03.05 你是如何看待任正非只有華為控股1.01% 的股權,卻實現了對華為的控制權?

用戶61487229771


任正非才是華為真正的股東和老闆,享受公司完整的決策權和控制權,其他員工只是名義股東,僅享有分紅的權利。這種安排,能夠保證公司大權不旁落他人,有利於公司治理穩定,還能夠讓員工共享公司發展成果,是一種創新的公司管理制度。

1、任正非實際持有1.04%股份

先糾正一下題主的說法,任正非實際持有華為控股1.04%的股權。表明上看,華為技術有限公司的唯一股東是華為投資控股有限公司,而華為控股有兩個股東,一個是任正非,持有1.01%的股份,另一個是華為投資控股有限公司工會委員會,其代表公司六萬餘名員工持有98.99%的股份。

但是這個員工持股的比例,華為一直沒有公開。根據很多媒體及業界的披露,任正非大體持有華為1.41%的股比,另外0.4%的股比應是在工會中體現。不管怎麼說,任正非持有股份比例還是非常低,那麼他到底如何做到完全掌控公司的呢?

2、員工沒有投票決策權

一般來說,大多數人都會有認為“同股同權”,即擁有多少股權,就對應多少決策權,而且如果大股東的持股比例低於50%,那麼我們認為可能大股東會喪失對公司的控權。

然而,現實中只有股份有限公司是規定同股同權,有限責任公司不作要求。據《公司法》第四十二條:“股東會會議由股東按照出資比例行使表決權;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規定的除外。”因此公司完全可以規定,任正非享有唯一的投票表決權,但具體細節不得而知。

相信又會有人問,華為員工拿到的是什麼股?法院的判決給出了答案。2003年,廣東省高等法院判決,華為員工持有的股份屬於“虛擬受限股”,即它在法律意義上和公司所有權毫無關聯,僅享有分紅權利。

3、促進公司穩定發展

就這樣,任正非成了華為的唯一控制人,但通過這種制度設計,華為可以避免進入股權鬥爭的內亂。一旦公司的控制人發生變化,對公司未來的經營肯定會帶來很大的影響。這裡並不是說華為沒有任正非就運行不下去,而是要認識到創始人對公司經營的積極作用。

況且,在任正非的帶領下,華為率創佳績,成為中國民營企業的模範,還為國爭光。從註冊資金2.1萬元到現在營收過6000億,從2003年才開始消費者業務到華為手機出貨量擠進世界前三,華為的經營成果震驚全球,作為華為創始人兼決策者的任正非功不可沒。

4、激發員工共同做大公司

在這種股權制度設計下,華為廣大員工可以獲得利潤分紅,收穫了切切實實的收益,這是真正惠及員工的措施,同時也可以激發員工一起努力,共同做大做好公司,對公司形成強烈的認同感。

值得一提的是,員工手中的股份不能進行買賣,如果員工離職,就會自動喪失分紅權益。可以說,這也是華為留住人才的一種手段。

總的來說,任正非牢牢掌權華為,對公司的發展起到重要作用,而且願意把利潤分給員工,這是作為老闆不可多得的舉動,這種共享共贏的理念相信還會不斷幫助華為做大做強。


金十數據


這個問題很簡單,因為華為只有兩個股東,一個是任正非,一個是《華為投資控股有限公司工會委員會》。

這兩個股東的代表人只有任正非一個,所以任正非具有對華為公司百分百的控制力。

假設某一天大股東《華為投資控股有限公司工會委員會》更換代表人呢?那麼僅憑任正非1.01的股權,自然是不足以實現對公司的掌控。眾所周知股權是給予對公司財務投資人的一種權利保障,確保財務投資的安全性。而作為公司的財務投資人,通常會付出自身的資源幫助公司,以保障自身投資的收益。

華為的員工持股,員工投資的是什麼?

華為員工持股,起碼要簽署《奮鬥者協議》,也就是華為給你“股票”的要求,是你像股東一樣投入自己最大的精力和時間,這是華為的持股員工對華為的投資。

真正意義上的股權,是對你的投資有保障的。比如你投入了自身的資源,獲得收益以後可以見好就收,出售股權換取現金;如果你不想繼續投入資源了,也可以坐享收益,投資人自己有權決定。如果你對公司的管理層不滿意,即便你放棄了投票權,依然可以通過大規模拋售等行為影響公司的管理層。

可是華為的股票,卻一點保障都沒有。與員工身份綁定,如果被裁,就被收回。

在你年輕精力充沛的時候,給你一個所謂的“股票”,跟你說你是公司股東了,要奮鬥喲。在你時間精力跟不上的時候,辭退你,並收回你手上的“股票”,最多隻要按勞動法規定給予一點點補償就可以。

那這就是純粹的耍流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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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會一一幫你解答問題,謝謝


愛K線財經直播


首先糾正一下,根據最新披露的華為2018年財報顯示,認任正非直接或通過華為工會間接方式合併持有華為投資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華為控股”)1.14%,而非1.01%;其次,大家所說的“華為”並不是指華為控股,而是說的是華為技術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華為公司”),華為控股100%控股華為公司。

公司組織形式上來說,無論華為控股,還是華為公司是一家有限責任公司,華為控股作為華為公司唯一的股東,絕對控股。所以問題的關鍵在於華為控股的控制權在誰的手上?

01

華為控股股東會

根據公開信息顯示,華為控股股權結構很明晰,華為投資控股有限公司工會委員會(以下簡稱“華為工會”)直接持有華為控股98.99%的股權,任正非直接持有華為控股1.01%的股權。

另外,根據披露的華為2018財報顯示,華為工會成員96768人,其中包括任正非本人都是華為公司的員工。華為工會下設持股員工代表會,由115名持股員工構成,18名候補持股員工構成,行使華為工會的權利。

在2018年,持股員工代表會僅舉行了2次會議,而且只是審議利潤分配方案、增資方案、公司治理相關制度等內容。根據《公司法》(2018修正)第四十三條的規定,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會的議事方式和表決程序,除公司法有規定的外,由公司章程規定。 股東會會議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減少註冊資本的決議,以及公司合併、分立、解散或者變更公司形式的決議,必須經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決權的股東通過。所以到底誰能夠控制華為公司,要具體看華為控股的公司章程是如何規定的。

2019年4月25日,華為董事會首席秘書江西生接受國際媒體採訪的時候,提到了任正非對華為控股股東會決議重大事項,享受一票否決權,例如公司的資本增資、資本結構調整,治理章程、重大治理文件的修訂,包括公司董事和監事的候選人提名方面。對於華為這種高度統一管理思想的企業來說,幾乎所有事項在未進行表決之前,大家都已達成共識,根本不需要任正非動用一票否決權。

02

華為控股董事會

華為控股董事會的成員是由持股員工代表會選舉產生並經股東會表決通過。目前董事會由17名華為公司員工構成,2018年3月股東會表決通過了新一屆董事會成員,候補董事會成員。

2018年,華為控股董事會共舉行了10次現場會議,就中長期發展規劃、公司年度預算、年度審計報告、公司治理制度建設、年度利潤分配、增資、合規監管體系建設、網絡安全等事項進行了審議和決策,這些都是公司法賦予公司董事會的一般性權利,並不構成對控股權判斷的依據。

在我看來,華為董事會下設的常務委員會,才是華為控股最重要的決策機構,2018年召開了12次會議,比董事會召開次數還多。真是由於常務委員會的重要性,2018年財報,未詳細披露常務委員會的決策範圍,僅提到了“受董事會委託對重大事項進行研究醞釀,就董事會授權的事項進行決策並監督執行”,目前,常務委員會由副董事長郭平、徐直軍、胡厚崑、孟晚舟(任正非之女)以及常務董事丁耘、餘承東、汪濤7人組成。華為控股董事長並不具有很高的話語權,而且2018年3月召開的股東會已經表決好,截止到2023年3月底,徐直軍、郭平、胡厚崑三人6個月定期輪換輪值。

總結一下來說,任正非對重大事項擁有一票否決權,實際決策過程中,所有重大決策都能一致表決通過,根本不需要動用一票否決權;針對日常發生的重大非常規事項,是由董事會下設的常務委員會來進行決策,任正非不直接參與。

財經奧迪特


華為的股權結構有一些適合小公司學習的地方,但不可盲目照抄。

一、華為股權結構值得學習之處:

1、採用虛擬股權進行股權激勵,避免了實股激勵的很多麻煩。

實股要進行工商登記,如果股東人數比較多,那麼股東離職時的股權處分、召開股東會時的通知和表決等都是很大的麻煩事。

虛擬股份只有分紅權,其他的權利一概沒有,員工離職自動喪失分紅權,避免了實股的諸多麻煩。

2、可以充分利用公司法給予公司自治的權利,對控制權進行內部約定。

《公司法》允許有限公司的股東不按照持股比例,而按照公司章程的約定行使表決權。也就是說,如果公司章程規定,持股1%的股東擁有99%的表決權,也是合法的。

華為的股權結構也利用了這一點。

任正非雖然只持有華為控股1%的股權,但是他有一票否決權,而且他實際控制了工會委員會(佔99%股權)。

由於工會委員會並沒有在工商局註冊,因此沒有章程可供查閱,但是任正非應當是通過內部協議的方式控制住工會委員會。

3、股權激勵是刺激技術和管理人員長期為公司服務的有效手段。

股權激勵雖然是好東西,但是也不能濫用,不是什麼員工都要給予股權激勵。比如公司裡面有幾類員工,高級管理人員和掌握核心技術的人才需要進行股權激勵,而前臺文員、勤雜人員就不需要給股權,因為簡單的勞動容易量化,而且他們工作再努力,對公司的發展也沒有太大的幫助。

二、小公司不宜盲目仿照華為股權結構的原因:

1、很多小公司不是高科技企業,不需要像華為這樣大面積地對技術員工進行股權激勵。

2、創始人只持有很少的股權是有風險的。如果不能像任正非通過協議等各種安排牢牢控制住公司,那麼容易畫虎不成反似貓。

三、小公司進行股權激勵和股權設計的正確路徑:

1、在小公司創始之初,可以預留一部分股權用於未來的股權激勵,由大股東代持。

2、正確區分哪些員工需要進行股權激勵。一般而言,管理人員和核心技術人員需要進行股權激勵,普通員工不需要。

3、股權激勵可以從虛擬股權開始,員工只有分紅權,收回也很容易,副作用比較小。

4、隨著公司的發展,核心人才和公司磨合到位,再考慮採用限制性股權、期權等方式進行激勵。


李濤律師


華為想要打造一家100%純中國的強大企業,世界頂尖企業,就不能選擇上市!所以就連BAT三大巨頭都沒有做到的事,任正非做到了,真的是很厲害,甚至是令國人驕傲啊!!


要知道上市的目的就是融資,就是為了錢,而華為根本不缺錢!他把公司的股份98.99%分給了員工,自己卻拿著1.01%,看似問題很大,其實根本沒有問題!因為沒有上市,他還是華為的老大,還是對華為有著最高的控制權,所有的規矩還是自己定,不需要根據上市以後的規則來進行改變!因此雖然看似99.89%的股份給予員工了,其實還是任正非一人獨大!


而99.89%的股份給予員工,不僅可以通過員工持股來集資,並且可以讓員工盡心盡力的為公司打工,畢竟大家都是股東,做起事來也非常賣力,這是和自己股份收益有直接關係的,和獎金分紅掛鉤的,能不開心,認真,拼命的幹嘛??所以說差的公司只是制定制度,而制度是來約束員工,甚至控制員工的!而好的企業設立的是機制,機制是獎勵員工,鼓勵員工,甚至給予員工一個拼搏目標和方向的!我認為華為老大任正非真的是厲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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琅琊榜首張大仙


家族財富密碼評論員錢小帥:

我們都知道,股份最多的人才能控制一個公司,但只有1.01%股權的任正非是怎麼能控制華為這麼大的一個集團呢?

其實原因很簡單,華為公司並不是一家上市公司,是一家民營企業,在法律上面的效應和我家樓下的小賣部一樣。

並且華為公司採取員工參股分紅制,也就是說,任正非股權佔1.01%,其他十幾萬員工佔剩下的98.99%(華為員工工會),十幾萬人分98.99%,大家想也想的到,基本上不會有人比任正非的股份多了,這只是一條,並不是重點

重點是,華為是民營企業,任正非作為華為的第一領導人,是完全可以不顧其他人的股份,進行公司決策的,並且,華為員工持有的那部分股票,是由員工工會進行支配,再給大家分紅的,也就是說,是員工工會這個組織持有大量股份,而不是個人

最簡單的說,華為的股份結構上是任正非1.01%+員工工會98.99%,而不是任正非+張三+李四+剩下十幾萬人

所以員工只是形式上持有股份,享受股份分紅的權利,但只能拿錢,沒有股東參與公司重大決策的權利,也沒有權利威脅任正非的控制

任正非不管持有1.01%,2%,還是10%,都能控制華為這個大集團,這就是體制的力量,即用分紅來激勵的員工,又妥妥的保住了任正非第一領導者的地位,太聰明,實在是太聰明瞭


家族財富密碼


看了各位高手發表的評論,但是一直都在講華為的股份制度,但是相信大家可能一直關注的是華為現在擁有權是不是任正非一個人的,所以我個人觀點來分析一下華為的股權不知道正不正確的。首先大家講到了任正非只有百分之一點幾股份,我認為華為實際擁有權百分之百是任正非的,反而華為利潤分紅股任正非是百分之一點幾,員工利潤分紅百分之九十多,大家都知道華為員工利潤分紅股是員工自己掏錢內部買的,離職原價退回員工,這就說明一個問題,員工投一元或二元錢主要是看到了華為的利潤分紅而來的,相信任正非不會傻到你出點錢又分紅又拿走華為的擁有權,任正非聰明之處就是利潤同員工一起分享,員工高興了,任正非更高興,為什麼呢,簡單比喻,華為值多少萬億跟員工沒關係,因為員工沒有擁有權,擁有權只有一個任正非的,在企業界任總可以說是天才,技術的突破之快不是上市公司能達到的,看看華為這些年的投入就知道了,上市公司股東多了董事長在是天才以沒有用的,其實我個人觀點華為這個體制太厲害了,任正非就不用講了,實在太牛了,如果講財富任正非可能自己最清楚,太多了。


共同討論成功之路


任正非設置股權激勵制度,可以說被運用到了爐火純青的地步。自己只持有1.01%,其餘98.9%全部給了員工(包括管理層)。但公司的決策權牢牢掌握在自己的手裡,這你就不得不佩服任正非設立的管理制度。

一般來說,股權能夠帶來兩大權力,一個是收益權,另一個是投票權。但現在的有些公司尤其是科技公司,就把這兩大權力分離開來。有收益權並不意味著你有投票權。即使有投票權,也會持股比例相背離。比如只有10%的股份,只獲得1%的投票權。

華為採用的就是收益權和投票權相分離的原則。除了任正非手中的的1.01%的股票外,其餘98.9%的股票只享有收益權,並沒有投票權。公司設立了董事會,由董事們對公司的經營決策把關。分散在員工手中的股票並不具有投票權,只享有收益權而已。

並且,華為股份的收益權也是不能轉讓的。比如加入華為5年之後獲得了1萬股,在華為工作期間,每年是可以參與分紅的。但你一旦離開華為或者被辭退,1萬股就會被華為收回來,給其他員工,你是不能轉讓或者帶走的。



這種股票激勵制度,就能最大限度的激發員工的創造才能,讓他們努力為公司創造財富。同時公司財富的積累,也會給員工帶來真金白銀。這就是任正非企業管理的獨到之處。


財經知識局


很多人其實沒有說明白華為的股權結構。《公司法》明確公司股權所有權人肯定擁有表決權,但是為何華為其他員工卻沒有表決權呢?因為他們只擁有98.9%的分紅權,而不是所有權。任總擁有華為1.01%的股份,而包括所有員工的職工基金組織持有其餘的98.9%股份。員工只按約定比例獲得基金的分紅,離開公司不能再擁有分紅,基金組織永遠擁有華為股東的一切權利和義務。同時,在基金組織的章程設計時明確任總的領導權和決策權。這樣,任總就可合法地控制華為了。


野渡獨釣


說到底,任正非對華為的絕對控制權是怎麼拿到的?

從自己所創造的與內部和外部的諸多迥異處拿到。

1 迥異之一

從股權激勵制度的表面就可以一眼看穿,華為不是上市公司,"控股″、"股東″、"持股″、"投票″、"董事會″等等,都與上市公司的不一樣,含義、實際、實質、宗旨、作用、意義都不一樣。

最大的不一樣是"股東″只是包括掌門、高管在內的華為人,即都是自家人,"股"沒有外人的份。

2 迥異之二

而就華為人個體而言,只有任正非1人有一個明確且固定的持股比例,唯一,雖然也是內部最大,與外部的太多掌門比則實在是太低了,任正非可是個唯一的創始人、鮮有的教父級啊。

3 迥異之三

其他華為人都沒有規定的比例,但是,實際上的總持股比例卻高得不能再高了,絕對的大頭,再高的話就太對不起任正非了,太不公平合理了。

4 迥異之四

其他華為人總持股比例高得很,卻權力加在一起也沒有任正非一個人的權力大。

然而,在任正非比之外部掌門因持股比例過低而致收入不多進而致使身價不高的反差下,其他華為人拿到的錢卻比外部高多了,形成了與任正非相反的差。

掌門人不自私,這個力量大了!大過本人所掌握的控制權的力量!

5 迥異之五

其他華為人持股總比例大、拿錢多,是怎麼回事?沒有投票權,但有收益權,雖然收益權是僅有。

投票權就是實際控制權,但沒有。

而僅有收益權,就是隻有分紅權或者叫分錢權,還是在高得很的總持股比例下分錢,即享有下不保底、上不封頂的利益獲得權。

關鍵是真的不封頂!到了"頂″比過去又高了的時候,也真的兌現了更大的錢,此際,享有的就是分大錢的權力,而且,由於任正非領導得好、其他華為人工作得好,頂在不斷增高,所以,分大錢的權力一直實際掌控著。

分錢權一直很管用,名與實高度相符,沒有失去過、減少過、降低過,也沒有旁落過,更沒有被外部"資本″分享過。

這就叫、才叫"激勵″,真正意義上的激勵。

這就叫控制、有力的控制,才能長久控制下去。

人們可以沒有控制權,但沒有被實打實地用該得到的利益激勵,尤其該得到大過外部人很多的大利益卻沒得到的話,就不會願意被控、受制,而在不願意的情形下,任你是誰,控制力必定減弱。

1個人,有100%的控制權,卻只有不到2%的分錢權,面對掌握著近98%分錢權的10幾萬人,到底能產生多大的激勵力?能不能讓100%的控制權產生100%的甚至再大不少的控制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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