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1 领导“带头捐款”,变相“强迫”职工捐款合理吗?

嗯啦来咯木芙蓉


先说说我自己遇到过的两次捐款。

特别巧,第一次捐款正好赶上春节假期时,当时大家都处于新年的喜悦中,根本就没想过春节期间会有一个同事生病住院,而且生病这种小事能有多么严重,只是考虑可以通过那些方面能多报销一些钱而已。

后来刷朋友圈的时候才发现,他的病严重到有可能以后行动不便,而且家里能借的钱都钱了,还是凑不够第二次手术的费用,于是别人的介绍下发起了一个水滴筹发到了朋友圈,这时候大家才意识到,病情的严重,于是自发式的转发以及通过链接进行捐款。等到上班后,这件事情也就过去了。所以当时也没有说谁带头不到头了这么一说。

至于第二回,这个略带了一些政治任务了。层级不同设定最低捐款额度也不同,自然想要多捐也是可以的。虽然设定了额度但考虑到工资都不太高,所以设置的额度也就十几块到几百块不等,大家还都可以接受也就无所谓了。

另外捐款本身就是一点心意,至于捐多捐少本就不应该说些什么,但要是捐款额度超出自己能承受的范围内,我觉得就没有必要了。

领导工资和普通员工的工资能是一样的吗?工资1万捐款1000元,只占工资的10%,对于日常生活影响不了多少,但工资3000元也捐1000元,占工资30%,本身日常生活就紧紧巴巴,这一捐完岂不下个月要喝粥了。

所以说对于领导”带头捐款“,要从两个方面来说:不伤心动骨的情况下,还是可以的,但要是超出自已能力范围内的话,就没有必要了,这不是明显的道德绑架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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