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28 新区三县拆迁有户口没房子

1,有雄安的户口没雄安的房子,拆迁我能得到什么?

2,有雄安的房子没雄安的户口,拆迁我能得到什么?

3,有两块以上宅基地的是不是就赚了?

小编就以上问题给大家按照法律的条约解答下:

问题一:农村房子拆迁补偿,有户口区分吗?

新区三县拆迁有户口没房子/有房子没户口怎么办?

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答:

补偿和户口的关系不太大,但是安置和户口关系比较密切。

  宅基地这部分的补偿一般是分配给本集体组织的成员的,如果您不是本村人那么这一部分的补偿不太容易拿到,当然您可以尽量和对方协商一下。

新区三县拆迁有户口没房子/有房子没户口怎么办?

在雄安有户口,安置房就应该有你这几十平米(买安置房的钱要自己出);在雄安没户口,但是有宅基地,宅基地拆迁赔款你可能拿到,但要和村集体协商。

问题二:宅基地确权,如果有两处宅基地如何登记?

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答:

宅基地使用权应按照“一户一宅”要求,原则上确权登记到“户”。

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

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由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农村村民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现实中,对于宅基地确权问题常出现以下情况,国土资源部有明确通知:

符合当地分户建房条件未分户,但未经批准另行建房分开居住的,其新建房屋占用的宅基地符合相关规划,经本农民集体同意并公告无异议的,可按规定补办有关用地手续后,依法予以确权登记; 未分开居住的,其实际使用的宅基地没有超过分户后建房用地合计面积标准的,依法按照实际使用面积予以确权登记。

 历史上接受转让、赠与房屋占用的宅基地超过当地规定面积标准的,按照转让、赠与行为发生时对宅基地超面积标准的政策规定,予以确权登记。

妇女婚嫁、农民进城落户的宅基地权益

农村妇女作为家庭成员,其宅基地权益应记载到不动产登记簿及权属证书上。农村妇女因婚嫁离开原农民集体,取得新家庭宅基地使用权的,应依法予以确权登记,同时注销其原宅基地使用权。

 农民进城落户后,其原合法取得的宅基地使用权应予以确权登记。

新区三县拆迁有户口没房子/有房子没户口怎么办?

中国政法大学的同学给的这法条太6了,就是说按照规定,一户只能拥有一块宅基地,而且这块宅基地的面积还是有标准的。

涉及农耕用地盖房子的,需要通过审批和村民全体的认可。如之前的宅基地出售或者出租转让后,不予以批准。

小编解释的应该很到位了吧。(如有高人请多多指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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