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5.08 针锋相对为姓氏 定纷止争案调解

针锋相对为姓氏 定纷止争案调解

俗话说:行不更名坐不改姓。姓氏是一个人重要的人生符号之一。在我国,子女随父姓,已形成一种传统观念,根深蒂固。然而随着女性地位的提高,婚姻家庭中,女方争抢孩子的姓氏逐渐成为一个社会问题。近日,邢台县人民法院晏家屯人民法庭依法审理了一起以变更孩子姓氏为矛盾焦点的离婚纠纷案件。

原告李某男与被告张某女于2015年12月登记结婚,婚后生育一女孩,取名李某某。后来由于家务琐事和夫妻间的矛盾隔阂,双方的感情彻底破裂。2018年4月24日,李某一纸诉状递交法院,要求与张某离婚,婚生女孩李某某由其抚养,张某负担抚养费。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即电话联系被告张某,但张某觉得自己被起诉很被动,心里不平,明知双方无和好的可能,也不同意离婚。经法官耐心调解,被告冷静下来,表明不能和好,同意离婚,但要求婚生女孩由其抚养,并跟随其姓张,否则决不答应李某以后探望孩子。李某经法官分析孩子状况,同意在抚养孩子问题上让步,但对于更改孩子姓氏,一口回绝,认为孩子姓名不属于法院审理范围,自己也绝对不会同意孩子改姓,调解陷入僵局,双方争吵着离开了法院。

走访过程中,承办法官了解到,因为抢孩子,双方已经发生肢体冲突,如果生冷地判决孩子的抚养、探望问题而不顾张某更改姓氏的要求,双方肯定还会因为孩子后续的探望发生矛盾,这对于本已不幸的孩子无疑更为重创。每一个离婚案件,尤其是涉及小孩的案件,只有调解结案,才能更好的化解矛盾,保护孩子。考虑到这些,承办法官多次对双方进行开导和劝说,对李某重点讲述姓氏只是一个标志,孩子是父母双方血脉的延续,张某作为母亲同样付出了很多,孩子跟随母姓本身无可厚非,对张某则分析孩子对父爱的依赖会随着年龄递增,父亲探望孩子对孩子的健康成长至关重要,希望双方可以多为孩子着想,争取孩子利益最大化。

5月8日,李某同意了张某的要求,并主动开车送张某去派出所更改孩子姓氏,张某也表示一定竭力配合李某探望孩子,案件得到圆满解决。

针锋相对为姓氏 定纷止争案调解

以案释法:我国婚姻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子女可以随父姓,也可以随母姓”。但在现实生活中,子女一般都是随父姓,即使是离婚后子女由母亲抚养,父亲也很难同意子女随母姓。这是由父系制取代母系制的人类历史及我国的传统风俗习惯决定的。但现如今,女性的社会贡献越来越大,女性姓氏代表的财产权利越来越多,而且在之前一胎政策的影响下,有些女性也强烈要求子女可以跟随自己的姓氏。在离婚纠纷案件中,我们遇到这种情况,一定要结合实际,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平等保护父亲和母亲的权利,切实贯彻人人平等的宪法原则,达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韩振花、赵增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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