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6.05 保护环境,我们一起行动

本报重庆6月5日电(记者李立峰) 6月5日是世界环境日,重庆市检察院在这天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该市检察机关保护生态环境工作情况。

记者从会上获悉,2017年1月至今年5月,该市检察机关共批捕破坏环境资源犯罪65件85人,提起公诉670件1189人;督促行政机关移送破坏环境资源犯罪线索235件392人,监督公安机关立案10件12人;认真办理最高检、公安部、环保部联合挂牌督办的3起污染环境案,依法批捕犯罪嫌疑人12名。

据介绍,该院还与该市公安局会签《重大疑难案件公安机关听取检察机关意见和建议的工作办法》《关于办理联合挂牌督办破坏环境资源和危害食品药品安全案件的实施细则(试行)》,形成了保护生态环境的合力。

2017年7月以来,重庆市检察院围绕落实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关于支持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工作的通知》要求,部署开展了为期两年的“保护长江母亲河”公益诉讼专项行动,重点整治长江流域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突出问题。截至今年5月,共办理诉前程序案件230件,行政机关回复采纳建议纠正违法或履行职责93件,提起行政公益诉讼1件。通过办案,督促治理恢复被污染的水库水源地面积2.25万余亩,督促清除处理违法堆放的各类生活垃圾81.2吨,督促回收危险废物10吨,整治违法排放废气和污染物企业30家,恢复被损毁国有林地和生态公益林60余亩,复垦耕地650余亩。

“公益诉讼工作引起各区县的高度重视,得到了大力支持。”重庆市检察院副检察长梁田说,22个区县党委、政府主要领导对公益诉讼工作提出要求,15个区县党委、政府、人大专门制定或联合下发支持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工作的意见或决定。

本报长沙6月5日电(记者张吟丰 通讯员姚红) “保护公共利益,湖南检察在行动。”6月5日,在“世界环境日”到来之际,湖南省检察机关出台《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加强“一湖四水”生态环境资源司法保护的意见》(下称《意见》),发布了公益诉讼成绩单,并组织该省三级检察院联动开展形式多样的公益诉讼法治宣传活动。

《意见》提出,主动对接省委、省政府关于“一湖四水”(洞庭湖、湘水、资水、沅水、澧水)生态环境资源保护的行动部署,在饮用水水源地保护、能源资源保护、生物多样化保护等领域,与环保、国土等有关行政执法机关联合开展专项监督治理活动。充分利用专项监督治理活动平台,深挖细查破坏生态环境资源违法犯罪线索,集中查办一批破坏生态环境资源的刑事犯罪、行政违法、民事侵权和公益诉讼案件。

另据了解,从2017年7月至今年5月底,湖南省检察机关共摸排公益诉讼案件线索1964件,立案1107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531件,向法院提起公益诉讼案件23件。共恢复、保护被毁坏林地等935亩,恢复、复垦被非法改变用途和占用的土地142亩;督促治理恢复被污染水源地7251亩,督促清理污染和非法占用河道7.5公里,清理被污染水域面积525亩;督促关停、整治违法排放废气等污染物企业78家,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拆除、关闭排污口71个;促成清理违法堆放各类垃圾1500吨,督促回收和清理生产类固体废物2.2万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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