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2 哈爾濱一婆婆承諾兒媳生下遺腹子贈房給錢卻反悔了,婆婆這麼做合適嗎?

潔白de素描紙


清官難斷家務事,從這個事件本身來說呢,雪芬還是挺具有法律意識的,因為在口頭協議的同時還寫了一份紙質的協議,那麼對於婆婆事後反悔不認賬理應走法律程序,通過司法途徑去解決這個問題。其實這件事本身就夠特殊的,那麼對於孩子的撫養權問題,我想還是應該通過法律的途徑去解決。不管是之前婆婆承諾的20萬以及名下的房產,還是今後關於這個孩子的一切開銷,是孩子的母親以及孩子的爺爺奶奶應該考慮的問題。雖然最後法院的判罰結果並不像雪芬想象的那樣,但是事已至此,只能積極樂觀的去面對,同時在孩子與奶奶之間,雪芬應該考慮的是如何在他們中間相處。我特別相信人與人之間的情感都是相互的,包容、大氣地處理,可能以後奶奶想明白了也許還會給孩子在經濟上更多的幫助。


東北網


看了一下相關報道,知道了這件事是2016年底發生的。大概過程是這樣的,小芬的丈夫才30多歲,因為一次突發生病去世。小芬的丈夫在活著的時候,就由於吸菸喝酒,不注意。由於自己的婆婆非常寵愛自己的兒子。小芬說了也不聽。小芬,在丈夫去世之後,發現自己懷孕三個月了。後來她回到自己孃家裡住了一段時間,想想自己以後的生活,家裡人也勸她把孩子打掉。可是這個時候婆婆不樂意啦。她把小芬接回家裡住,想讓小芬把孩子生下來。後來答應小芬,給小芬20萬元,並把自己名下的60平米的房產,給了小芬和孩子。而且這個婆婆和小芬還簽了一份協議。在孩子出生之前,婆婆給了小芬10萬元。說等孩子出生之後再給另外10萬元。可是小芬10月懷胎之後,生了一個女兒。婆婆看到孫女兒之後,感到有點失望。到醫院看了一下就走了。後來小芬是在媽媽家坐的月子。坐完月子之後,小芬想去婆婆家裡,要另外10萬元。可是這個時候婆婆卻反悔,說不給那10萬元了。後來小芬還把婆婆告上了法庭。經過協商,婆婆又給了小芬5萬元。這個事情的經過大概就是這個樣子。


瞭解到這個事情之後,對這位婆婆的做法,雖然有不滿意,但是也可以說得過去。她拿錢和房子作為條件,目的是想讓媳婦兒生下兒子的親生骨肉。老人的心情是可以理解的。但是後來她之前籤的協議不兌現,這點確實做得不夠人情味。作為一個老人,一個長輩,一定要說到做到。其實,兒媳婦也不是為了要錢和房子。她估計想要的是婆婆的一份承諾。婆婆不實現承諾,於是她一氣之下才去告了婆婆。


不過事情的結果還是令人欣慰的。婆婆後來看到孫女,還給了孩子一千塊錢。對孩子也表示非常的親切。其實這才是,大家想要看到的結果。婆媳關係不和是有多方面的原因造成的,本身她們之間的情感就比較脆弱。她們之間說的話,做的事一定要說到做到。


文史大世界


一直以來,婆媳之間的相處之道都是被關注的話題。而這個問題中提到的婆媳之間的問題,似乎超出了我們平日裡所說的婆媳關係,我先把了解的情況和小夥伴們大概講一下。



故事要從2016年11月說起,雪芬(化名)的丈夫永博(化名)在一次跟朋友打牌時突發心梗,導致意外猝死。其實早在出事前,永博的健康狀況就已經出現了問題。由於長期抽菸、酗酒,他的血管持續痙攣收縮、局部血栓形成,身體早就有了不舒服的症狀。可一回到酒桌上,他就全然不顧了。

對於丈夫的突然離世,雪芬很自責,丈夫才31歲,她後悔當天沒有及時把丈夫找回來,或許那樣意外就不會發生了。但其實自從結婚後,雪芬因為喝酒打牌的事兒和丈夫沒少吵。對於雪芬的勸告,丈夫都聽不進去。

而且因為丈夫的事兒,雪芬和婆婆的關係也不好。作為家中的獨子,丈夫從小被父母寵壞了。每次婆婆都袒護丈夫,讓雪芬很無奈。

永博的突然離去,讓守寡多年的婆婆和當時才27歲的雪芬都悲痛欲絕。更讓雪芬難過的是,當時,她已經有了三個月的身孕,父子倆還沒來得及見面,就永遠陰陽相隔了。

送走了丈夫,雪芬決定回孃家住一陣,婆婆卻堅持將她接到了家裡。讓她一個人住在朝陽面最大的臥室,還買了各種營養品。



可家裡的變故讓雪芬有了打掉孩子的想法,考慮到雪芬沒有穩定工作,一個人拉扯孩子會不易,而且她還年輕,以後還要再婚,所以她的父母也很支持。

這個想法把婆婆嚇壞了,在老人的心裡,唯一的在兒子走了,兒媳腹中的孩子是延續的香火,她一心希望兒媳能將這個孩子生下來。

婆婆幾次苦口婆心的勸說雪芬無果後,向兒媳提出,只要她願意生下這個孩子,她可以幫著養,還承諾給兒媳20萬元,並把自己名下的一套60多平方米的兩居室贈與兒媳。

婆婆承諾的條件對於雪芬來說,無疑是很有吸引力的,而且她心裡其實也不忍心打掉孩子。雪芬想著,有了20萬元再加上一套市值50多萬元的房子,足可以維持她和孩子幾年的生活了,況且,婆婆還承諾說,自己百年之後,名下所有房產都由孫子繼承。就這樣,她漸漸打消了原來的念頭。婆媳之間為此還簽了一份贈與協議。

雪芬懷孕6個月時,婆婆給她的銀行賬戶上匯了10萬元,讓她安心養胎。並表示剩下的10萬元等孩子生下來就給。



去年10月,雪芬在哈爾濱市一家醫院婦產科生下了一名女嬰。她原以為婆婆看到孩子一定會欣慰,可沒想到,婆婆的表情非常冷漠,只在醫院待了半個小時就說身體不舒服回家了。

雪芬是回孃家坐的月子,這期間,婆婆只買了幾桶奶粉去看過她們一次,錢的事兒卻再沒提起。 坐完月子,雪芬去了婆婆家,想要另外的10萬元錢和辦理當初承諾的那套房子的過戶手續。可婆婆卻反悔了,說自己年紀大了,當初的承諾是一時糊塗,而且自己身體不好,手邊也需要留些錢。

婆婆的話,讓雪芬頗感意外,她拿出當時籤的贈與協議的複印件,老人接過去當場就撕了。

見婆婆出爾反爾,雪芬氣憤的說,“您不就是因為生的是女孩嗎?”婆婆沒有回應。今年4月,雪芬一紙訴狀將婆婆告上了法庭,要求按照贈與協議兌現承諾。



我們瞭解到,法院的審理結果是,第一筆10萬元已經轉移給了受贈人雪芬,完成了贈與無法要回;第二筆10萬元老人有權反悔,拒絕贈與,房產因尚未辦理登記變更,未發生實際轉移,同樣也可以反悔,但考慮兒媳一人帶孩子生活艱難,最終,雙方協商,婆婆同意再給兒媳5萬元錢,並且每個月給500元的生活補助。

雪芬接受了這個結果,她覺得和孩子的奶奶撕破臉,對不起九泉之下的丈夫。今年的母親節那天,雪芬抱著8個月大的女兒去看望了婆婆,那天,雪芬給婆婆買了愛吃的點心。臨走前,婆婆塞給了孩子1000元錢。整個見面過程大概20多分鐘,婆婆一個勁兒地親著孩子。

都說清官難斷家務事,在當初那種情形下,婆媳站在各自的立場所做的決定其實都沒有錯。對於這對婆媳來說,紛爭後的這次見面應該是一個好的開端,因為,曾經破裂的親情或許從那一刻起有了一個新的開始。


新晚報


關於這件事帶你梳理一下:

兒媳名字是吳雪芬,在2016年11月,她的丈夫趙永博由於長期不健康生活猝死,去世時,年僅31歲,當時妻子吳雪芬27歲,已經有了三個月的身孕。


吳雪芬考慮到以後自己一個人要帶著孩子比較難生活,想要打掉孩子以後改嫁,但是婆婆承諾生下就幫忙撫養,贈與房產和錢,當場給了十萬元,並簽訂了協議。


但在2017年10月,吳雪芬生下女孩後,婆婆卻說反悔了,還撕毀了一份複印的贈與協議給婆婆看,沒想到,老人接過去當場就撕了。好在,那是一份複印件。

法庭審理結果

從法律上來講,婆婆對兒媳的承諾是屬於贈與行為,簽訂的協議是贈與合同,贈與合同是贈與人將自己的財產無償給予受贈人,受贈人表示接受贈與的合同。


《合同法》第186條規定,贈與人在贈與財產的權利轉移之前可以撤銷贈與。


由於第一筆10萬元已經轉移給受贈人,完成了贈與無法要回,但是剩下的10萬元未完成贈與,房子也沒有辦理產權轉移手續,所以婆婆可以自行反悔贈與。


最終經過法庭調解,婆婆可以撤銷贈與,但婆婆需要再給兒媳5萬元錢,並且每個月還給其500元的生活補助。


婆婆做法有違道德

雖然在法律上,婆婆可以對自己的贈與反悔,但是她哄騙自己的兒媳吳雪芬生下孩子,事前也並沒有聲明還是男孩,在知曉孩子是女孩之後立馬變臉,並撕毀協議,無疑是往她兒媳的心上狠狠割了一刀。

既然簽訂了協議,雙方就需要根據協議內容履行自己的職責,吳雪芬順利生下孩子,此時婆婆就應該完成贈與。


女性仍處弱勢地位

生了女孩瞬間被嫌棄,妻懷孕時擔心以後帶著孩子不好生活,這些聯繫上最近有女生被公然性騷擾和以及出租車事件,可以看出我國女性仍是比較弱勢,社會地位並不高。

雖然明面上男女是較為平等的,但是重男輕女的思想一直影響著大家,可稱得上是根深蒂固,“生男孩就是賺,生女孩就是賠錢”,這樣的觀念也使得女胎遺棄事件時有發生,也導致現在中國男女性別比差距過大。

在生活之中,女性需要面對的各種事情所帶來的壓力,她們需要處理好家庭關係,雖然扮演著重要的角色,但一般地位不高。


同時加上女性在體力方面難以與男性抗衡,所以在女性需要在現代生活中的不少領域中努力地追趕男性,但又不得不承認:女性仍處於弱勢地位。


街訪女瘋子


婆媳關係是中國家庭關係中最難解決的一個問題關係,哈爾濱發生的這個事情的確的存在,而且媒體也給予了相關的報道,當時小編看到報道的時候也覺得充滿了戲劇性吧,中國有句古話叫做“一諾千金”,婆婆最後反悔的關係也許很多人不知道,實際是因為兒子去世之後,兒媳懷孕了,當時承諾給予房產與金錢的補償,希望兒媳能夠生下孩子,生下孩子後發現是女孩,婆婆就發生了變化,也後悔了,這樣就出現了這樣的情況。首先,這裡可以看出這個婆婆是有一些私心的,說是想延續香火,而發現是女孩卻發生了變化,只能說明這種錯誤的觀念是多麼的害人,兒子去世了,兒媳生下孩子已經是你們家的孩子了。但是看是女孩卻不管,這樣的做法真的很不對。再看看兒媳婦,你生這個孩子究竟是為了這個家,還是為了錢呢,這裡小編也有一點迷糊了,一套房子與錢真的足夠養活孩子嘛?有了生命就要保護這個生命,母愛是偉大的,但是也更需要理智的去處理這些事情。

最後雙方走到了訴訟階段,好在最後時刻發生了和解,面對這樣的婆媳關係,我們無從而至,離開的兒子會如何感想呢,在生活中遇見這個事情,最後一家人鬧上了法庭,只能說,我們社會的很多人沒有了自己的新觀念與想法。

作為婆婆要懂得處理自己的承諾,作為兒媳更要懂得做好自己的責任,都是母親,都有了這樣的生活,為什麼不好好相互支持呢,希望孩子能夠健健康康的成長。


生活報


事情簡要。

哈爾濱一小夥子,因突發心梗不治身亡,留下了年輕的媳婦和孤獨的老媽。但幸運的是媳婦已經有了三個月的身孕,獨生子的去世,對婆媳倆的打擊無疑是沉重的,但對肚子裡的孩子,態度卻不同。

對於婆婆來說,媳婦肚子裡的孩子,就是兒子的生命延續,所以,婆婆很看重,對媳婦很好,希望媳婦能夠生下來,為兒子在這個世界上留下延續的香火。

對於媳婦,感到自己還年輕,又沒有正式穩定的收入,孩子生下來,不僅撫養困難,而且也影響自己再婚。所以就有了打掉孩子的想法,父母從女兒以後的生活考慮,也支持打掉孩子。

為保住兒子唯一血脈,婆婆急忙向媳婦承諾,如果把孩子生下來,可以把自己名下的一套60平米的兩居室給她,再給她20萬元孩子的撫養費。

看到婆婆的條件,媳婦動心了,雙方還寫了贈與手續,媳婦決定生下孩子。

孩子生下來了,可是個女孩,婆婆的態度發生了變化,除去已經給媳婦的十萬元,其它的一概不在提起。兒媳婦一紙訴狀將婆婆告上法庭,要求履行贈與協議。最後法院判決,婆婆再給兒媳50000元,每月支付500元孩子的撫養費,其他贈與無效。之後,媳婦對婆婆也表示理解,還帶著孩子看望了婆婆,婆婆看到自己的孫女激動的又抱又親,婆媳之間的隔閡消除了許多。

其實,,這個事情從開始就有一些偏離,雙方都只是考慮了自己的利益,都未能站在感情的立場上去考慮。婆婆要保住自家的血脈,媳婦想的是可以得到婆婆贈與的房產和錢款。

這件事情的發生,既在情理之中,也在意料之外。沒必要去譴責那個,人在利益悠關的時候,選擇保護自己也是人性使然。婆媳倆當初的選擇沒有對錯,最後的結果也是事情發生的必然。媳婦生下的是孫女而不是孫子,按我國的傳統,孫女最終是要嫁人,只有孫子才能傳宗接代延續香火。婆婆看到孫女感到自己的希望落空,所做的一切,到頭來只能是為人作嫁,自然心有不甘選擇了反悔。這應該也在情理之中無可指責。但願婆媳倆以後能保持和睦相處,延續這種親情關係,對於婆婆來說,孫女畢竟也是晚年生活的一個慰藉。


無奈且向上


首先亮明自己的觀點:文中這種老人死了兒子也不值得同情,因為她不善良,不守信用,重男輕女。她反悔的唯一原因好明顯:就是嫌棄生了個孫女而已。

現在很多女人自己重男輕女的程度令人吃驚和不安,她們已經成了無可救藥的JJ崇拜黨,把生兒子孫子當成了提高自己身價和籌碼的唯一法則。這是歷史的倒退!

兒子在勞力社會的確佔據絕對優勢,可現代科技的極大發展,智力已經成了社會發展的動力,所以,男人的體力優勢真的沒有那麼強大了,女人也可以混出頭了。雖然男女差異還是存在,可是,至少遠遠沒有大家想象的那麼大了。

回到本文,婆婆死了唯一的兒子,按照常人的觀念,無論生了孫子或者孫女都是好事,至少後繼有人。可這婆婆顯然不這麼想,認為孫女沒用,於是先欺騙兒媳,然後毀約,這是道德上的嚴重無恥,應該遭到譴責;天道輪迴,這種人遭到報應,難道不是應該的嗎?

我想說一句,在中國,你必須有自己的後代,無論男女都必須有一個。指望侄子侄女或者旁系親屬,那都是不靠譜的,等你到了那一步你就明白了。只有自己的孫子孫女才可以稱為血親。有了孫子就有孫媳婦有一家人,有了孫女同樣就有孫女婿也有一家人,他們站在你後面,至少,保姆不敢公然打你,否則,你再有錢,等你躺著不能動的那一天,你能幹什麼呢?保姆都可以捲了你的錢跑掉,甚至乾脆把你毒死,一勞永逸。


甘甜117


七嘴八舌:哈爾濱一婆婆承諾兒媳生下遺腹子贈房給錢卻反悔。婆婆如此做法合適嗎?

兒子身亡,兒媳腹中懷胎。一個年老喪子,一個年青喪夫,這是兩個不幸的女人。然而更加不幸的事還在後頭。

肚子裡的孩子是婆婆的孫子,婆婆想孫子心切,也許怕兒媳不想要這個孩子,因為再婚時帶著孩子就會有影響,所以婆婆當即承諾,只要把孩子生下來,就給兒媳一套房和一筆錢。

老公不在了,看婆婆還這麼有情有義,兒媳答應了把孩子生下來。 婆婆把孫子抱到手了,目的達到了,卻矢口否認原來的承諾,這或許本身就是一個騙局。兒媳卻一直悶在鼓裡,不知真相。

我們都說要誠信做人,而這個婆婆卻設下如此騙局,撒下彌天大謊是不道德的行為。肯定也是不合適的,應當受到眾人的遣責。


明月清風js


夫妻洞房拜,仨月把孕懷,豈料風雲變,陡然生禍災。丈夫愛喝酒,勸也勸不開,一日酒喝醉,欣然去摸牌,興奮心肌梗,駕鶴上天台。

媳婦嚎啕滾,婆婆癱地哀,婆媳一個樣,熱淚似雨篩。料理完後事,媳婦孃家宅。父母好心勸,醫院去打胎。婆婆聞得信,急忙把步邁,懇求別這樣,承諾把口開:留下遺腹子,贈錢廿萬塊,之後還要贈,門面與住宅。說到就做到,預付十萬塊。



媳婦好感動,當即應下來,十月懷胎產,卻是一女孩。婆婆心生悔,竟然耍起賴,承諾不兌現,還把媳擠排。撕毀了協議,惹急媳婦哀,一怒將婆告,法庭作決裁。


法律公平斷,依據現實來。婆悔也無過,只是行為壞,最終錘子落,再補五萬塊。

事後婆媳見,雙方都轉態,冰雪漸融化,雲散天欲開。

我說婆與媳,何必看不開,人在世上活,關鍵得有愛,財乃身外物,不必太在懷,死又帶不去,生又帶不來。孫女也是孫,根是你的崽,把媳當女待,再婚好安排,一家和睦過,逍遙好自在。媳婦也要做,照顧好老太,畢竟曾是娘,不能一腳踹。婆媳心比心,都要付真愛。真情對對碰,幸福樂三代!


平淡人生一帆順


孩子,生不生是自己的權利!我妹妹一個同學出車禍死了,獨生子家裡做生意也很有錢!當時老婆也懷孕了,人家女方就是把孩子打掉了,而且男方也沒有因為私心讓女方生下孩子,人家怕耽誤女方!既然自己想生,就別怨別人不管你,如果當初單純為了金錢去給人家生孩子那賴誰?畢竟當初她是想打掉的!!!這才是重點!她當初並不想生下來!換做你們,誰會為了一套房子加二十萬生個沒有爹的孩子???請看明白主題內容!文中的女人當時並不想把孩子生下來!她想打掉!一聽給錢就生!怨誰?如果她真想給死去的丈夫留個後,不用婆婆的承諾她也會生!可她不是那樣的人,她就是想打掉的!她父母也同意她打掉的!當時想生就應該做好人家出爾反爾的準備!

統一回復一下!能不能看明白我說話的內容!是不是都覺得我向著老婆婆了?老太婆不是個東西,大家有目共睹!只是這個女人的做法就是欠考慮!就是自私!她不考慮自己的未來,也不考慮自己的父母,更不考慮孩子的人生就是不對!!!她可憐嗎?確實可憐,到今天這種地步就是因為她考慮不周全!真是可憐之人必有可恨之處!我更可憐的是那個一生下來就沒有爸爸的女孩!是那個還沒出生就被親媽和奶奶當成籌碼的女孩!那些罵我聖母婊道德婊的,換位思考一下,如果是你的姐姐妹妹這樣,你們會怎麼做?支持她?因為她不捨得,因為別人給一套房子加二十萬就讓她生一個沒有爸爸的孩子?如果是我,我寧願當個惡人!當那個狠心的人!當那個被罵的人!

心情不好了,不想回復了,願意罵就罵吧!只希望那個女孩可以快樂的長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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