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6.10 集宁区马莲渠乡、白海子镇2名干部被撤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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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宁区马莲渠乡、白海子镇2名干部被撤职!

为进一步深化集中整治“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专项工作,持续加大对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查处力度,强化警示教育,推动集中整治活动向纵深发展,现将查处的两起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1、集宁区马莲渠乡副科级干部池存智贪污征地补偿款的问题。经查,2015年,时任白海子镇武装部部长的池存智在南界行政村征地工作中,利用职务便利伙同他人,以他人名义虚报一口井及160棵树木,经池存智审批取得补偿款人民币67400元,事后池存智分得赃款人民币50400元。

2018年5月8日,经区纪委常委会议研究,并报集宁区委批准,决定给予池存智同志留党察看二年处分;经集宁区监委委员会议研究,并报集宁区委批准,决定给予池存智撤职处分,降为科员。

2、集宁区白海子镇副科级干部罗忠山贪污农业保险款的问题。经查,2011年,时任白海子镇副镇长的罗忠山与他人合伙,采取冒用他人名义、加大耕地种植亩数、虚报投保面积等手段,非法骗取国家农业保险赔付款,其个人贪污合计人民币44200元。

2018年5月8日,经区纪委常委会议研究,并报集宁区委批准,决定给予罗忠山同志留党察看二年处分;经集宁区监委委员会议研究,并报集宁区委批准,决定给予罗忠山撤职处分,降为科员。

这两起典型案例涉案人员都是党员领导干部、国家公职人员,利用手中权力和职务便利为自己谋利益,法纪意识淡薄,严重损害党和政府形象,侵害群众切身利益,侵蚀党群干群关系,基层群众深恶痛绝。

广大党员干部要从上述典型案例中汲取深刻教训,引以为戒。全区各级党组织要切实增强政治觉悟,提高政治站位,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断把集中整治工作引向深入。各级纪检监察机构要持续加大执纪审查力度,切实履行好监督责任,以“零容忍”的态度,“深挖细查”的决心,“问责到底”的狠劲,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以铁的纪律确保党的政策全面落实,为全区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坚强的纪律保障。

集宁区马莲渠乡、白海子镇2名干部被撤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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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集宁区纪委监委

集宁区马莲渠乡、白海子镇2名干部被撤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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