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佩敏
首先,夫妻之間進行房產贈與,涉及到的法律有物權法、合同法和婚姻法。而每部法律對於贈與合同的約定都帶有自己的特點,根據特別法優於普通法的原則,婚姻法作為特別法,其適用優先於其他兩部法律。
婚姻法中規定,我國夫妻財產為共同所有為原則,兼有分別所有。夫妻關係存續期間,取得的財產應當視為夫妻共同所有。除非另有約定。詳見婚姻法第17條第一款第四項:“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因繼承或者贈與所得的財產屬於夫妻共同所有,但本法第十八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第十八條第三項:“遺囑或者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夫或妻一方的財產屬於夫妻一方的財產”。
因此,如果夫妻之間房產贈與,沒有明確約定所贈與的房產歸誰所有,那麼,該房產不能僅僅因為辦理了產權變更手續,而被當然認定為受贈方所有。此時,房產仍然為雙方共有。
其次,基於以上分析,和夫妻之間特殊的身份關係,所以,如果想要明確贈與房產的歸屬,還需要夫妻之間就贈與簽署書面協議,約定房產贈與的受讓方享有所贈份額的所有權(這是《合同法》的要求)。這樣,在完成房產贈與的產權變更手續時,就能知道誰是所有權人了。另外,還有強調,僅僅有書面贈與協議,而不辦理產權變更手續的,也無法產生產權變動的結果(這是《物權法》的要求)。兩者缺一不可。
第三,夫妻之間贈與是免徵契稅的,是所有產權轉讓方式中,稅費最低的。具體可以詳見我前幾天在悟空回答中解答的問題(《房產買賣和房產贈與哪個費用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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穎想法律
夫妻之間婚內贈予房產,是否屬於夫妻共同財產?
就這麼兩句話,內容卻是挺豐富的。
一,婚內是指結婚豋記後發生的贈予行為。
二,贈予是夫妻一方將財產贈予給對方。
三,贈予的財產有:1.夫妻一方的個人婚前財產。2.婚後取得的依法屬於一方個人所有的財產。3.婚後取得的共同共有的財產。贈予的財產份額有:1.全額贈予。2.部分贈予。
四,贈予的結果有:1.一方將婚前個人財產的一半贈予對方,該財產仍屬於夫妻共同財產。2.一方將個人婚前財產全部贈予對方,並約定為受贈予一方婚前個人財產的,該財產為受贈予一方個人婚前財產。3.一方將婚內取得的依法屬於個人的財產全部贈予對方,沒有約定權屬性質的,該財產依法應當為夫妻共同財產。4.一方將婚內取得的依法屬於個人的財產部分贈予對方,約定了權屬性質的按約定認定?沒有約定權屬性質的,贈予部分為夫妻共同財產。5.一方將婚內取得的夫妻共同財產中屬於自己的一半贈予給對方並約定該財產的全部為受贈予一方婚前個人財產的,該財產就依法屬於受贈予一方的婚前個財產了。
不知題主所述婚內贈予的具體情況而不能直接回答題主問題,請題主根據婚內贈予的具體情況結合本人的上述見解對號入座吧。
不糊塗時塗糊不
這個要看具體情況:
1.如果一方將婚前個人財產的一半贈予對方,該財產仍屬於夫妻共同財產。
2.一方將個人婚前財產全部贈予對方,並約定為受贈予一方婚前個人財產的,該財產為受贈予一方個人婚前財產。
3.一方將婚內取得的依法屬於個人的財產全部贈予對方,沒有約定權屬性質的,該財產依法應當為夫妻共同財產。
4.一方將婚內取得的依法屬於個人的財產部分贈予對方,約定了權屬性質的按約定認定,沒有約定權屬性質的,贈予部分為夫妻共同財產。
5.一方將婚內取得的夫妻共同財產中屬於自己的一半贈予給對方並約定該財產的全部為受贈予一方婚前個人財產的,該財產就依法屬於受贈予一方的婚前個財產了。
任律師工作室
夫妻婚內物品的贈送,如果沒有明確的協定等證據表明是贈予,那麼屬於夫妻共同財產。關於房產,如果在夫妻關係存續期間贈予併發生了產權登記變更的,那麼這一變更行為真實有效,可以作為贈予發生的證據,則視為夫妻之間對財產做出了約定,該房產轉變為夫妻一方所有。如果沒有發生產權登記變更,並且沒有其它有效的協議,那麼該房產仍為夫妻共同財產。
我國《婚姻法》中有明確的規定,夫妻間沒有特殊約定的,婚後的財產一般適用法定共同財產制,屬於共同財產。以下特殊情況除外:
- 一方的婚前財產。
- 一方因身體受到傷害獲得的醫療費、殘疾人生活補助費等費用。
- 遺囑或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夫或妻一方的財產。
- 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
- 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