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5.10 棚户区改造强势来袭,三招保护你的补偿利益

棚户区改造,原意是政府为改造城镇危旧住房、改善困难家庭住房条件而推出的一项民心工程,也算是一项利好政策了。在近几年的时间里,棚户区改造力度逐年加强,从部分地区延展到了全国各地,受影响的人群稳步扩大化。

棚户区改造强势来袭,三招保护你的补偿利益

总的来说,这应该能为棚改居民住户带来理想的生活水准,然而事实上,棚户区改造在实际的落实过程中却引发了各地棚户居民的不满和抱怨。

这主要是在“棚改”的实施过程中,因为还没有体系化的法律规范,给了征收拆迁方很多肆意操作的空间。比如说:指定评估方评估,压低补偿价格;强拆、偷拆;以“棚改”之名行商业开发之实;以“空白协议”欺诈……

种种行为都会不同程度的使被棚改的居民住户遭受利益损失,面对这样的现实情况,作为被棚改的居民应该如何做,才能保护好自己的合法权益呢?在明律师根据多年的征收拆迁代理经验来教你三招:

一、一定要坚持先补偿、再搬迁原则

现下,棚户区改造大部分主要集中在城市规划中,要遵循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拆迁的基本法律规定。

据此,在《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七条中有规定: 实施房屋征收应当先补偿、后搬迁。

该条例明确说明了征收补偿应足额到位后,才能开始实施搬迁拆除的措施。

也即棚户区改造,也必须得先把补偿给了被棚改的居民住户,才能让棚改居民实施房屋的搬迁和拆除。

因为在实践中,大多数拆迁地区,基本上都是和被拆迁人签完补偿协议,拆迁方马上就开始腾空、拆除措施,而不管被拆迁人房屋被腾空或拆除后,被拆迁人眼下该如何过渡,去哪里住,有没有住房保障等问题。这就会直接导致被拆迁人无家可归、流离失所。

所以,被棚改户一定要保证自己拿到了协议好的补偿利益,再开始搬迁移动,这样才能有效避免自己的财产利益进一步的扩大化损失。

棚户区改造强势来袭,三招保护你的补偿利益

二、善于利用申请信息公开手段

信息公开申请,依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十三条规定,是指:

除行政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还可以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向国务院部门、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部门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

按照老百姓的话说,就是向相关部门递交申请书,要求相关部门公开与自己息息相关的重要政府信息。

这有什么用呢?

从政府角度来说,政府信息公开对于杜绝贪腐、农民财产利益的侵占,挪用等,是绝对具有“杀伤力”的。

而对于农民来说,相比较起从前举报、上访等维权手段,申请信息公开更为直接、简单、且快速有效。具体放在棚户区改造中,申请信息公开一能让被拆迁人全面了解征地拆迁情况;二能让被拆迁人通过信息公开申请能找到拆迁方的违法点……

总的一句话就是:申请信息公开运用得当,能让被拆迁人(被棚改户)在短时间内提高补偿利益。

棚户区改造强势来袭,三招保护你的补偿利益

三、复议、诉讼必不可少,谈判协商是关键

整体来说,棚户区改造是一个政策性项目,政府的行政干预

是比较大的,由此而侵害被棚改户利益不足为奇。而被棚改户要保证自己的补偿利益,那与行政拆迁方的博弈过程便是提高补偿利益的一个过程了。

但要与强大的公权力进行博弈,掌握主动权才能让被棚改户与行政拆迁方处于一个平等地位,进而才能开展有效的协商谈判。

而被棚改户想要掌握主动权,只有通过复议、诉讼等法律手段才能压制行政强权,也只有通过复议、诉讼等法律程序才能纠正行政拆迁方的违法违规措施。

另外,协商谈判是关键。而征收拆迁有其特殊性,既要遵循严格的法律规定,又有行政权力的干预,还有巨额资金的流转分配,除了复议、诉讼等强制手段,全程的协商谈判是关键性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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