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7.01 有錢人為什麼都喜歡“它”?

有錢人為什麼都喜歡“它”?

提到信託,第一時間想到的就是諾貝爾獎金。

諾貝爾獎金從設立到現在已經117個年頭了,還是一直沒被用完,其中的原因就和信託有著密不可分的關係。

後臺不少七友都向七七表示對“信託”頗為好奇,希望能講一期,今天就是來交功課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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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都知道,信託一直倍受高淨值人群的喜愛,許多富豪都熱衷於利用信託來管理資產。

因為信託資產一旦成立,就可以從委託人、受託人、受益人的財產中分割出來,成為一筆獨立運作的資產。這樣一來,如果企業破產了,就可以進行債務隔離;婚姻破裂了,可以防止財產被分割;在進行財富傳承時,可以避免被徵收一大筆遺產稅,贈與稅……

總而言之,當委託人面臨財務危機時,設立信託便可以有效將資產隔離起來,避免受到相關法律糾紛,從而保障受益人的財富安全。

像李嘉誠、喬布斯、洛克菲勒(Rockefeller)、梅鐸(Murdoch)……這些富豪們就是通過成立家族信託基金,來防止資產被吞噬,完成家業傳承。

信託功能如此強大,能深受富豪們的青睞,不是沒有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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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在國內,信託還是一片有待開發的“藍海”,與海外信託還是有一定區別。

目前,國內信託更多是一種投資工具,而非一種財富管理方案。主要是以資金需求方為導向,為政府企業解決融資問題的金融工具。

比方說:

一個項目工程要融資10個億,項目方就可以把融資需求交給信託公司,信託公司在盡職調查後,覺得項目可行,就可以成立一個信託理財產品,給出收益預判,投資人按照每份100萬元或300萬元進行認購,這樣一來,10個億的資金很快就募集齊了。

有錢人為什麼都喜歡“它”?

既然是理財產品,我們關注的問題無非就兩個,一是收益多高?二是風險如何?

從收益上看,按照近年來的數據,信託理財的年化收益主要區間在6.5%-11%,按照年均收益8%計算,100萬元一年下來就有80000的利息。

這樣的收益還是比較高的,甚至可以跑贏二三線城市的房產投資收益率。

在風險上,信託產品的安全性還是蠻高的。

1、資金相對安全,信託產品設立時,資金就會進入托管銀行指定的信託賬戶,不會和其他資金弄混。

2、即便信託公司破產了,產品還會完整交由其他信託公司打理,在法律上受到承認和保護。

3、信託公司一般而言都會有嚴密的風控措施

,會將信託產品發行和運行狀況定期到銀監會備案

作為高端理財產品,信託的高門檻一直將一大批投資者拒之門外。

  • 100萬起投,且單個信託300萬以下的投資者受到50個名額的限制。
  • 還要求投資者在最近3年的個人年收入超過20萬元人民幣或者夫妻雙方合計超過30萬元人民幣,且提供相關收入證明。

這麼做的目的也恰恰是為了保護投資者,提高信託行業的整體風險承受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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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然信託產品相對於市面上同等收益率的理財產品來說,安全性是比較高的,但也並不意味著沒有風險。

在過去。為了保住自己的招牌,信託公司會對投資者承諾剛性兌付,替壞賬兜底。但現在就不行了,自從《關於規範金融機構資產管理業務的指導意見(徵求意見稿)》出臺後,

剛性兌付就被打破了。

這麼做一方面是降低了行業的整體風險,保障了其他投資者的利益。另一方面,也對投資人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需要我們謹慎對待自己做出的每個決定。

在投資前,一定要擦亮眼睛,保持冷靜,仔細評估自己的風險承受能力,多問問自己,能不能承擔得起這筆錢的損失。

再多羅嗦兩句~

現在很多第三方公司為了能讓更多的投資者參與進來,會通過拆分或者團購的方式,私自降低信託投資的門檻。

原本100萬才能買到的產品,現在20萬也可以參與。這個方案看似不錯,實際上隱患不少。除了違背了信託產品的設計初衷,更重要的是投資者通過團購的方式參與進來,既不能成為委託人,也不是受益人,在法律上沒有受到保護,萬一第三方公司倒閉了,就不知道上哪去找誰要錢了。

另外,一定要選擇正規的信託公司或代銷機構,防止買到假信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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