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7.13 阆中市2018年普通高中招生补录公告(附南充补录公告)

附:南充市2018年普通高中招生补录公告

按照南充市教育和体育局《关于做好2018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及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南市教体办〔2018〕41号)规定,尚有空余学位的普通高中学校可申请调剂补录,现将补录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补录对象

(一)市内考生

未被任何一所普通高中学校录取且中考成绩在310分以上的考生可参加补录。

凡已被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补录。

(二)外地考生

在外市(州)或外省参加中考须回户籍所在地就读普通高中的考生直接到当地教育局登记,提供户籍和中考成绩证明,由当地教育局统筹安排到相应有空余学位的学校就读,如中考成绩折算后低于我市普高最低录取控制线310分的不得安排到普通高中学校就读。

市内符合本项第一款条件须回户籍所在地就读普通高中的跨县(市、区)考生依此办理。

二、补录计划

2018年我市普通高中招生学校补录计划

三、补录办法

(一)补填志愿时间

7月13日至15日24:00

(二)补填志愿方式

考生凭中考报名时本人身份证号码和密码登录南充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网进入“补录志愿”依照补录学校招生范围选填补录志愿。

(三)补录学校招生范围

1.本着以生为本的原则,结合生源结构和高中学校布局考虑,南充市主城区(含顺庆、高坪、嘉陵三区)符合条件的考生可选择三区内参加补录的高中学校,不受区域限制。

2.其余县(市)考生只能选择市直属和本县(市)域内的学校。

(四)补录志愿设置

第一批:设置一个志愿(省级示范高中)。顺庆、高坪、嘉陵三区的考生可以填报三区内公办省级示范高中(白塔中学、龙门中学、高坪中学、嘉陵一中),其余县(市、区)考生可以填报龙门中学(市直属)以及当地省级示范高中。

第二批:设置两个志愿(市级示范和一般高中)。顺庆、高坪、嘉陵三区的考生可以填报三区内公办高中,其余县(市、区)考生可以报考当地高中。

(五)补录原则

1.凡未通过市教育体育局批准同意并经招生程序补录的,一律无效。

2.录取时志愿为主、顺序优先,依志愿顺序依次录取,考生填报时可选择是否允许调剂。

(六)补录时间

7月17日—18日

(七)报到注册

1.考生可于7月19日登录南充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网查询个人录取结果,并于7月25日前到录取学校办理报到注册手续。

2.各补录学校可凭学校账号和密码登陆网站查询该校补录学生名册。

四、特别提示

民办学校补录:未完成招生计划的民办学校待公办学校录取完后方可进行补录。7月19日,学校将协议录取名册、缴费发票、就读协议等资料交由县(市、区)教育局审核。学校在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网内上传名册,县(市、区)、市教育行政部门逐级审核,审核通过后予以确认。

南充市教育和体育局

2018年7月12日

阆中市2018年普通高中招生补录公告(附南充补录公告)

阆中市2018年普通高中招生补录公告(附南充补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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