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7.26 河北開展專項活動 規範城管執法行為

記者從省住建廳獲悉,今年將在全省城市管理執法隊伍中開展“規範執法行為年”專項活動,重點解決基層執法隊伍管理不嚴、法律意識不強、執法行為粗放等問題。

根據《河北省城市管理執法隊伍開展“規範執法行為年”活動方案》,行政執法人員從事執法活動,要佩戴或者出示執法證件。嚴格落實行政執法全過程記錄制度,實現全過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嚴格執行重大執法決定法制審核制度,不斷完善行政處罰裁量基準制度,動態更新執法依據、權責清單。

方案要求,行政執法人員要依法規範行使行政檢查權和行政強制權,做到以下幾個嚴禁:嚴禁無證從事執法工作;嚴禁故意損毀,非法查封、扣押、處置相對人物品;嚴禁吃、拿、卡、要;嚴禁私用執法車輛;嚴禁威脅、辱罵、毆打相對人;嚴禁包庇、縱容違法違規行為。

各級城市管理執法隊伍要嚴肅執法紀律,杜絕粗暴執法和選擇性執法;要強化執法隊伍作風建設,對違反紀律人員,一經查實立即啟動問責程序,對不符合城市管理執法人員條件、不適合繼續留在城市管理執法隊伍的,要依法依規予以辭退或調離。

方案強調,對協管人員要加強管理。協管人員不得從事具體行政執法工作,只能配合從事宣傳教育、巡查、信息收集、違法行為勸阻等輔助事務。

(燕趙都市報 記者劉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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