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8.15 对“假药”的认定 值得立法者认真考量

正义网

​​■百草枯

新闻:8月14日《都市快报》报道,13日23点56分,浙江省人民医院急诊科副主任医师费敏发了一条朋友圈:“老父亲眼睛不好,误把百草枯当酱油,炒了一碗红烧肉,一家人吃完才发现……急诊室真是一个不断上演人间悲剧的地方啊。”记者问及这一家三口是否还有生还希望,费敏回答:“女的和老的,根据尿液半定量来说,可能百草枯量稍少一些,希望可能大一点。男的尿液做出来是强阳性,估计量比较大,希望不大。”

对“假药”的认定 值得立法者认真考量

点评:又是百草枯!这些年来,它已经制造了多少人间惨剧!

不同于其他的农药,百草枯没有任何解毒剂,超过致死量就几乎无药可医。也正是因此,早在2014年,我国就已撤销百草枯水剂登记和生产许可、停止生产;2016年停止水剂在国内销售和使用。

然而,频发的百草枯中毒死亡事件,却不禁让我们怀疑这停产、停售的真实性。报道中也披露,仅浙江省人民医院,每个月就要收一两个百草枯的病例……

已经被双停的百草枯,你究竟潜伏在哪里?

■狗咬驴

新闻:狗咬了一头驴,受惊的驴踢坏一辆奥迪。近日,在辽宁沈阳铁西区发生了一起令人哭笑不得的交通事故,到底“谁应该负责”的疑问刷爆了朋友圈。8月14日《北京青年报》报道,这个难题现在已经解决了。13日晚间,沈阳市公安局铁西分局发布警情通报称,狗主人与轿车车主在调解后达成赔偿协议,纠纷已于当日圆满解决。

对“假药”的认定 值得立法者认真考量

点评:调解达成赔偿协议,法律人终于不用继续掰扯因果关系、责任归属这些复杂问题了。由狗主人直接赔偿车主,不管在法理上是否恰当,至少还是符合公众朴素正义感的。

但此事细想仍让人感觉后怕:幸好狗咬的是驴,而驴踢的是车;假如狗咬的或者驴踢的是人、是小孩、是幼儿呢?这事怕就没那么八卦了吧。

■卖“假药”

 新闻:8月14日《中国青年报》报道,有4年抗癌经历的翟一平没有想到,他会因代购抗癌药失去人身自由。从2016年开始,他帮在QQ群里认识的病友从德国代购抗癌药,一些肝癌晚期的病友因此延续了生命。2018年7月25日,翟一平因涉嫌销售假药罪被刑拘,现羁押在上海市看守所。

对“假药”的认定 值得立法者认真考量

点评:我国药品管理法规定,未经批准进口的药物,按假药论处。单从法律规定看,按涉嫌销售假药罪追究翟一平刑责,没毛病。

然而,必须正视的是,在生产国是真药,仅因缺少进口批准就直接被定性为“假药”,是否合理?法律如此规定,是否公正?这些问题,值得立法者认真考量。(检察日报—正义网 一苇)​​​​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