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8.16 綿陽一出獄男子養雞場順走工友3780元 再獲刑6個月

四川在線消息(蘭有斌 記者 劉春華)綿陽男子曹某某曾因拐賣人口罪被判刑,出獄後仍惡習難改,將賊眼瞄準一起務工的工友,趁其不備盜竊對方錢包,然後逃之夭夭。近日,曹某某因犯盜竊罪,被江油市人民法院一審判處有期徒刑6個月,並處罰金4000元;責令其向被害人龍某某退賠人民幣2530元。

曹某某生於1970年,是綿陽市安州區塔水鎮人,曾因犯拐賣人口罪入獄三年零六個月,刑滿釋放後長期在江油市三合鎮瓦店村養雞場務工。

跟曹某某一起務工的男子龍某某憨厚老實,對人有求必應,而且從不設防,曹某某漸漸對龍某某的個人情況瞭如指掌。今年1月21日清晨6時許,在養雞場飼料間上早班的曹某某看見龍某某換下一件外套,突然想起前兩天老闆給他們發工資了,便財迷心竅地上前拎起龍某某的外套,結果發現衣兜裡揣著一個脹鼓鼓的錢包。曹某某見周圍無人,便將錢包揣進自己衣兜,溜之大吉。

當天上午,養雞場老闆不見曹某某蹤影,感到有些蹊蹺,聯想到對方之前的種種劣跡,便急忙檢查養雞場,發現並無財物丟失,於是提醒龍某某檢查自己的個人物品。龍某某一掏衣兜發覺錢包不知去向,裡面有老闆剛發的工資和自己的零花錢,共3780餘元。在老闆的建議下,龍某某急忙報警。

2月9日,經江油警方嚴密佈控,曹某某在逃逸過程中被抓獲歸案。

法院審理認為,被告人曹某某以非法佔有為目的,秘密竊取他人財物,數額較大,其行為已構成盜竊罪,依法應予懲處。曹某某歸案後如實供述其罪行,可以從輕處罰。但又有犯罪前科,酌情從重處罰。於是,依法作出上述判決。

一審宣判後,曹某某表示服從判決不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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