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9.12 最高獲無期徒刑!長治法院依法公開宣判一批涉黑惡類犯罪案件

為認真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於“掃黑除惡”專項鬥爭的精神,堅持罪刑法定、嚴格把握案件事實和量刑證據,全面體現從嚴懲處黑惡勢力犯罪的態度和決心,有力地震撼黑惡勢力犯罪,9月12日上午,長治中院與3家基層法院聯合行動,依法對4案16名被告進行集中公開宣判。

最高獲無期徒刑!長治法院依法公開宣判一批涉黑惡類犯罪案件

市中院依法對宋某剛等4名被告人故意傷害一案進行一審公開宣判。被告人宋某剛、楊某、任某陽故意傷害他人身體,致一人死亡,其行為構成故意傷害罪。連某故意傷害他人身體,致一人死亡,一人重傷,其行為構成故意傷害罪。據此,法院一審以被告人宋某剛犯故意傷害罪,判處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楊某、連某、任某陽3名被告人分別被判處三年至十三年不等的有期徒刑,並賠償附帶民事訴訟原告人相應經濟損失。

最高獲無期徒刑!長治法院依法公開宣判一批涉黑惡類犯罪案件

郊區法院依法對王某等7名被告人非法拘禁、搶劫、容留他人吸毒、盜竊罪一案進行公開宣判。被告人王某、朱某軍糾集孫某、王某、李某、郭某軍、魏某等人在長治市高新區等地多次實施違法犯罪活動,共實施搶劫犯罪四起,非法拘禁犯罪三起,容留他人吸毒犯罪一起,盜竊犯罪一起。據此,法院一審以被告人王某犯搶劫罪、非法拘禁罪和容留他人吸毒罪,數罪併罰判處有期徒刑十二年,並處罰金12000元。被告人朱某軍犯搶劫罪、盜竊罪,數罪併罰判處有期徒刑十六年,並處罰金55000元。當天宣判的其餘5名被告人分別被判處八年至一年五個月不等的有期徒刑,並處2000元至6000元不等的罰金。

最高獲無期徒刑!長治法院依法公開宣判一批涉黑惡類犯罪案件

沁縣法院依法對被告人趙某偉等3人團伙犯罪一案進行公開宣判。被告人趙某偉、段某傑以及趙某強長期勾結,多次無故滋事,肆意毆打他人,阻攔工程建設,強買強賣,在沁縣造成了極其惡劣的影響,群眾反映強烈,社會危害性極大。經過審理,沁縣人民法院依法判處被告人趙某偉犯尋釁滋事罪、敲詐勒索罪和強迫交易罪罪名成立,數罪併罰執行五年有期徒刑,並處罰金30000元。被告人段某傑犯尋釁滋事、故意傷害罪,數罪併罰執行有期徒刑六年。被告人趙某強犯尋釁滋事罪判處有期徒刑三年六個月。

最高獲無期徒刑!長治法院依法公開宣判一批涉黑惡類犯罪案件

黎城法院依法對被告人萬某犯盜竊罪、容留他人吸毒罪、被告人申某犯盜竊罪一案進行公開宣判。2018年2月9日凌晨2時許,被告人萬某、郭某到黎城縣東陽關鎮棗鎮村關帝廟盜竊該廟11扇隔扇,經鑑定價值2200元;同年3月21日凌晨2時許,被告人萬某、郭某、申某到黎城縣東陽關鎮棗鎮村鄭某家盜竊10扇隔扇,經鑑定價值6000元;2015年冬至2018年3月期間,被告人萬某在其經營的養雞場內容留申某、郭某吸食毒品甲卡西酮共計8次。故被告人萬某因盜竊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因容留他人吸毒罪被判處有期徒刑八個月,數罪併罰,執行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被告人申某因盜竊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九個月。

今年以來,全市法院將掃黑除惡專項鬥爭作為一項重大政治任務來抓,擺到法院工作全局的突出位置,旗幟鮮明的開展和推動掃黑除惡工作,成立了掃黑除惡專項鬥爭工作領導小組,根據工作實際制定掃黑除惡專項鬥爭實施方案,建立掃黑除惡信息報送制度和案件臺賬制度。在此類案件審理過程中,注重運用法治思維,堅持依法辦案,既充分彰顯了對涉黑涉惡案件的打擊力度,又確保按照法定程序查清每起犯罪事實,體現了審判活動的公平公開公正。(來源:長治市中級人民法院)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