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9.14 第三批領跑者如何“領跑”?

新華網北京9月14日電(張世祥)目前,光伏“領跑者”計劃已開展至第三批,與前兩批“光伏領跑者”項目相比,第三批的技術“門檻”更高,執行要求更嚴格,同時也增加了相應的懲罰措施。

按照能源局規定,對於不能按期完成企業優選或開工建設且無正當理由的,視為自動放棄基地建設;對於不能按期全容量併網的,該項目全部容量電價按每延遲一季度在中標電價基礎上降低5%執行。

從相關通知的要求內容來看,應用領跑者基地應於2018年3月31日前完成競爭優選,6月30日前全部開工建設,12月31日前全部容量建成併網;技術領跑基地應於2018年4月30日前完成競爭優選,2019年3月31日前全部開工建設,6月30日前全部容量建成併網。

當下,國家能源局要求各應用領跑基地開工的最後時限6月30日期限已過,第三批光伏領跑者項目應已進入併網攻堅期。然而,據知情人士透露,目前,正處於併網前攻堅階段的第三批光伏領跑者基地進展差異較大,甚至有部分項目尚未開工。

各領跑者基地進展差異較大

6月30日,是國家能源局要求各應用領跑基地開工的最後時限。

據瞭解,4月底,吉林白城領跑基地宣佈開工,成為第三批領跑者基中首個宣佈開工的基地。除白城之外,大同二期、山西壽陽、陝西渭南、德令哈、格爾木、達拉特等項目多趕在規定的最後期限——6月份開工。雖宣佈開工,但有部分基地工程仍沒有進展。

目前,泗洪領跑基地2、4號漁光互補項目樁基整體完成80%,支架、組件等主要設備已到場30%;海興、格爾木、德令哈等項目多處於光伏組件、電池等設備中標人確定階段;白城、揚州寶應、格爾木等基地的部分項目建設進度似乎更慢一些,還處於EPC中標人確定階段。

基地進度緩慢、進展不一令業內對“12月31日前全部容量建成併網”的質疑聲四起。

行業相關人士坦言,“現在有部分領跑者項目都還沒有真正開工,並且還沒有采購光伏組件、逆變器等關鍵性設備,以現在的情況,在12月31日併網會比較難。”

如此推斷,如果這部分企業未按期、按要求完成項目建設,恐怕會承擔相應的懲罰,同時也將給行業帶來不良影響。

行業、政府、企業多方迫切要求按期併網

在“531”光伏新政、國際貿易管制“內憂外患”的特殊時期,相較於前兩期的領跑者項目,第三批領跑者項目由於不受“531”光伏新政影響,其意義和重要性對於光伏人士來說不言而喻,將主導今年下半年光伏內需市場。

對此,有業內人士分析,第三批領跑者項目如未如期併網,將使光伏行業、政府和企業等較以往承擔更多壓力。2017年9月,國家能源局發佈《關於推進光伏發電“領跑者”計劃實施和2017年領跑基地建設有關要求的通知》時,明確了規定:對於不能落實領跑基地要求和申報承諾的地方政府和企業,視情節輕重予以通報、納入行業黑名單或國家信用體系失信名單,並限制所屬省(區)和所屬企業集團參加後續領跑基地申報建設。

從整個光伏行業來看,光伏的出路在於平價,領跑基地建設實際上是政府為促進光伏行業技術進步、成本下降、補貼減少而設立的一種示範平臺,起到引領整個行業的“加速器”的作用。如果未按期併網,領跑基地對於光伏行業的試點示範和整體帶動作用的效果將大打折扣,不利於提振當前的光伏行業信心。

據瞭解,為解決併網時間拖延問題,第三批領跑者基地的項目保證金基本按照容量繳納,100MW的項目需要繳納4500萬元的保證金,其中,履約保證金人民幣3000萬元,如項目於2018年6月30日前按要求開工建設,返還30%;如項目於2018年12月31日前按要求全部容量併網,返還剩餘部分;如未按要求完成相關工作,按有關法律法規處理。

此外,再加上上述“對於不能按期全容量併網的,該項目全部容量電價按每延遲一季度在中標電價基礎上降低5%執行”要求,對於第三批光伏領跑者投資中標企業來說,如未按期併網,將承擔更多的未履約經濟壓力,中標企業能否成為真正贏家,尚難定論。

加快基地建設,提振光伏行業信心

“今年下半年的市場容量本來就已經很少了,如果領跑者還不能按期推進,市場容量將進一步縮小。” 有光伏企業負責人不無擔心地表示。

離12月31日併網期限還剩不到四個月時間,在行業、政府、企業多方承壓的情況下,業內呼籲應更加重視第三批光伏領跑者項目進程,加快基地建設進度,提振光伏行業信心。

值得注意的是,國家能源局“12月31日前,全部容量建成併網”的要求意味著10個基地的組件供貨期將集中於8-11月份,也就是說領跑者項目需要在4個月的時間內供應5GW的滿分組件產品。從目前各種高效產業化途徑來看,PERC技術是必選方案。根據相關預測分析,目前為止,我國已經建成的PERC產能大概在30-35GW,4個月的集中供貨期中,PERC滿分產品產出會比較緊俏。未進行關鍵設備採購的投資業主,應儘早推進相關工作,以免因設備原因,耽誤項目建設與併網時間,而承擔嚴苛的處罰結果。

對於與基地相關的地方政府,多位專家表示,領跑者項目要做好,需要政府和企業的互相理解,固守彼此的承諾。

國家發改委相關領導認為,各級政府需要從“政策制定者”轉變為“服務者”,做好土地、併網等協調工作,減輕企業負擔,縮短辦理各項手續的時間,積極推動項目施工建設,為促進光伏領跑者項目的順利建設與併網,推動光伏發電技術的進步、產業升級、市場應用和成本的下降。為推動我國能源生產利用方式變革,建設清潔低碳、安全高效的現代能源體系而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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