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9.20 瑪納斯縣法院:執行法官耐心調解 被執行人當場結清案款

近日,申請執行人張某與被執行人王某在新疆瑪納斯縣人民法院執行法官的耐心調解下,自願達成和解協議。被執行人王某按照和解協議當場一次性支付完畢20000元執行款,從而使一起借款合同糾紛案在極短時間內得以順利和解執行。

2017年5月20日,王某向張某借現金20000元,約定2017年11月20日還清,但王某未按照約定履行。張某遂向法院提起訴訟。在審理過程中,雙方自願達成調解協議,約定2018年2月20日前王某償還張某20000元。約定期限到期後,王某仍拒不履行義務,張某遂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在執行過程中,執行法官向其送達了執行通知書、報告財產令等相關法律文書,責令王某向法院報告財產情況,並履行義務。隨後法官多次聯繫申請執行人和被執行人,耐心細緻地聽取申請執行人的訴求和被執行人的苦楚,雙方均表示願意和解。在瞭解到雙方的意願後,執行法官對雙方當事人進行了面對面的調解工作。(朱肖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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