瑪納斯縣:被執行人躲貓貓 執行法官深夜冒雨蹲守

“陳某,你好,我們是瑪納斯縣人民法院執行庭的,這是我們的工作證。”

“啊……不會吧。”

凌晨1點,大多數人都已經進入了夢鄉,尤其是在下著大雨的深夜,就連被執行人都沒想到這個時間點回家,還能被執行法官找見。

2017年,陳某僱傭康某的拖拉機對棉花進行打農藥作業,經過雙方核算共計費用為18611元,陳某向康某出具了欠條。後經康某多次催要,陳某總以各種理由拒絕支付,康某遂將陳某訴至新疆瑪納斯縣法院,經法院調解共計欠款20154元。法律文書生效後,陳某仍以各種理由拒絕支付,無奈康某向法院申請執行。

執行庭賈法官接到此案後,迅速啟動執行程序,通過電話多次通知被執行人陳某到法院領取相關法律文書,陳某以種種理由推脫不來。賈法官只好前往陳某住處,採取留置送達的方式向陳某送達了相關法律文書。但至此以後,陳某像是人間蒸發了一樣,打電話不接,前往其住處尋找,也未找到。人找不見,但案子不能不辦,這該怎麼辦?後來,賈法官從多方瞭解到,被執行人陳某隻有這一個住處,別無去處,思來想去,賈法官決定採取下班後在陳某住處遵守的方式。這天,剛一下班,賈法官顧不上吃飯就帶著法警趕往陳某住處,不巧的是,外面下起了瓢潑大雨,沒想到賈法官卻還打趣的說道:“下雨才好呢,這樣找到陳某的幾率才大啊!”。但更沒想到的是這一等就是幾個小時,直到凌晨1點左右,賈法官迷迷糊糊中看到一個黑影從車前一閃而過,他一個激靈一下清醒了,直覺告訴他這個人就是陳某。為了不打草驚蛇,他盯著黑影進了樓道,直到窗口亮了燈,他才與法警上樓來到陳某的家。這才出現了文章開頭的一幕。

由於法院多次傳喚陳某,並要求其履行義務,但其均不予理睬,還採取跟法院躲貓貓的方式逃避債務,賈法官依法對其採取了司法拘留措施。陳某在拘留所經過幾日的反思,以及在公安幹警的批評教育下,其終於認識到自己的錯誤,也知道了不能將法律當做兒戲。在拘留所的第三日,陳某便通過拘留所民警通知賈法官,表示其願意立即履行自己的義務,並保證今後一定不再犯同類錯誤。至此,該起農機作業服務合同糾紛案得以順利執結。(劉麗梅、賈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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