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2 對於那些遛狗不拴狗鏈子的狗主人你怎麼看?

我想要兩顆西柚8548


我認為遛狗不拴繩的人就是不講公德、不守規矩,且冷漠自私的人。

狗是具有攻擊性的動物,它發狂了會咬傷別人,有時六親不認連自家人也咬,所以,千萬不要說什麼我家狗很乖很聽話,我家狗從不咬人之類的話,你的狗不咬人,那是對你自己而言,對別人不適用。

假如你的狗真咬傷別人了怎麼辦?你以為跟過去一樣唬弄唬弄就簡單了事了嗎?告訴你,現在的人法制觀念普遍都增強了,人家也會通過法律來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到時你就等著吃官司吧。

對於飼養禁養犬的人,不是簡單地說你遛狗牽不牽繩的問題,而是你合不合法的問題,政府明令禁止的事,你為什麼還要違反?若你的狗咬了人,那就是涉嫌故意謀殺,罪加一等,孰輕孰重,自己掂量吧。

因此,針對那些養狗的人,政府部門除了宣傳、教育、監督、管理,對那些違反養犬條例、明知故犯的人應嚴厲懲處!


西部微談


個人覺得,如果是小寵物狗帶出來遛彎的話沒拴繩好像影響不大,因為這種類型的狗都屬於粘人型的,對人的傷害性也不大,如果是大點的寵物狗或犬之類的,建議把繩拴上,很多主人覺得大狗也不傷人啊一隻是體型大了點,其實不然,我下班帶娃們出去逛,有幾次碰到大型的狗,娃們老遠就往我跟前靠,雖然知道一般不會咬人,但狗本身是是攻擊性的,個人覺得還是拴繩好!


樂貝家的生活日記


第一次被邀請,小激動下

出門是否牽引是養狗人士的老話題了。

分為兩派,意見不同。

一方認為應該牽引,狗鏈就是狗狗的生命線

另一方認為狗狗應該自由奔跑,狗鏈對狗狗有束縛

在此,我發表下個人意見

狗狗出門必須牽引!

本人養狗時間不長,5年多而已,大的5歲多,小的2歲多。

我用加長伸縮的牽引繩,出門絕對不會放開牽引,絕對不會讓狗狗離開我的視線範圍一步。

我愛我的狗狗,它們兩個像我的家人一樣,天天陪我同吃同住同睡。我無法想象如果有一天它們其中一個離開我會是什麼樣子。

看了太多新聞,比如前幾天的狗狗咬人被摔死。再比如說車禍,走丟等等,各種意外情況。我不存在任何僥倖心理,不認為這樣的事不會發生在自己身上。所以我把所有有可能會發生的隱患降到最低,不要給自己添不必要的麻煩。我相信這樣才是真正的愛狗。

你知道流浪的毛孩子是什麼樣嗎?你知道它在外面會經歷什麼嗎?

我是流浪動物保護中心的志願者。基地的孩子很可憐!真的可憐!能被基地收留是不幸中的萬幸。但是那些一直流浪的呢?

各位不牽引的親。想象下。你愛的狗狗在狂奔向你的時候,突然被一輛車撞飛。你會怎樣?在你和鄰居侃侃而談的時候,你一轉頭卻看不到狗狗了。你會怎樣?

我害怕這樣的畫面,真的怕。我不能失去它們,我必須牽引!這就是我牽引的理由!

還有我不覺得它們被牽引束縛了,帶著牽引它們一樣和我一起快樂的奔跑。

說到最後,可能會有噴子來噴我。

在此,我說一句。我對狗狗很好,我對我爸媽和我的所有家人更好。就不勞煩各位噴子費心了,謝謝



隱藏起來就好


煩死了遛狗不牽繩的!我養狗,我纖繩,我鏟屎,也避讓他人和小狗!

當你四處哭喊著找狗,當你四處張貼派送找狗傳單,還記不記得說過:“我的狗很乖,我從來不栓我的狗狗,他不會亂跑的……”是的,所以你的狗丟了……!

狗狗離開主人以後40%被吃掉,40%四處流浪最終暴屍街頭,15%因車禍死去…… 以上種種,90%都是因為沒有主人的呵護而導致!牽引繩,能降低30%的誤食,40%的車禍,50%的丟失!為了你的毛孩,請牽好生命繩!

牽引是對狗的負責,對自己行為負責,對他人負責。既然養了,就負責到底,教育毛孩子適應人類社會。


檸筱梔


我家是小狗十七八歲,己到最後的日子,今年已不弔繩子讓它自由行走,給它充分自由,不下雨上下午各一小時,其中也抱著它走走,這是提高它最後日子幸福指數的有效辦法,我緊隨其後,其實我家狗已幾次差點離我而去,可能我們彼此都太不捨得永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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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著生活水平不斷的提高,養貓養狗的人越來越多。但素質卻是不在一定水平線上的。

從新聞上看到,寵物在草坪大小便的,在戶外咬傷人的,甚至至人死亡的。都是一些愛狗人士的所作所為。“我家狗不咬人”,“我家狗在家憋一天了,出來跑跑”等等。可是,你們真的忘了,遛狗是需要栓繩的。即使它不咬人,撲倒老人和孩子怎麼辦?對養狗人士也是有好處的,栓繩不至於跑丟,不至於被大型犬咬傷。

奉勸各位養狗人士,遛狗必須拴繩子。免得害人害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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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國家有禁養限養犬類管理國家層面立法的法律嗎?沒有,只有個部委發出的家犬管理條例,和各地方的文件規範類限制養犬條例,你不覺得管理和法律及其滯後嗎?

現在急迫的是應該立刻出臺及其嚴格的國家立法禁養限養犬類的法律,同時各地的文件規範類限制養犬條例同時取消和廢止,在國家出臺的限制養犬法律的基礎上,地方只能增加更嚴格的法規內容和執行行為絕對不能打折扣,並且著重加入這條,因為狗造成他人傷亡的狗主也應承擔刑責。

律師表示,拿人用藥毒狗不構成投毒罪。一是人用藥不算法律意義上的毒物,二是法律只規定了向養殖的家禽、牲畜投毒的情形,對寵物投毒沒有明確規定。但造成有主的寵物狗死亡,記住有證的狗才算有主的,可能會引發民事糾紛。 首先異煙肼不是毒物,那就構不成投毒罪,其次就算民事訴訟,異煙肼的好處就是五個小時後半衰期完畢,狗屍體內殘留為幾十分之一甚至沒有,現有儀器很難撿出,警方辦案也要證據是不?你能證明狗是吃了異煙肼死的嗎?那民事都算不上了。

警情通報說異煙肼一般不會危及到人!



用戶93915088203


我的看法是,這類人毫無素質,幹事我行我素,毫不考慮旁人的感受,近幾年來狗狗與主人走丟,尋狗啟示,被車撞死的狗狗,被偷狗賊偷走的狗狗,加在一起幾百萬條還是有的,這可不是胡說,每年最低要有幾十萬條,甚至更多的狗被偷,這是愛狗嗎?我到覺得這是養狗人,我行我素的行為導致的。如果都牽著,狗狗會被偷嗎?另外出車禍的,你說這能怪誰,怪司機嗎?還是怪狗主,要我說司機沒有責任,狗主責任最大,有的人自己的狗被撞死了,知道哭了,當初幹嘛去了,你以為狗是人嗎?它又不知道什麼危險,它門只知道到處亂跑,給廣大司機添麻煩,如果狗奴牽著狗走在非機動車道,我就不信能被撞到,任何事都有規則的,我們每個人應該遵守規則,這樣避免不必要的麻煩。說句良心話,別人把你狗撞死了,出於人道主義可以賠你點錢,但是狗奴無理取鬧,又說對狗跟對親兒子一樣親,想幹嘛,訛人嗎?知道比你親兒子還親,為啥不看好,為啥讓你“兒子”隨意跑,以為它是人啊。還有就是狗咬人,總說自己的狗不咬人,總說別人打狗殘忍,請問狗咬人,把別人的臉咬的稀巴爛,有的被狗咬死的,這難道就不殘忍了嗎?又有誰站出來負責的,這時候都成縮頭烏龜了,狗奴不是維護狗嗎?可以,你把醫藥費出了,該賠償賠償,那麼我們就留那條狗命。我們不想此類事件繼續發生,所以我們必須把流浪狗處死,讓更少的人受傷害,不要說什麼任何生命都是值得尊重,當任何一種動物對我們造成威脅,擾民,我們完全可以殺了。對於遛狗不栓繩的人,他們就是臉皮厚,不管民眾怎麼說,他們始終我行我素,所以導致現在越來越多的狗被毒死



助人為樂哦


怎麼這麼說?因為狗在家長久關著,它被遛時就象犯人放風,象關了一天的孩子放到外面,它會顯得很興奮,它會跑到人們腳邊亂轉,主人會認為很正常,而旁人就會很害怕!特別是孩子。如果是大型烈性犬,大人都害怕,別說是小孩。如果別人打了狗或者僅僅是碰一下,狗不認識你,就會咬人。

所以,這時候就會引起不必要的爭端。狗主人會認為你不碰我的狗,狗就不會咬你,好象說得很有理。但是,你的狗咬了人錢還是要賠的。畢竟別人是在公共場所,沒有走到你家裡來。

因此我說遛狗不牽繩是對別人不負責任,也是對自己不負責任。就如杭州別人所說的網紅,因為遛狗,現在行政處分還是刑事處分還沒確定,那女的隔天逼狗還是不牽繩,可以說臉皮不是一般的厚!

所以,我奉勸各位狗主人出外遛狗,還是牽條繩吧,看似麻煩,其實可以少了很多意想不到麻煩。狗是狼的後代,是有野性的。養寵物是愛好,是怡情,如果因為養寵物與人打架,鬥毆,不管誰輸誰嬴,你的心情一定不會愉快,凡是有點良心的人,你的狗咬了別人也會感到很內疚,感到對不起別人。

不知我的觀點對否?歡迎朋友點評。


老孫1585769


至於說到養狗 遛狗不拴狗繩的人就是不講公德、不守規矩,且冷漠自私的人。本人不贊成!絕大多數的狗是不具有攻擊性的,這正是很多人喜歡的原因(此評論僅限於非攻擊性中小型犬,含金毛,拉拉等,兇猛的大型犬另當別論)

如果說狗狗發狂了會咬人,有時連自家人也咬,所以就和冷漠自私掛止鉤,完全是扯蛋!一個寵物狗從你領養的那一刻起,就和相親差不多,如果不對眼你根本就不會養!當然不排除會看走眼,但是如果自己的狗經常把自己咬傷超過三次的話,我估計你把它送給狗販子時侯,你沒有半點憐憫之心!如果一個狗在主人家養了超過一年以上,基本上都是很乖,很溫順的,不會咬人的!

我在2014年的時候養了一條狗(虎子),非常的乖巧可愛,我家人基本上把她當孩子一樣!2015年被車子壓斷了左前腿,關節被軋的稀碎,只能作截肢處理!虎子被軋的時候,其實右前腿躺在地下的那一面也破了一個非常大的口子,晚上打麻藥 縫合 截肢的時候沒有發現,包紮吊水然後就抱回家了!第二天才發現虎孑右前腿還有一個很大的傷口,然後又帶到獸醫那去縫合,在沒有打麻藥的情況下,我家虎子痛得嘴唇直抖!但完全對獸醫這個陌生人沒有表露出一點點的不滿!當時虎子豆大的眼淚往下掉,讓人心真不好受!狗是通人性的,他知道我們是救他!

當然所謂的討論狗拴繩這個事情,正是因為廣東的金毛咬死了泰迪,在這裡也簡單評價一下!

泰迪犬不拴狗繩本來就相對理虧,並且金毛的主人主動提醒了,但泰迪主人不重視。導致了泰迪主動去挑逗賽級犬(重點是有證,有繩)金毛,結果泰迪被咬死!狗就是狗,再聰明他也不是人,所以須要用繩子約束。泰迪本來就有錯在先,最多也只能涉及到賠償泰迪的問題,(具體賠多少錢,可以協商,甚至可以去法院起訴)但是因為泰迪被咬死,然後來五六個人把金毛活活打死,又導致兩老人受傷(其一甚至是受重傷)就太過分了!涉嫌尋釁滋事以及破壞公私財務罪!賽級金毛帶證(注意是七年前)最少3萬起!老太太脊柱2節骨折,老大爺也住院,這家人可能要賣房子了。沒有個百八十萬搞不定!當然還有量刑,但這個是法院的事情,我不懂不討論!

但估計這樣的一家人(包括來的這五六個人,如果是朋友的話,也是恰如其分的渲釋了什麼叫物以類聚,人以群分)沒有一個是省油的燈,特別是當事人這個女的,估計在單位也是囂張慣了,導致別人處處慣著他!中國古話說的好:“妻子賢良,夫不遭禍事”!這次報應來了!

關鍵刑事拘留不是開玩笑。就算出來了也有政治汙點!可能導致自己工作不保。後續的養老等一系列都成問題!假如在拘留期間而導致自己的信用卡逾期,那又是一系列的問題。包括子女以後參軍 提幹,前程也完了!政府就要這麼搞,嚴重增加他們的違法成本!他們下次違法的時候心有餘悸!

佔豪老師寫了一篇文章,母親越強勢,對家庭毀滅性越大!現在反思一下,寫的真不錯!可以去網上搜一下,送給天下所有的強勢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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