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4 在古代人們可以隨意捕殺大熊貓,卻不敢動這種動物,否則會被砍頭

我們經常看古裝片的時候,經常看到這樣的場景:一個大漢,走進酒館,大聲喊道:“小二!來五斤醬牛肉,兩罐上好的女兒紅……”,但是,從真實歷史的角度看,這種場景根本不可能出現。因為古代的牛相當於現在的大熊貓,是國家保護動物,政府禁止殺牛,更別說吃牛肉了。

在古代人們可以隨意捕殺大熊貓,卻不敢動這種動物,否則會被砍頭

古裝劇中人物買牛肉

在古代,人們可以去捕殺大熊貓,卻不能隨便殺自己家裡養的牛。有人肯定會說,小編在胡說八道?但事實就是這樣的。要知道牛在古代的社會地位是非常高的。早在周朝的時候,人們就非常崇拜、尊重牛。政府為了保護牛,專門制定法律,規定 “諸侯無故不殺牛”。也就是說,那個時候連王侯級別的人都沒權利殺牛,更別說普通老百姓了,當然,只有一種情形可以殺牛,就是在祭祀的時候,因為在古代祭祀算是國家級的大事,這個時候殺牛也算是迫不得已的。所以說,在古代只有一國之主才勉強可以殺牛。

在古代人們可以隨意捕殺大熊貓,卻不敢動這種動物,否則會被砍頭

古代祭祀用牛頭

到了漢朝的時候,法律上的規定相對寬鬆了些。《漢律》上規定“不得屠殺少齒”,意思就是說只能等到牛老了之後才能宰殺。到了唐宋五代十國時期,法律又嚴格起來了,規定,不管牛老弱病殘都在禁殺之列,只有自然死亡的牛才能殺來吃。也就是說,就算牛老了、病了,牛主人也不能說殺就殺。想吃到牛肉,你要等到一頭牛老掉或是生重病,非要殺死不可的時候,老百姓還不能自作主張殺了,還必須到官府申請才行,而且必須要有官府畫押簽字、備案才行。

有人可能要問了,政府不讓明目張膽地殺牛,民間可以偷偷殺啊。這是萬萬不行的,因為民間每一頭牛出生,政府都已經登記備案了的,牛死的時候也是要登記的。而且如果民間私自殺牛,被官府發現的話,是會被砍頭償命的。當時有法律明文規定:“王法禁殺牛,犯禁殺之者誅”,不經官方許可私自殺牛要砍頭的。據史書記載,有人偷偷殺牛,被官府活活打死。

在古代人們可以隨意捕殺大熊貓,卻不敢動這種動物,否則會被砍頭

那麼,古代為什麼禁止民間殺牛呢?一方面主要是因為牛在農耕時代代表著先進的生產力,確實為古代農業發展做出了巨大貢獻,大家不要小看一頭牛,一般來說,一頭耕牛能頂好幾個人力。這還是一方面,的原因。還有一個原因是,牛在古代是被認為是一種神獸,認為牛同時擁有土屬性和水屬性,水生木,古人認為牛能促成莊稼生長,讓農民大豐收,同時,土克水,牛被認為是具有制水的神力。

在古代,人們在修水利設施的時候,都會在水利設施兩岸關鍵位置擺上好多大鐵牛,古人認為這樣能鎮住妖魔鬼怪,能防止河水氾濫,發生水災。全國各地出土了好多這種大鐵牛,其中最著名的就是黃河大鐵牛,位於永濟市城西,而且一次性發現了好多頭牛,最重的一頭牛重45000公斤。

在古代人們可以隨意捕殺大熊貓,卻不敢動這種動物,否則會被砍頭

黃河大鐵牛

當然,好多民族和地方認為牛是財富的象徵,牛能為家庭家族帶來財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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