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2 关于温州隆山小学杀人事件,大家有什么看法?

张J7


关于温州隆山小学发生的杀人事件,真的很令人痛心,一个才十岁的小学生,在一个冲动的成年人不理智的行为下,失去了生命,令人叹息,令人悲痛。

今后,两个家庭从此后都充满了悲伤,原本可以避免的一场悲剧,就这样发生了。

现在的社会,家长难当,父母难当,有的个别小孩子从出生享受着优越的物质生活条件,爷爷奶奶,姥姥姥爷,爸爸妈妈,集万干宠爱于一身,养成了各种各样的坏毛病。

过去是“天不怕,地不怕,就怕老师找我爸”,现在是“天不怕,地不怕,老师我爸更不怕”。有的孩子被宠溺的真是一点教养没有。有的学校有个别欺负别的同学的事来说,过去被欺负的同学的家长找到欺负同学的孩子如果吓唬一下,他还能有点怕的心理,我错了,下次不敢了。现在这个孩子敢比家长都横,你打我啊,敢跟家长叫板。如果你作为家长,成年人打未成年人绝对不应该。可有时候遇见这样的孩子,也真够大人搓火。而且老师批评教育也当耳边风。

所以现在社会发生了温洲隆山小学的一幕惨剧,首先要遣责的是杀害小学生的家长,无论如何也不应该下此狠手,伤害一条小生命,我们同时也应该更多更深地思考,社会,家庭,学校究竟该尽到怎样的责任来避免这样的惨剧再次发生?究竟应该怎样在物质条件好的情况下来进行孩子的思想品德的培养?


伊莲758


仔细看了数篇报道,有几个不得不说的现象:

第一,杀人犯杀人当然不对,当严惩。但是为什么杀人,没有记者真正深入调查,所有报道没有全面调查: 杀人犯及其妻子如何处理和看待女孩被伤眼睛事件,也没有女孩子本人对事件的描述,也没有该班主任对女孩被伤眼睛事件的叙述(只含部分),也没有该班内同学对事件的描述,只有男孩家长的所谓合情合理又友善的处理。这是咋回事?男孩家长一方能量太大?还是想隐瞒什么?

第二,男孩家长一直以各种证据,说明其合情合理又友好妥善的处理了女孩眼睛被伤事件,那么女孩家长为何如此极端仇恨的方式,去杀害男孩?何以激发其失去了理性?还是本就有严重心理问题?

第三,为什么叫全校老师轮流守灵?全校老师有何错?还是此家庭有啥背景?班主任要不要守灵都是问题。

第四,此事件班主任,学校是否有处理不当之处?既然家长答应叶恒在全班检讨,班主任为什么擅作主张更改?班主任的出于什么考虑?是在讨好谁吗?

第五,叶某家为什么能对小艺家“破门而入”?即使杀人犯,其家属有啥错?即使杀人犯也有基本人权。叶某家能够做出破门而入的此类行为,是否说明了男孩这一家人在平时的行为模式?是否说明了男孩家教方式,家长的价值观?

第六,叶家想得到儿子在校表现的评语,为什么会被学校拒绝?想隐瞒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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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公正,还原事实真相的报道,必须有当事双方,目击者,还有专业人士的评判。

真正的扬善惩恶,是要调查造就恶果的各类因素,启迪所有人减少,甚至避免此类事件的发生。


冬日暖阳cz


我有几点看法。

这事听着都觉得不可思议。小孩打架导致家长打架这种事很多,但直接打小孩都很少听说,何况报复杀小孩。至于吗?

说这个小女孩的爸爸本身没有心理问题,我觉得是不可能的。因为不至于嘛,这么一件事,身心健康的人不至于采取这种举动。我一直都说90后多数都有心理问题,很多人不愿意接受。但事实胜于雄辩,无数活生生的例子都可以证明。

过去真的没有幼儿园虐童这件事,不是没见过,是没听说过。我们那一代,甚至一直到00后在幼儿园的时代都没有。幼儿园虐童其实就是近十年的事,因为90后走向幼师岗位了。我听监狱的干部一说到90就摇头。就是说他们的情况可以说是前无古人、后无来者的。

很多文化人,近乎脑残地夸他们。然而在我眼里,他们其实是问题最大的一代。这些问题不是他们坏,而是童年、少年时代本我塑造时出了严重问题。他们做的事是一种本我冲动。比如自我定位的婴儿化心理。么么哒其实是一种婴儿体,就是说他们的内心里普遍没有长大。他们的坏是一种婴儿式的任性。否则你想不出为什么她们会拿虐待儿童取乐。过去的幼儿园阿姨更没文化,但那时的阿姨最大的问题仅仅是不负责任,不会拿虐待儿童取乐。因为那是正常人都有的心理。幼儿园虐童可能非常普遍,凶手很少有例外,绝大多数就是90后。

为何90后会如此,其实问题首先是他们的父母60后也有问题。我们小时候就看不懂他们,他们有一种天生的破坏性和争夺性。他们自己就有心理缺失,所以他们基本只会给予孩子物质,而没有关爱。他们又是第一拨富起来的人,所以婚姻最早破裂。这样的情况一多,就殃及下一代了。60后的问题与成长的时代有关,也是本我塑造出问题,83年严打就是打他们。

这个事件还有一个问题就是独生子女问题,由于只有一个孩子,家家都捧在手心里养。这也会导致家长心理容易失衡。这是我的看法,你觉得呢?


國病


我是早上看到“温州隆山杀学生事件”这则消息的,感到非常震惊!小学生之间一个小小的纠纷竟引发了命案,不可思议。事件的前因和真正内幕我们不得而知,也不好妄加评论,只能根据网上的消息来谈谈自己的看法:


一、杀人者,灭绝人性,罪责难逃。他疯狂的报复行为,既伤害了别人孩子,又伤害了自己的孩子,两败俱伤,没有赢家。别人的孩子失去了生命,自己的孩子也将终生生活在阴影之中。无论是什么原因,杀害十岁孩子的行为都是不可饶恕的。

二、被害孩子的家长有不可推卸的责任。也许他们才是事件的真正推手,也许是他们的行为摧毁了凶手的精神,让其绝望而痛下杀手的。如果真是这样,只能说其绝对就是混蛋。你的孩子在校欺负女同学,把人家眼睛打伤了,你会不知道?你们有没有主动去道歉,有没有主动去给人家做治疗?估计你们是有些“冷血”,有些“不屑一顾”,也许正是这些行为才激怒了对方,使对方失去理智做出如此举动。因此说,是死者的家长杀死了自己的孩子,是他们的“冷血”杀死了自己的孩子。

三、学校在此事件中,有着不可推卸的责任。女孩子受欺负的事情可能由来已久,学校不作为,对此无动于衷,让女孩家长感到失望,既然学校不管,那只能自己动手解决问题了,结果就悲剧了。由此看来,学校的管理有严重问题,班主任老师更难脱干系。在女孩受欺负以后,为什么学校没有及时沟通双方家长,拿出解决问题的方案,以安抚受害孩子家长的情绪。

四、校园凌辱事件已经成为一种毒瘤,正在影响教育的发展,影响孩子的正常成长。可以说,校园凌辱事件的发生,是造成悲剧的根源。全社会都应该行动起来,共同努力,防止和消除校园凌辱事件,以保障校园平安和谐,为孩子们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环境。

五、校园安全再次敲响了警钟,特别是小学和幼儿园应该怎样去防范这样的事情,是我们每一个教育工作者不得不思考的问题。


美丽的红枫叶


惨剧发生在浙江温州瑞安市隆山实验小学。9月19日,家长林某的女儿与同学叶某口角时被打致眼部疼痛。21日,36岁的林某到校报复,将10岁的叶某用水果刀刺伤,当晚7时许,小学生叶某伤重离世。

一件小事引发血案,一次冲动毁掉了两个家庭。这是学生间发生矛盾所导致的最坏的结局。

教训是惨痛的。一个家庭失去了儿子;另一个家庭,女儿将要失去了父亲,妻子也将失去了丈夫。这所隆山实验小学的孩子们心灵将受到不同程度的创伤,教师特别是涉案班级的班主任老师,将长时间生活在愧疚中。

学生间发生矛盾,性质严重的属于“校园欺凌”。按照常理推测,叶某将女同学林某眼睛打伤,应该属于“校园欺凌”事件。校园欺凌现象是此类恶性事件的土壤。

对于此类事件,最好的处理办法,当然是学校与当事学生的双方家长结合:该受到批评教育的就严肃批评教育,该出钱治伤就积极出钱治伤,该受到处罚的就老老实实接受处罚。该深挖根源的,学校和双方家庭就坐下来认真反思。

较好的处理方法之一,可以是学生林某的家长当着小学生林某家长的面儿,痛揍这位“小霸王”一回,让他写个保证书,能终身长个记性。然而家长林某所选择的,是极端的处理手段,得到的是最坏的结局。

我正在编一篇我县狼城岗镇北韦滩村小学刘新永老师写作的博文。面对校园欺凌,刘老师的处理是得当的,效果是积极的。

事情是这样的:

农村的家长农活忙,所以孩子吃过午饭就被家长送到了学校。来学校的时间早,学校除了安全值班教师到校外,其他老师还没有到校,学生缺乏监管,各种问题都有可能发生。刘老师正在办公室看资料,一个女生跑办公室报告,说有一个女生打另一个女生耳光。

刘老师赶紧把两个打架的女生叫到了办公室。打架的两个女生,一个身高体胖,另一个女生较瘦弱。

老师先让那个身高体胖的女生先说打架的原因。身高体胖的女生说是瘦弱女生骂她。问瘦弱女生时,这位瘦弱女生说自己没有骂。

老师让位瘦弱女生先回教室了。接下来刘老师开始批评身高体胖的女生:一个弱者敢骂一个强者吗?一个弱者敢向一个强者指手画脚吗?身高体胖的女生无言以对,就嘟囔说老师看她不顺眼。老师有些生气,就对该女生说,回家叫你妈去。

但女生的回答让刘老师震惊了。女生说没有妈妈,我妈妈跟人跑了,不要我们了。刘老师突然觉得无话可说了,揭开了孩子的伤疤。女孩也是个可怜的孩子呀!问她,你怎么吃饭,她说,自己做。有时去她姥姥家,姥姥家距学校10多里地远。说着说着孩子哭了。

刘老师安慰了女生后又给她讲了被打女孩的家庭情况。被打女孩的父母都是聋哑人,生活也很不容易。打人的女生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愿意真诚道歉。老师又说,以后你有困难可以找我或者你的班主任,我们都会尽力帮助你的。又鼓励她好好学习,提高自身素质,将来自己能够照顾自己,将来成家以后不让自己的子女受同样的苦。孩子含泪点了点头。随后刘老师让她把被打女孩叫到办公室,当面道歉。被打女生也原谅她,两个孩子手拉手走了。

以后的几天,刘老师注意观察身高体胖的女孩,她懂事多了,见到老师也主动打招呼了。

校园欺凌可以说由来已久,而且治理难度也确实很大。

从上面的案例也可以看到,“青少年的不正常行为的出现,往往是因为父母、老师在孩子成长过程中,有意无意地忽视了他们的需求。当孩子得不到来自父母的温暖,过分地关注自我,遇到不顺心的事就会选择将心中的怨恨发泄到别人身上。”

惨剧和悲剧不是孤立地存在的。

在世界的各个国家,每天都会发生校园欺凌的事件,并不时有校园学生暴力案件的报道,其中还有一些性质相当恶劣的案件。案件中那些心灵被扭曲的孩子们作案手段之残忍,令人触目惊心。

任何形式的欺凌行为都是不可接受的。因为欺凌不但对“受伤者”造成伤害外,而且对“欺凌者”和“旁观者”同样造成伤害。“欺凌者”由于长期欺负别人,内心由此得到了满足,从此更会变本加厉。将来长大成人,也有极大的可能成为危害社会者。而“旁观者”有的因为帮不到受害者而感到内疚、不安,甚至惶恐,有的也可能成为新的“欺凌者”。

制止和预防欺凌事件的发生,学校和家庭任重而道远。


花眼看花


我不能理解这个家长的行为,也绝不支持这个家长的行为,你想一想啊,这才是一个十岁的小孩,就算他把你女儿的眼睛弄伤了,你也不能要了他的ming啊,何况你还是一个大人,一个已经36岁的大人,这未免太过于冲动了吧。

护女心切,这是很多父亲都会做的事情,但是护女不代表你就能暴c力报复啊。首先,你是一个大人,再有,你拿着dao,然后你去对阵一个十岁的孩子,可能他是一个熊孩子,但无论怎样,这彰显出来的,都是这位父亲的冲动,和不理智啊。

现在的结果会是怎样呢?小孩被你捅si了,你以后的生活呢?还有吗?家里的老婆孩子可怎么办啊?真的是一场悲剧。

大人帮小孩出头的事情,我初中就见过,但是别人大人在旁侧只是做个定心丸,人家又不动手,更别提动dao了。你倒好,直接把人家小孩的生rr命给结束了,我实在是理解不了啊。

气不过,你完全可以扇他几巴掌。干嘛要那么极端。不过,话说回来,我觉得这种事的最好的处理办法,就是把他的家长也叫过来,先协商一下,把你女儿眼睛伤的事情赔。偿一下,再立下协议,不准这男孩怎样怎样,如果有,那你就替他的父母教育教训他。这不挺好的吗。 还是一句话,我绝不支持动dao子的行为,正.当.防.卫的不算。

在你要做这件事的时候,一定要考虑一下自己的老婆和孩子啊,你是一个男人,活着也并不是为了自己而活着。就这么多,至于熊孩子,罪不至s。家长太过了。

发不出去,我就很难受


小幸福的萌萌雷


表明观点:孩子之间的矛盾纠纷本是小事,大人应当有限度的介入孩子纠纷中间才是,而本案中男子的行为显然过于偏激,最终不仅害了别人也害了自己,更毁了两个完整的家庭!得不偿失!

警方通报内容如下:

  • 9月21日16时许,瑞安警方接到报警称:在隆山小学三楼一厕所内,有小孩受伤。接警后,处警民警迅速赶到现场,抓获犯罪嫌疑人林某某(男,36岁,仙降街道人)。伤者叶某(男,10岁)被120急救车送往医院,经全力抢救无效于19时许死亡。
  • 经查,犯罪嫌疑人林某某交代了因其女儿周三在学校与叶某发生口角时被打致眼部疼痛(伤势轻,未就医,正常上学)而心生怨气,为此于今日下午携带水果刀到学校寻找叶某报复,用水果刀伤害叶某。
  • 现林某某已被瑞安警方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很显然经过警方的核实案涉的女孩子的眼睛并不是网传那样已经被戳瞎,目前很多网民甚至包括我在内都一度认为死者确实也有过错。但是结合目前的情况来看,本案仅仅就是一起简单的孩子之间的纠纷,但是却被行凶者激化成为刑事案件。

男子必定要为自己的行为付出沉痛的代价

目前男孩叶某已经被证实死亡,本来一起简单的孩童之间的纠纷却被演化成为刑事案件,不得不说实在是愚蠢至极!这名父亲不清楚究竟是什么样的原因导致其怒火中烧可以将孩子直接杀死。

但是很显然这名父亲在学校内将孩子杀死的行为已经触犯刑法,构成故意杀人罪,考虑到案发的情节和社会影响恶劣,想必判罚必定不会轻。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本案中男子的行为极有可能判处至少十年以上的有期徒刑。具体判罚还是有待进一步的侦查结果后才能知晓实际案情,并结合案情判罚。

但是对于孩子之间的矛盾家长该如何处理?我想大人本应不参与孩子之间的争吵或者矛盾,即使参与也应当是有限度的参与,保持理性,克制的心态去安抚和调和孩子之间的矛盾才是,但是很可惜男子冲动之下,不仅毁了对方更毁了自己,两个完整的家庭瞬间破灭,愚蠢!


麋鹿说法


孩子在有错,罪不至死,做为人父应该换位想想,你怎么下的了手!

我儿子上小学时,有一个男同学把我儿子推倒,睑挂到卓子上的钉子上,划了长长一条,我当时很伤心也很生气,好好的一张脸就这么破了像,更可恨的是不紧不忙的老师,连对方家长都不通知,在我们的要求下,老师才叫了对方家长。

今天看到这起事件,很痛心,孩子在学校发生矛盾,老师就不闻不闻吗?学校就没有责任吗?


忆往昔86116012


血腥的事实不管你觉得有多么不可思议,它还是发生了,每个人都有权利发表自己观点,并在其中领悟自己的得失,除了可以引导舆论节奏的,我想没人会怀疑你的动机。

但是,世间万物总有其前因后果,如果什么都不考虑,只看结果就给一个万古不覆的结论其实是不负责任的,一条生命的警示,绝不是一个结论,而没有社会意义。如果是的话,那这世界希望何在?仅仅凭某个人或某些人的个人逻辑?

此事有些疑点需要警方调查后续披露,如果这父亲因为女儿被误伤,而之前没有习惯性被欺辱,并且没有学校介入的错误,更加没有男孩家长的处置失当,那么这女孩父亲确实过激,确实有点罪不可赦!

但是事实真相如何呢?让我们等等,毕竟一条命甚至是两条,值得我们慎重,先把我们的天理难容收回来,免得让浅薄自污!

不管真相如何有一点是肯定的,此事件对两个家庭和学校,造成了直接影响是无法挽回的,对此同情、失落等等都需要时间去抚平。

但是这事的社会警醒作用不应该退潮,那些蛮横不讲理的家长,无有效手段的学校才是该事件的最大风眼,正确认知教育手段,尊重别人的尊严,才是吃瓜群众该领悟的东西。

很多人说“他只是孩子”,严格来说就是漠视这社会的差异化,总有人意识不到社会的差异化存在,或者漠视别人的尊严诉求,无法把保护自己孩子,首先就是维护别人孩子的利益和尊严,如果眼里只有自己,漠视别人感受,用理所当然的逻辑套住所有人,“死不死”那就是看运气。

退一步海阔天空是经典,快意恩仇十步杀人何尝不是永恒?



单枪匹马9361


这是一个法律问题,也是一个人性与道德的问题,小孩子打架是经常出现的问题,如处理这个普变的问题,跟社会,学校,家庭,的素质有蜜不可分的直接关系,三方都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如果学校及时处理,通知双方家长和孩子当面解决,那么悲剧就不会发生,如果双方家长都放下架子,换位思考,事情不会发展到如此恶果,现在成了一个社会问题,希望引起重示,不能再有此类似情出现,犯罪者按法律严判,受害者节哀,就算是天意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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