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2 事業單位工勤能不能考取執法證?

慧旅遊遊記


事業單位工勤人員沒有執法資格,當然也不能考取執法資格證。

行政執法綜合改革之前,行政執法人員不僅包括了公務員、參公人員,也包括了所有的事業人員中的幹部和工人,甚至合同工、臨時工都可以參與執法,甚至還有外包執法的現象。執法事業單位的性質也極為複雜,有參公事業單位,有全額事業單位,更有部分差額、自收自支類事業單位。(即使已經改革,陝西省還有“經費自理”類路政執法單位。)

行政執法改革之後,確定執法人員實行資格管理,不僅要全面清退執法隊伍中的臨時人員,輔助人員也不能參與執法,這就明確要求工勤人員不能參與執法。同樣的,新《公務員法》保留了“行政執法公務員”的概念,其中明確規定,除工人身份外,可以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同樣也把行政執法事業單位的工勤人員排除在外。

按照崗位管理責任制要求,管理崗位和專業技術崗位是幹部,工勤崗位是工人,工人在工勤崗位從事司乘、水電、後勤管理等輔助性工作,同樣也不能從事執法工作。在實行崗位聘用制管理的事業單位,工勤人員競聘成功,在管理崗位和專業技術崗位工作的,才可以從事執法工作。但崗位聘用制只在部分地區試行,全員聘用制管理尚待時日,因此,工勤人員執法基本不可行。


職言管語


因在行政機關工作,我來談一下個人的看法。

首先,從嚴格的法律意義上講,只有行政機關的公務員,才能取得合法的行政執法證。根本原因就在於公務員的本質特徵是依法履行公職、納入國家行政編制、由國家財政負擔工資福利的工作人員。對於行政執法證,其基本的要求也很明確:1、在執行公務時才能使用;2、也只能在本行政機關行政職權範圍內執法。也就是說:執法活動不能超出本機關的法定職權範圍和地域範圍。更直白地說,公務員執法時,絕對不允許越界;3、在執法時應當出示執法證。沒有取得執法證的人員沒有執法權。

其次,總體上來說,事業單位的工作人員不能從事執法活動,也不能取得合法的行政執法證。原因也很簡單,事業單位工作人員主要提供專業技術服務和智力支持,沒有相應的執法資格和權限。尤其要強調的是:在公務員和事業編制工作人員混編混崗的黨政機關,事業編工作人員也不能取得行政執法證,當然也就沒有獨立的行政執法權。實事求是地說,還有一種特殊情況,是事業單位,又有一定的行政執法權,似乎二不歸一。這就是所謂的有執法權限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有些參公管理,有些沒有參公管理。到2020年底,隨著事業單位機構改革徹底的完成,行政職能被整體劃轉行政機關,有執法權的事業單位將大為減少,所謂的參公管理人員也將會大幅度壓縮,但也不會徹底消失。如菸草專賣局,與菸草公司公司一套機構,兩塊牌子。也就是說,機構改革完成後,正常的事業單位,除非經過特別批准,無論是管理崗位,還是專業技術崗位,將不可能獲得行政執法權,更不可能取得行政執法證。總之一句話:

事業編制人員先天性地不是行政執法的合格主體

最後,事業單位工勤能不能考取執法證?肯定地說,無論是黨政機關的工人,還是事業單位的工勤崗,在單位上只從事一些輔助性工作,不具備相應的資格條件,永遠不可能被允許參加行政執法資格考試,也永遠不可能取得行政執法證。


水波不興3291


執法證必須是具有執法資格的人員才能考的,而什麼人具有執法資格?很明顯是正式在編人員,而工勤屬於普通合同制員工,並不屬於在編人員,所以自然是不能考執法證。

這一點在交警中很常見,比如交警執法查車,很多情況下都是由協警完成,畢竟在編的警察數量有限,但是他們沒有執法權,所以都會有一個或者兩個在編的警察一起值守,而且開出的罰單也都是由具有執法資格的警察簽字。之所以會這樣,就是因為協警沒有執法證,只能算做輔助執法。

所以說,如果是具有執法資格的事業單位工勤人員,要想參與執法,只能協助具有執法證的在編人員執法,而不能單獨執法。


春風下的楊柳


事業單位工勤人員不能考執法資格證,不僅事業單位工勤人員不能考,行政機關工勤人員也不行。這是當前行政執法比較明確的要求。

法律明確規定,行政執法的主體是國家機關,或者法律、法規授權或受行政機關委託具有管理公共事務職能的事業單位。行使具體執法權力的人員必須考取行政執法資格證書,一般要求公務員或參公人員。但在行政執法事項規範之前,很多地方對執法人員的資格審定並不嚴格,不僅公務員、參公人員可以參與執法,行政工勤人員也可以參與執法,甚至普通事業單位人員包括工勤人員都參與其中,行政執法主體人員結構相當複雜,一定程度造成了過往執法的不規範、不嚴謹、不科學。

為此,中央和地方相繼開展行政執法改革,明確了執法主體和責任,其中一條就是嚴禁輔助人員參與執法。工勤人員作為行政或公益事業的輔助人員,如司機、打字員、維修人員,從事的是簡單的輔助性工作,本身沒有執法資格。本輪機構改革,各地在推進綜合執法改革的過程中,就明確要求全面清理清退臨時人員和聘用人員,嚴禁使用輔助人員執法。因此,包括行政工勤在內的所有工勤人員都被排除在行政執法資格考試範疇之外。

隨著行政執法三項制度(執法公示、全過程記錄、重大執法決定法制審核)的實施,行政執法越來越規範,對執法人員的要求肯定也會規範和提高,再想像以前那樣以非正式人員替代執法的事情很難再發生。


80後小公


事業單位事業編工勤崗能不能考取執法證,參與執法呢?答案是不能的,為什麼?聽聽我分析:

不但是事業單位工勤崗,就是行政單位工勤崗都是不能考取執法證參加執法的。因為進入公務員事業單位部門時都是按照崗位設置進來的,工勤人員主要崗位就是打字,維護維修,清潔,司機,灶夫,看大門等從事後勤保障的,執法是公務員和事業單位幹部崗位。



但在基層縣區,執法部門多是軍人專業安置,身份都是工人身份,但是他們是基層執法主力軍,像城管,運政等擁有省法制辦開出執法證,屬於持證上崗人員。最近省上也出臺了關於規範執法人員通知,將不符合執法要求人員清理出執法隊伍,但考慮到基層實際情況最後也不了了之。


國家也出臺政策,行政事業單位不在設立工勤崗,原來工勤人員慢慢消化。以後工勤崗全部使用勞務派遣,社會化服務,工勤崗以後就成為了歷史,慢慢淡出人們視線。

希望我的回答對你有用,歡迎大家討論。最後祝你好運!!!


提督九門步軍巡捕五營


憑什麼歧視工勤,什麼好事都是除工勤以外,媽逼的,送死的時候怎麼不除工勤以外


AEVO


行政機關事業單位所有工勤人員都是輔助性工作崗位,設立工勤崗位的編制主要是解決退轉軍人幹部子弟及特殊群體的就業問題。這部分人員是不具備執法資格,除非通過自己的努力取得相關學歷報考公務員成為行政執法機關編制的公務員。只有行政機關公務員才具備行政執法資格,其他的人員是沒有執法資格。


放飛夢想成就2019


按規定工勤人員是工人身份,是不能領取執法證的。但是,事業單位的執法證管理不夠嚴格,現實中很多工勤人員也有執法證。


太行山下花盛開


其他單位不清楚,我們單位的工勤人員一樣考了執法證,參與執法!高速路政執法!


Liu強義


從法理上分析不應考取執法資格證,工勤人員不符合公共管理職責的崗位條件。行政執法資格,包括崗位資格條件、人員資格條件、法規資格條件,以上都具備了,最後才是考取執法資格條件,四個資格條件缺一不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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