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4.01 【权威发布】常州市通报6起违规吃喝问题、违规收受烟(卡)问题典型案例

州市通报3起违规吃喝问题典型案例:

1.天宁区农业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周国良、储力先等人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等问题。2016年至2017年期间,周国良、储力先以及天宁区农业局水利科科员陈伯明、水政监察大队大队长黄建忠等人,先后多次接受常州市郑陆良种繁育场场长王建琴用公款安排的宴请,收受土特产。2018年12月29日,周国良、储力先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陈伯明、黄建忠分别受到政务记过处分,王建琴因提供超标准、超范围接待,用公款购买赠送礼品等,受到撤销党内职务、政务撤职处分。

2.钟楼区人民法院执行局法官蒋小燕违规接受案件当事人宴请并收受超市购物卡等问题。2016年至2018年期间,蒋小燕接受案件当事人宴请,接受、索取案件当事人财物,同时还存在其他违纪行为。2018年10月18日,蒋小燕受到政务撤职处分。

3.溧阳市天目湖镇综合执法局城南中队队员张俊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问题。2017年12月,张俊等人接受管理服务对象的宴请。2018年4月23日,张俊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权威发布】常州市通报6起违规吃喝问题、违规收受烟(卡)问题典型案例

常州市通报3起违规收受烟(卡)问题典型案例:

1.常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车管所原民警葛建芳受贿案件。2012年至2017年,葛建芳在担任车管所考试考场负责人期间,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驾校负责人、考场安全员的现金、烟卡、购物卡、加油卡、微信转账等共计价值人民币369869元。2017年12月13日,葛建芳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十万元,并受到开除党籍、行政开除处分。

2.武进区体育局原副局长、党组成员王健受贿案件。2012年至2016年间,王健利用担任武进区体育局副局长,分管体育产业的职务之便,在多家单位申报江苏省和武进区体育产业发展引导资金项目过程中提供帮助,多次收受申报单位所送的现金、烟卡等,共计折合人民币138949元。2017年10月18日,王健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并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

3.新北区罗溪镇卫生院原院长李刚受贿案件。2014年至2016年,李刚在担任罗溪镇卫生院院长期间,利用职务便利,多次收受相关单位及个人贿赂的现金、烟卡及西餐厅会员卡,共计价值人民币106735元。2017年7月26日,李刚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并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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