賴清德登記參與民進黨臺灣地區領導人初選,公開挑戰蔡英文連任之路,甚至引發“憲政空窗期”的質疑。賴清德則舉美國前總統約翰遜不競選連任為例,表示不會出現“憲政空窗期”的問題,不料又遭批引喻失義。這場看似“憲政”問題的“空窗期”之爭,實則反映出雙方陣營對於權力執著與焦慮的痔瘡期。
所謂“憲政空窗期”,一般指的是在缺乏憲制性規定規範的情形下,造成行政當局體制無法順利運作,也就是舊當局已消失,而又無新當局治理的權力空白期,或是“憲政”規範真空的情況。
嚴格來說,只要在“憲政”規範下,即使是無法組成新行政當局,也不能謂之“憲政空窗期”,因為新行政當局雖然還未組成運作,但舊行政當局並未消失,不致出現“無政府”狀態。
島內慣以“憲政空窗期”來形容新舊行政當局的交接期,不僅有違事實,也極易淪為政客炒作煽動的工具。誠如賴清德所言,臺灣地區領導人受任期制保障,擁有完整的“憲政”權力,臺灣既有的制度也相當成熟,只要依法行政,各司其職,臺灣依然會在既定的軌道中前進,不會有“憲政空窗期”的問題。實際上臺灣民選“首長”,包括臺灣地區領導人、縣市長等不論連任與否,都會經歷卸任前的一年時間,這也的確是常態,而非特殊情況。
然而賴清德雖言之成理,但2016年臺灣地區領導人選後,民進黨傾全力主張交接期逾4個月過長,將形成“憲政空窗期”,更要求時任領導人馬英九提前辭職,以解決“憲政困境”,當時怎不見賴清德振臂高呼“大家多慮了”?
如今面臨民進黨內同志以相同論述,將新舊領導人的“憲政空窗期”,比附援引至黨的候選人與臺灣地區領導人不同人時,卻又一副“憲政專家”的姿態,直斥論者的無稽與虛妄,豈不過於狡黠!
賴清德參加民進黨內領導人初選,有人質疑其造成“憲政空窗期”,固然惡質且有失民主風度。然而賴清德此種切割式的做法,恐怕才是令人擔憂之處。撇開不論賴的參選是否形同對“執政”團隊的自我否定,以及未來領導人與候選人不同調時,是否“執政”團隊會出現尷尬與摩擦,從蔡英文“肝膽相照”的戰友,如今卻成了“肝膽俱裂”的對手,賴既曾身為臺灣最高行政首長,又曾是蔡當局的要角,對於“執政”不力及民怨,難道完全沒有共犯的責任?又如何能顯現不同於蔡英文的施政能力?
賴清德的參選不會造成“憲政空窗期”,這自然是一個假議題,但卻投射出一方切割漂白,另一方定於一尊的“鞏固領導中心”的場景,讓這假議題成了汲汲營營於權力的遮羞布!
(作者為臺灣政策研究基金會司法及法制組召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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