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3天前,S中老師又一次來電,請兒子去讀特尖班。
第一次接到遂中電話是9天前,也就是6月20號晚上。
而就在19號晚上,在繁忙的網絡上,查到了他的中考成績,693分。
這個分數,比綿外的免費線只多了3分,比綿中的免費線多出了29分,比南山的免費線多出了37分。
中考成績出來的那天晚上,班主任老師來電說:上了綿外的免費線,第二天就報名。
我忙諮詢曾經的報社的同事——現供職於綿陽晚報,正在張家界的雙兒媽。
“成績查到了,693分。”
“考得不錯啊,東辰錄取線明天出來。建免費議你明天下午之前就到綿。去年是680的免費。”
“今年題簡單,水漲船高,說不準啊。你回綿陽沒?”
“明晨3點到綿。那你明天更要早點來。”
“如果有機會在綿外和東辰選,建議咋選”
“東辰”
“我兒還是想讀綿外,昨天參加東辰自主考試他很糾結,不知是否該按他的意見辦。”
“告訴他倆學姐後悔讀綿外了,但沒法轉學。關乎未來,要理性。主要是他們高中老師差得很。”
“好,我再努力,他好像中了學校的毒一樣。我想做主,又怕強扭的瓜不甜啊。突然地,我也糾結了。”
“要扭的,要不跟著後悔。”
“接到綿外通知,兒子上了免費線,他還是想讀綿外。如何是好呢?”
“那可能你讓兒子讀東辰,他更願不幹了。開個家庭會議吧,讓孩子從此以後對自己的選擇負責。”
家庭會議。
結果不是少數服從多數,而是:多數服從少數。
因為兒子的理由是:我會對自己的選擇負責。學習成績少部分來自於老師,大部分來自自己。老師只是傳遞知識的橋樑,更多的需要自己的消化理解。
徹底失眠的一夜。
凌晨4點多, 一家3口, 起身赴綿陽。
大雨滂沱,疲勞駕駛,半天一個來回。
累並快樂著。
2
翻看自己的QQ空間,老爸發現了上面這篇7年前的日誌,裡面原生態記錄了兒子當年中考後,在綿外和東辰之間如何糾結如何選擇的過程。該文也被寫進了前一本書裡。
但為什麼還要“往事再提”呢?因為“往事”只是可以知其然,而後文則想想聊聊“知其所以然”。
不少家長在孩子升學擇校時都很困惑,都同樣遭遇過“找不得到北”,可能要開個家庭會議實踐一盤“民主集中制”很不容易,更別說要做推翻“少數服從多數”來一個“多數服從少數”,這就更難了。
當年老爸老媽這個多數派如何“敗”給兒子這個“少數派”的呢?
當然首先有個基本判斷,綿外和東辰之間差異不會太大。如何看出來的呢?
一是當年免費線的分數。兒子當年的693分,雖然只比綿外的免費線只多了3分,僥倖上了綿外的免費線,但比綿中當年的免費線多出了29分,比南山當年的免費線多出了37分。雖然後來沒有再關注東辰的免費線,至少可以看出,即便東辰的免費線比綿外高,但綿外的免費線也在這四所學校中位居第二。也就是說,綿外的當年的免費線,不是數一,也要數二。
二是前幾年的高考升學率。當年老爸特別關注的一個數據,就是遂寧人在綿陽讀書最多的那四所學校每年的升學率。可以說,綿外那時年年90%以上上本科線,50%以上甚至60%以上的上一本線,著實也不會顯著低於東辰等學校。
於是老爸老媽有了一個基本的判斷,即便兒子要“一意孤行”選擇綿外,估計學校未來也不會太差勁。除了對比學校實力之外,剩下的更多的就要看兒子這臺“內燃機”在哪裡可以更“燃”。
3
但僅有這個基本判斷就夠了嗎?不!
要實現爸媽這個“多數”派去服從兒子這個“少數派”,還必須學會兩個字:放棄。
下面這個故事,就是記錄的兒子中考前一年國慶發生的一個故事。
2010年國慶,兒子放假回家了,要買雙運動鞋,這回是他主動要買的。
以前要給他買穿的,還得給他做些思想工作,一般他都說還穿得不用買。
既然他不攀比,爸媽也不強求,畢竟現在這年月,不攀比的人越來越少了,包括他們這些半大不小的孩子。
這次他主動要買,是因為腳上那雙開口了。此前還在學校買個502粘起,湊合穿了一段時間。
跑遍了商務區所有的運動鞋店,終於看到了兩款相對滿意的鞋。兩款都試了試,他選擇了其中之一,感覺不錯,但爸媽都感覺另一款好看些。
爸媽試圖說服他,讓他買另一款,儘管另一款還貴一點。
經過勸說,兒子有些不情願地答應,說由爸媽來做決定。
看著兒子的樣子,老媽給老爸我眨了眨眼睛,看樣子老媽要開始改變主意。
老爸還是有些不情願,還想說服兒子,不僅僅是口服,要想讓兒子口服心也服。
兒子有些無措。後來,老爸做了一個“艱難”的決定,極不情願地同意了他買了他認為好一點,爸媽認為差一點的那雙。
走在回家的路上,還有此後的幾天,老爸問兒子感覺咋樣,他說感覺很好,但老爸還是有些覺得沒有另外一雙好。
慢慢的,老爸好像看他穿著的那雙鞋,從起初的不怎麼順眼,後來越看越覺得還算馬馬虎虎,還算可以。
慢慢的,爸媽感覺這次的放棄,雖然起初有些不情願,但是從另一角度講,好像做出一件有意義的事。
實際上,現在想來,還真有些東東值得思考,還真有些思考是種收穫。
兒子之所以選擇那雙鞋,他的最大標準,或者說是唯一標準,就是覺得穿著舒服。而我們父母的最大標準,是穿著好看。
穿著舒服,是給自己最直接的感覺,最大的感受者是自己。
穿著好看,是給別人最直接的感覺,最大的感受者應該是別人。
這兩個標準,原本都沒有錯。但當它們發生衝突,究竟誰該排在前面?
也許小孩是把“舒服”排在前面,父母是把“好看”排在前面,這或許就是小孩與成人的一個區別——孩子遵從的是自己的內心,而父母往往遵從的,往往是那或明或暗的“虛榮心”。
難道不是嗎?父母覺得“好看”的成分裡,難道沒有一絲絲成分叫做“虛榮”?
也許就是無視這個區別的存在,不少父母在不經意間,強加了自己的意志給孩子,從而抹殺了孩子的觀點和主張。
那次買鞋,從不太情願放棄開始,到現在想通了放棄之正確,真是那個國慶最大的收穫。
把決定權交給孩子,遵從孩子的內心,拋棄我們做父母自以為是“正確標準”,讓孩子學會選擇,讓孩子對自己的選擇負責,即便爸媽在這個“多數派”向兒子“少數派”來一次“投降”,也都是極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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