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20 李维明:夏代、商前期牛骨刻辞试读二例

李维明:夏代、商前期牛骨刻辞试读二例

将考古学文化与古史传说联系,应有比较可信的文献记载支持,而共时的文字证据尤显重要。由于将中国历史传说的商王朝证为信史的殷墟甲骨文属商代晚期文字,因此,探究更早的骨刻文字不仅有利于了解甲骨文的发展历程,还因文字是文明的要素而对于探讨商前期乃至夏代文明具有重要的学术意义。笔者就学习所见商前期、夏代牛骨刻辞试ii二例,以就教于专家。

一、商前期例,郑州出土商代牛肱骨刻辞

1953年9月,考古工作者在位于河南省郑州市二里岗西北部的考古工地C1T30内,距地面50厘米深处,发掘出形状近不规则状圆形的商代牛肱骨(据比例尺估算,纵横最宽约3.57厘米~3.75厘米),在凸起的一面有笔划较粗的刻辞。

有关这片字骨的公布材料有拓本、照片和文字描述。不同刊物公布的拓本,显示字形笔划不尽同(见《殷墟卜辞综迷》图版拾肆、《考古学报》1957年1期图版陆·6、《郑州二里岗》图叁拾·25)。照片(见《文物参考资料》一九五四年五期图五甲、《殷墟卜辞综述》图版拾肆)显示字形笔划较拓本清晰、完整。报告相关文字描述:骨刻文字……一片刻在一个圆形骨面上,刻道很粗,字体不能辨识(《考古学报》1957年第1期第69页)。

肱骨刻字出土于T30内。经中国科学院古脊椎动物研究室鉴定,认为是牛肱骨上关节的一部。骨一面用刀削平,圆面上有笔划较粗的字。经考古研究所鉴定,认为是""字(《郑州二里岗》第38页)。

学者据此或认为""与"有"、"又"等同作祭名,或猜想为地名或族名,或具体推断""族故地在今河南省新郑市。笔者观摩图像材料后感到,其上显示笔划多于""字,从不同视角观察,可能得出不同的释读认识,故试读如下:试读一,拓本与照片(图一)显示,在字骨居中偏右位置契刻一个双手上举屈下肢,腰部不相连属的人形。字形硕壮,笔划深刻,转折有力。相类字形在殷墟甲骨刻辞中可以见到,如"李维明:夏代、商前期牛骨刻辞试读二例"(如《甲骨文编》第

六四六页、乙4678)。字骨出土地郑州二里岗发现属于早商文化的祭祀遗存有分层埋葬的殉人和殉牲,共存陶器、石器、骨器、卜骨、自然石等遗物。殉人有人头骨(见Ml第三层),或仅存上身缺失腰部以下的残体(见M26)。尤其是发现有与猪骨共埋的殉人保持双手上举屈下肢的姿态(图二,见Ml第二层),与字骨上显示双手上举屈下肢的人形相近。据此判断,这片字骨显著位置契刻这一双手上举屈下肢的人形与祭祀活动有关。

照片显示,在人形下方偏左位置契刻有横置的。卜辞中存有用新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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祭祀祖乙的记载(如《合集》18W8)。传世文献《吕氏春秋·季夏纪》《史记·殷本纪》《论衡·无形》记商王在商都以植物辨吉凶的事例,推断商人可能有崇草习俗。因此,这片字骨上出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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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应与祭祀活动有关。

拓本显示,在人形左、右和上方存有刻道浅而宽近扭形框架。考古发现二里岗有早商文化的建筑遗存(如居址、夯土面、城墙、壕沟等)。推测这一近梯形框架与主体文字形成复刻表现形式,可能与表现建筑的距离感有关。

试读二,如果将拓本与照片倒置观察,则在上方似有一横置类形。草根部左下似一""形。"下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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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形,因其中或下方似存点状若干,推断为"雨"字。其下所显刻道浅而宽的边框似与笔划深刻的刻辞形成复刻。

若然,则字骨上出现"雨"一辞,这一辞例见于殷墟甲骨刻辞,如:

呼舞雨(1期,《英》996)。

贞舞雨(1期,《合集》5455)。

其舞雨(1期,《合集》12835)。

如是,则字骨上方似存一横置类形,也可能为舞的残存部分。

如此,这类刻辞是为商代早期一次祈祷雨水祭祀活动的记录,与《墨子》《荀子》《吕氏春秋》等先秦文献有关商王成汤桑林祷雨的传说,共同反映了商人对生存攸关的雨水的企盼。

值得注意的是,在字骨出土地点西北方向不到100米处,同年4月曾出土一段至少残存有11个字的商代牛肋骨刻辞,刻辞显示商代早期此地称作"乇",设有"乇土(社)"。这里出土商代牛肱骨刻辞与牛肋骨刻辞一样,记录了商代早期在"乇"地举行的一次祭祀活动。

二、夏代例,密县出土二里头文化牛肩胛骨刻辞

1991年春,河南省文物研究所在河南密县黄寨遗址发掘,在一座二里头文化灰坑中出土一件卜骨(HI:12)。该卜骨系用牛肩胛骨制作而成,残长23.6厘米,宽6厘米,上有5个圆形灼痕和印痕较浅的两个刻辞文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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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二)。报告定其时代在二里头文化二期早段(河南省文物研究所《河南密县黄寨遗址的发掘》《华夏考古》1993年第3期)。笔者依据公布该灰坑出土陶器卷沿深腹罐、鸡冠耳盆、小口罐等器物造型特征判断,其时代约在二里头文化二期晚段至三期。对于卜骨正面横书两个刻辞文字,笔者观察试读:

左字上部似一奔跑状兽形动物象形,下部似两根斜插尖状器。此字用两种物的图形,组成一个表示某种行为的符号,属于六书所谓会意字。表示用设置机关(尖桩、绊索、陷坑等)捕获奔跑中的动物,会意为获兽。

右字上部似从目,下部从又。隶定为""。《文字蒙求》:"目,古文本横,小篆直之",据此或可写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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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殷墟甲骨文有关于""的记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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伐——允——”"(1期,《合 7039》)

"——令复止宋——"(1期,《合20233》)

"——子——于——"(1期,《英146》)

据此判断,□□字可作族名。

因清代学者就夏字古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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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寻释有

"横目之民"之说(如萧道管《说文重文管见》,朱孔璋《说文粹》,王绍兰《说文段注订补》,参见刘起釺《古史续辨》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1年),

又密县地处二里头文化(夏文化)分布中心地域,推断"□"从字形上可能与"夏"字初形有关。传世文献多见夏代狩猎活动的记载:《史记·夏本纪》:"帝太康失国。"集解孔安国日:"盘于游田,……"。《春秋左传》哀公四年:"后羿自组迁于穷石。

因夏民以代夏政。恃其射也。不修民事。出于原兽。"《竹书纪年》帝孔甲:"田于东阳黃山"。《春秋繁露·王道》记桀:"困野曾之足竭山泽之利。"

综上判断,这一刻辞内容当与夏代一次狩猎活动占卜记事有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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