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执行人:黄邦永
出生日期:1982年6月16日
住址:广东省汕头市濠江区礐石街道珠浦龙珠园
案情介绍:依据已生效的中国广州仲裁委员会东莞分会作出的(2018)穗仲莞案字第21857号裁决书,被执行人应向申请执行人清偿金钱债务暂合计88365.87元,承担本案执行费1225元,被执行人至今未履行。
执行案号:(2019)粤19执327号
执行依据:(2018)穗仲莞案字第21857号裁决书
执行标的:88365.87元
执行法院: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
联系方式:0769-89811614
閱讀更多 東莞市中級人民法院 的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