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19 三亚市公安局对近期未积极履职路长通报批评新闻发布会

本网讯(文/张景涛 罗佳)自2017年9月30日,三亚市公安局实施“路长制”以来,各单位和各级路长、路管员按照局党委的部署和要求,全警动员,全民发动,确保了全市道路交通安全畅通和社会秩序稳定。但近期,市局“路长制”办公室督察组在工作中发现个别路管员存在迟到、早退、脱岗、不作为等问题。现通报如下:

一、解放路与友谊路交叉口:8月28日和 10月14日分别存在派出所路管员迟到13分钟和11分钟上岗的问题。该岗点的二级路长是天涯分局局长郑春光、天涯分局纪检监察室主任余轼晔,三级路长是时任友谊派出所所长郑旭(10月14日三级路长)友谊所副所长李涛(8月28日三级路长)。

二、三亚湾与金鸡岭交叉口:9月9日存在交警路管员18时18分未到岗的问题;9月21日存在派出所和交警路管员分别迟到6分钟和9分钟的问题。该岗点的一级路长是市局政治部主任张淑洁,二级路长交警支队支队长梁营、天涯分局局长郑春光、交警支队政治部主任何平、天涯分局纪检监察室主任余轼晔,三级路长交警支队天涯大队大队长陈才周,友谊派出所副所长李涛。

三、藤桥镇南田农场市场岗点:9月22日存在交警路管员迟到49分钟的问题;10月2日存在派出所路管员18时53分离开岗位的问题。该岗点的一级路长是市公安局副局长黎杰,二级路长交警支队支队长梁营、海棠分局局长许树彬、交警支队副支队长黄黔渝、海棠分局政委朱海亮(9月14日二级路长)、海棠分局副局长林凌(10月2日二级路长),三级路长交警支队海棠大队教导员许炬,藤桥边防派出所所长高伟。

四、解放路和跃进路交叉口:9月29日存在飞鹭队员18时离开岗位的问题;10月15日存在派出所路管员和飞鹭队员迟到7分钟的问题。该岗点的一级路长是市公安局副局长谭天华,二级路长是特警(防暴)支队支队长卢家强、天涯分局局长郑春光、特警(防暴)支队副支队长孙巍,三级路长特警(防暴)支队二大队大队长覃兰东,河西派出所教导员朱剑斌。

为严肃工作纪律、严格路长制执勤工作规范,三亚市公安局已对上述岗点的一级路长、二级路长和三级路长进行全局通报批评,并要求全体路长制参战人员,对照自查,各级路长加强对路管员的教育,切实做好路长制工作,杜绝迟到、早退、脱岗、不作为等问题的再次发生,确保路长制工作有序进行。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