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14 仪陇县城一小区违法在建建筑被依法拆除

12月11日

县综合行政执法局依法拆除

首座小区一处违法在建建筑

仪陇县城一小区违法在建建筑被依法拆除

该建筑位于首座小区7栋6楼楼顶,面积约超100平方,属于6楼业主蔡某和陈某利用露台和楼顶公共部分搭建。

仪陇县城一小区违法在建建筑被依法拆除

执法人员现场责令业主陈某、蔡某立即停止施工,并做好调查笔录和限改文书。由于蔡某与陈某不听劝告,继续施工,县综合行政执法局依法对已修建的建筑物进行强制拆除。

仪陇县城一小区违法在建建筑被依法拆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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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漆宗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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