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20 中航重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的补充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航重机股份有限公司司于2019年12月20日披露了《中航重机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中航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中航通用飞机有限责任公司)》和《中航重机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中央企业贫困地区产业投资基金股份有限公司)》,现对上述《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第三节 权益变动的目的”部分内容作以下补充:

原文为:“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信息披露义务人不排除在未来12个月内增加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的计划。未来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现补充为:“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内无增加或减少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的计划。未来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除上述内容外,公司于2019年12月20日披露的《中航重机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中航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中航通用飞机有限责任公司)》和《中航重机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中央企业贫困地区产业投资基金股份有限公司)》中其他事项保持不变。

特此公告。

中航重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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