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29 情绪上的宣泄,并不影响后市积极向上的雄心

上周五,沪深两市高位抛压,从3036高点跳水到3005收盘,实际上,沪指全天下跌了1%,券商拉抬指数,从上涨1.4到尾盘下跌2.03%,成为两市下跌导火索,拖累地产、家电、医药、半导体、元器件、电信运营、国产软件等前期涨幅巨大的板块下跌。

上证指数日线图,收出天线避雷针,这种冲高快速回落的形态在今年以来极少看到,周五当天,沪深两市成交量放大到6200亿,比上周前四个交易日多出1000多个亿,呈放量下跌。

这种控盘,似乎有某种“力量”无形在背后把持,私募、游资大户、散户等资金很难察觉到。

不出意料,在周六(12月28日)上午,人大常委会第15次全体会议,审议通过了新修订的《证券法》,新修订的证券法于明年3月1日施行。

这次新修订的《证券法》里的条条框框,无疑对市场产生短暂“利空”!

修改后最重要的内容,就是注册制全面推广。

之前的证券法,要求“具有持续盈利能力”的企业才有资格上市,修订后的证券法,要求“具有持续经营能力”的企业就有上市资格,简单地理解为:准上市公司,只要可以持续经营,暂时赚不赚钱是次要,就可以申报上市了!

这条件,符合很多企业要求,意味着未来会有更多的公司来到A股市场。

企业上市融资的成本最低,也是很多新生代企业,为何要迫不急待争取最短时间上市的主要原因!

实行注册制,也是对上市公司实行优胜劣汰的一项新准则,好的公司将会超越成长,仙股、垃圾股等质地较差的公司将会批量退市。

以后,一定要跟“大资金”炒股,饭可以乱吃,股不能乱炒,并不是随随便便买一只个股放着不动,死猪不怕开水汤的理念不可取!

其次是,对于内幕交易惩处力度,最高10倍的罚款。

新修改的内幕交易条例处罚:没收违法所得,并处1倍以上,10倍以下罚款,没收违法所得不足50万的,处以50万以上,500以下的罚款。单位从事内幕交易的,还应对直接负责主管人和其他职责任人员给予警告,并处20万以上200万以下罚款。

这条修改后的内容,对于我们散户来说,“关联性”并不大,除非你是在证券相关机构任职,或者是上市公司高管在平时日常工作中,对于与上市公司有关的“言行举止”要注意了,话不能乱说,字不能乱写!

至于,对于发行人欺诈发行尚未发行证券的最高罚2000万的新增修改,处罚的力度也是挺重的,据说,这一条例的修改,是源于小燕子那桩案子,议会人员一致认同,以后遇到类似与欺诈发行、参股等等违法行为,一定要重罚!

最后,是证券从业人员禁止买卖股票的修改。

前几年,还在议论从业人员是可以持有股票的,但这次证券法修改后,从业人员是不能炒股了。

这是对从业人员的工作日常行为规范,简单地理解:所有从业人员要专心做好份内事,不能为”钱“分心!

修改这一条,有点”形同虚设“,现在是互联网时代,动动手指头就可以下单,从业人员要想炒股太容易了,可以用家人、闺蜜、哥们朋友的交易账户。

无论如何,这次新修改的证券法,都是为呵护市场,从根本上提升上市公司质量,为资本市场生态环境注入诚实信用、公开公正、多赢共享、公平竞争的正能量;严打股市害群之马,重塑投资者对市场的信心!

上周五,市场的抛压是假摔,只是情绪上的宣泄,并不影响后市积极向上的雄心,不要因为一两天的波动惊慌失措跑出来,要坚信:做好人、持好股、得好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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