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22 年關將至,來自日照檢察機關的司法救助“及時雨”

“感謝日照市政法委、日照市檢察院領導的關心,在春節前給我們送來了司法救助金,搬走了壓在我們心中多年的大石頭。”李某利緊緊地握住市檢察院工作人員的手說道。


年關將至,來自日照檢察機關的司法救助“及時雨”


李某利司法救助案由市檢察院在辦案中依職權主動發現、主動提起,2020年1月14日,市檢察院接到救助申請後,迅速啟動國家司法救助程序。1月16日經研究審查,確認救助申請人符合救助條件後,考慮到被救助人家中急需用錢,又身在外地,患有舊疾,行動不便,故採用簡易程序為被救助人申請到司法救助金2萬元。當天下午,工作人員驅車300餘公里,沿途遭遇大霧能見度低、高速塞車等情況,於當晚19時到達濟寧鄒城市李某利家,將2萬元司法救助金髮放到李某利、王某花手中。


年關將至,來自日照檢察機關的司法救助“及時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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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認真踐行司法為民理念,讓困難群眾過一個溫暖祥和的春節,市檢察院成立專人小組,對接區縣檢察院,分別奔赴東港區劉某玉、夏某某,嵐山區張某彩、朱某、朱某某、於某偉、張某英,莒縣杜某鑫(系烈士遺孤)、錢某傑、唐某某等12名被救助人家中,共發放司法救助金10萬元,為他們送去檢察的“冬日溫暖”,讓他們感受到司法的溫度和社會的關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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