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2 新婚不久,給老丈人家又買家電又買菸酒,逢過節買禮物,而自己爸媽啥都沒有正常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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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中國的傳統來說,這是正常的。

以前,女人結婚後,嫁入夫家,就是夫家的人,隨夫家一起生活,男方給彩禮,女方給嫁妝,孩子也隨夫家姓。

以前的女人,沒有權利繼承父母的財產,沒有義務贍養父母,卻有義務贍養公婆。女人也沒有獨立的繼承權,要依靠丈夫才能繼承公婆的財產。

按照中國的傳統,女人結婚後,和公婆是一家人,和孃家父母,是親戚,逢年過節,要給孃家送禮物,女兒女婿登門,是貴客。

所以,按照中國傳統來說,給岳父母送禮物,是女兒女婿必須要做的事情,因為岳父母是親戚。卻不需要給公婆送禮,因為公婆是家人。

但是,現在時代變了。

女人結婚不要彩禮的比比皆是,男人結婚不提供房子的也不少,孩子一個隨父姓一個隨母姓的也越來越多。

現在男女同工同酬,早就不是過去大家庭式的生活模式。

不管男人女人,早就沒有人完全遵守過去的風俗了。

不說別的,就說婚戀,父母之命媒妁之言,這才是正兒八經的中國風俗。即婚姻大事由父母和媒人全權作主,俗稱包辦婚姻,年輕人不得自己選擇配偶,更有甚者,男女婚前不見面。

現在還有哪一樁婚姻是由父母包辦的?

現在的女人,有權利繼承父母的財產,也有義務贍養父母。

我們經常能看到一種案例,父母狀告女兒要求贍養,一告一個準。

所以,不能再用以前的風俗來做事了。

現在是小夫妻共同贍養雙方父母了。

過年過節送禮,理應雙方父母一視同仁,不偏不倚。給岳父母多少,就給公婆多少。完全一致不現實,因為雙方父母的需求不同,但是要本著一碗水端平的原則,實現基本一致。

我結婚八年,逢年過節都是給雙方父母同等的過節禮。這是身為女兒和兒媳的責任。

我愛我的父母,所以,過年過節給我父母禮物。我也愛我的老公,所以過年過節給他父母禮物。

所以,以後過年過節,雙方父母保持一致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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