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2 合作社包地畝給300元,還歸自己種,這合理嗎?

夢中有你152260674


我覺得這個方法,很合理,也很科學。

這突然讓我想起了發源於貴州,火遍全國各地的“三變改革”。


所謂的“三變”即資源變資產,資金變股金,農民變股農。通過吸引農民用土地,資金等要素入股,將農民捆綁到產業鏈條上,共享發展紅利,共享價值收益。

而你提出的這個很明顯有“三變”的影子。


在貴州的一些地方,農民將自己的土地流轉給當地的合作社,合作社會支付給農民一定的流轉費用,比如說,你上面提到的300元。然而合作社流轉土地後自己卻並不種,而是繼續由農民自己種植,合作社統一規劃解決好種什麼的問題,並且負責統一回收,土地依然由農民自己種植。收穫的時候按照土地產生的收益給農民分紅,土地效益越好,種地的農民就分的越多。

對農民來說相當於有兩次分紅,第一次是保底分紅,旱澇都有,打消農民的顧慮,放開手幹。第二次分紅相當於是一種激勵措施,多幹多拿錢。農民的主動性和積極性自然就起來了!


鄉村軼事


這種做法即合理又合法,為什麼這麼說呢?因為這麼做它不違法即合法,農民的自己種,還有人每畝白給300元它就合理。

別以為我說它合理合法,這裡面的就沒有套路了,錯!這裡的套路別以為別人不知道,就是為了騙補!騙補!騙補。

這種做法很明顯,合作社與農民簽定了土地流轉合同,為了達到一定數量規模,規模越大,國家的補貼越高,包括土地和機械補貼等,用腳指頭也會想明白,不種農民的土地,還給農民每畝300元錢,如果合作社組織不缺心眼,絕對不會這麼幹,筆者所在地區,前幾年就有合作社是這樣乾的,與農民簽了土地承包和入股合同,土地還是由農民自己經營,收入歸自己,給的錢與此差不多,合作社簽完合同後,根本不管不問,第二年就消失了,這種套路已經過時了,但也不是一般人能有這麼大能耐的,背後必有高人相助,就是這種假合作、真騙補的合作社,擾亂了正常的農村合作社經營,使一些真抓實幹的合作社,因規模不如它大,而得不到補貼,這就是當今農村合作社的一個縮影,它不是個別現像,一部分農業合作社,就是一個填不滿的無底洞,一個集騙、貪於一體的毒瘤,該動手術了。


愚人多語


農民種地,合作社給錢

貴州有部分農業合作社採用給出租土地的農民每畝300元承包費,土地仍舊歸農民自已耕種,農戶品售後分紅的模式搞合作。我認為這種方法非常好。首先農民出租土地,能夠獲取一定的收益,並且土地上種植的作物由農民來管理,從中又能獲取一定的分紅,這樣就能充分地調動起農民種地,管理的積極性,他們會象照顧自已的農作物一樣精心侍弄,合作社進行技朮指導,我想效益一定是非常可觀的。



合作社統一進行耕地,安排作物的品種,種植模式。並且批量購入種子,肥料和農藥,對農民進行統一的技術培訓,最後統一收穫和銷售,減少了很多中間商,大大降低了生產資料的成本,又形成了規模化種植,整合了各種資源,合力闖市場。應該是很有發展前途的一種合作模式。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