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6.07 男子恶意透支信用卡近6万元被法院判刑2年

海口美兰区法院近日审结一起信用卡诈骗案件,被告人谭某华因犯信用卡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并处罚金3万元;责令其退赔发卡银行经济损失9952元。

据了解,2014年11月,被告人谭某华在其工作地点申请办理了两张中国民生银行信用卡,一张为通宝白金卡、另一张为年轻卡金卡。2015年3月、8月,谭某华分别使用两张信用卡透支用于日常生活消费,后经银行工作人员多次催收,谭某华仅还款18360元,之后就没有再还款。发卡银行多次以电话、短信、邮件、上门催收的方式催收还款,谭某华仍不还款。截至2016年12月12日谭某华的通宝白金卡及年轻卡金卡账户拖欠银行本金合计人民币59352.3元。案发后,谭某华家属向银行归还本金人民币49400元。

美兰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谭某华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透支信用卡本金共计59352.3元,超过规定限期透支,且经发卡银行多次催收后仍不归还,数额较大,属恶意透支,其行为已构成信用卡诈骗罪。谭某华主动投案,并能如实供述其罪行,依法可以从轻处罚;谭某华家属在案发后主动代其归还大部分欠款,酌情予以从轻处罚。美兰法院遂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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