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6.21 兰考警方侦破一起利用支付宝盗窃案件老乡“帮忙” 钱不翼而飞

全媒体记者王淳报道 6月20日,记者从我市公安部门获悉,随着网络支付时代的来临,出门购物极少使用现金,微信钱包、支付宝几乎都能搞定。科技便捷生活的同时,违法犯罪也衍生出新的模式,盗贼利用支付软件,在被害人毫不知情的情况下,把银行卡里的钱悄无声息地偷走。近日,我市兰考警方成功侦破一起利用支付宝盗窃的案件。

6月13日上午,兰考网警队来了一对夫妻,两人前来领取民警帮其追缴回来的被盗钱款。当他们拿到钱时,对民警的感激和开心之情溢于言表。就在4个月前,这对夫妻愁眉苦脸地来到兰考网警队报案,说是过年了要取钱置办年货,却发现银行卡里的钱都没有了,惊慌失措的两人只能来到网警队寻求帮助。丈夫侯某是一位聋人,跟人交流需要借助纸笔,妻子乔某智力有些弱于常人,手足无措。通过耐心细致的沟通,民警了解到这对夫妻被人通过支付宝偷走了3万多元,这几乎是俩人一年的收入。民警李崇、白伟环在向大队长李建波汇报后迅速立案,力求尽快破案,争取为受害人挽回损失。

李崇、白伟环不分昼夜地筛选排查,从银行调取的明细中发现,去年12月侯某银行卡上的钱都被转到绑定的支付宝账户上了,可是侯某和乔某从未注册使用过支付宝。民警又从支付宝软件方面着手展开调查。原来,支付宝确实是侯某的,但支付宝上的钱被分了很多次转入另一支付宝账户。经查证,该支付宝账户的主人是乔某的老乡何某。去年12月,两个支付宝之间转账交易有十几笔,最大的一笔两万元,最小的一笔100元。据侯某夫妻回忆,何某以帮助被害人开通、使用微信钱包为名,让乔某通过微信拍照的方式给何某发送了丈夫侯某的身份证、银行卡,后又多次拿着侯某的手机操作。具体干什么侯某也不知道,他对自己被开通支付宝一事也一无所知。民警经过研判后推测:何某假借帮助侯某夫妻二人开通微信钱包,让乔某发来身份证、银行卡照片,给侯某开通并下载了支付宝,后又多次操作侯某的手机,将侯某银行卡上的钱转移到支付宝账户上,然后又转账给自己。

今年6月初,何某落网,交代了自己通过帮受害人开通微信钱包的方式获取了受害人侯某的身份证及银行卡信息,给侯某开通了支付宝,又通过支付宝转账的方式,分十几次将侯某银行卡上的钱转到自己支付宝账户并提现的犯罪事实。

目前,犯罪嫌疑人何某已被刑事拘留。警方提醒,老年人、残疾人等特殊群体在使用和开通微信、支付宝等移动支付平台时一定要谨慎操作,以免被他人利用并造成财产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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