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6.15 「以案釋法」刷單、騙補、交會費,起底刷單的那些事!


「以案釋法」刷單、騙補、交會費,起底刷單的那些事!


刷單、騙補、騙會費,

夢想人生巔峰,跌入牢獄之中

如今,網購已成為人們普遍的消費方式。由於網購時無法近距離鑑別和體驗商品,買家評價便成為了人們選擇時重要的參考標準。高好評度帶來高銷售量,這一模式下與之相關的犯罪也接踵而來。

「以案釋法」刷單、騙補、交會費,起底刷單的那些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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惡意刷單掙返利

王某曾在某酒店管理公司擔任其下屬酒店前臺接待員,知曉該酒店在各個訂單網站上的後臺賬戶、密碼。后王某從該公司離職,無業的王某生活逐漸捉襟見肘,為了支撐自己平日消費,心中漸生邪念。他在酒店管理公司不知情的情況下,在酒店訂購平臺上虛構訂房信息,利用自己知曉的賬戶、密碼登陸酒店後臺賬戶,確認入住信息,從而獲得訂單網站返現。數月後,該公司發現惡意訂單,並確認為王某操作後報警。后王某主動投案,並積極賠償公司損失。至案發,王某非法獲利2萬餘元。現王某因詐騙罪被判處有期徒刑8個月,緩刑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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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察官提示

君子愛財取之有道,“刷單”之道看似便捷高效,實際觸犯法律。企業管理人員也要提升自身網絡安全觀,加強對員工的法制教育,防止員工利用新型網絡手段實施犯罪。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二百六十六條【詐騙罪】

詐騙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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組織刷單瘋狂撈金

李某通過創建購物網站,並利用聊天工具建立社交平臺,吸納淘寶賣家註冊賬戶成為會員。入會須繳納300元至500元不等的保證金和40元至50元的平臺管理維護費及體驗費。李某制定刷單炒信規則與流程,組織及協助會員在淘寶網上進行虛假交易並給予虛假好評,進而提升淘寶店鋪的銷量和信譽,欺騙淘寶買家。截至案發,該平臺有會員近1500名,李某非法獲利90餘萬元。

現李某因犯非法經營罪,被判處有期徒刑5年9個月,並處罰金92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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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察官提示

“刷單、好評返現等行為影響了網購市場的正常秩序,容易造成“劣幣驅逐良幣”的反常現象,同時,也不利於整個社會誠信體系的建設。相關監管部門應按照立法宗旨,高標準,嚴要求,積極整治此類的虛假宣傳亂象;各類市場參與主體應牢固樹立誠信經營、合法經營的理念,切勿投機取巧。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二百二十五條【非法經營罪】

違反國家規定,有下列非法經營行為之一,擾亂市場秩序,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違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處違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一)未經許可經營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專營、專賣物品或者其他限制買賣的物品的;

(二)買賣進出口許可證、進出口原產地證明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經營許可證或者批准文件的;

(三)未經國家有關主管部門批准非法經營證券、期貨、保險業務的,或者非法從事資金支付結算業務的;

(四)其他嚴重擾亂市場秩序的非法經營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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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秘組織”騙會費

張某在玩遊戲時加了一個陌生人,被拉進了一個刷單群。他先是在“一次會費,終身兼職”的誘惑下充了300元會員。入會之後才發現這只是開始,自己又陸續被慫恿購買更高級別會員,又被要求繳納保證金、保密費、培訓費等各種費用。錢交夠後,開始派發任務,任務單價越高佣金也相應越高。可當李某拍下訂單後,卻收到了“任務單未完成,資金凍結”的短信,並被告知因合同未到期無法取出本金,客服也聯繫不上。此時李某才恍然大悟,這所謂的快速生財只是騙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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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察官提示

“刷單”兼職風險極高。騙子往往以高利為誘餌騙人上鉤,而被害者發現自己被騙後,因刷單本身是違法行為,往往啞巴吃黃連有苦說不出,難以追究維權。大家要提高警惕,遠離這些所謂的“偽成功學”。

(供稿:程方園、劉志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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