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2 拒绝“二手烟”,河北19岁姑娘状告中铁哈局,要求取消列车吸烟区胜诉,你怎么看?

星闻八卦站


有不少答主认为应该在火车上设置吸烟室,恕难苟同。

事实就是,即便在列车上设置吸烟室,也会造成二手烟危害。

关于二手烟危害,我相信大家都有所耳闻,请烟民们不要对二手烟的危害视而不见:

世界卫生组织的报告也表明,吸烟对人类的危害是多方面的,主要导致哮喘、肺炎、肺癌、高血压、心脏病和生殖发育不良等。其中,二手烟对被动吸烟者的危害,一点也不比主动吸烟者轻,特别是对少年儿童的危害更为严重。
引用来源:
http://news.sina.com.cn/o/2015-06-04/172931914175.shtml

吸烟者伤害自己的身体,这本身就很愚蠢。

而通过二手烟伤害别人的身体,这分明就是缺德行为。

全面禁止乘客在列车上吸烟,保障所有乘客的身体健康和正常权益,何过之有?

列车全面禁烟的做法并非没有先例。

在高铁和动车上已经实行了全面禁烟的政策。

而在上海出台的“最严禁烟令”,即《上海市公共场所控制吸烟条例》,严禁室内吸烟。

上海最严“禁烟令”——《上海市公共场所控制吸烟条例》修正案3月1日起将正式实施,从过去餐厅、宾馆、娱乐、公交等场所允许设吸烟区转变为“室内全面禁烟”是此次新规最大的变化。
引用来源:
https://sh.sina.cn/news/2017-02-23/detail-ifyavvsk2760440.d.html?from=wap

既然整座城市都能实行全面禁烟,那么在列车上又有什么不可以?

事实证明,在施行“最严禁烟令”以后,对于身处上海的烟民来说,一切似乎也没有想象中那么不可忍受。

说回列车禁烟的问题。

就乘坐火车那么点时间,有烟瘾的烟民真的就不能忍耐一下么?

还是说,为了满足这些烟民的烟瘾,就要使其他乘客付出吸二手烟影响身体健康的代价?

这显然是荒唐的!

上海市出台“最严禁烟令”,仍旧有人在室内堂而皇之地抽烟。

对于这类公然违反法规的行为,我对此极其反感。

然而我并没有勇气上前阻止,因为我担心自己会因此惹上不必要的麻烦。

所以,在这一问题上,我可能确实有那么一点“键盘侠”——

我不羞于承认这一点,因此我才格外佩服这名姑娘的勇气。

抗议、起诉、据理力争。

以一己之力对抗中铁哈局,这是怎样的坚持和勇气。

最后,希望相关部门能将列车全面禁烟的法规落实到位,严格执行相关制度,不要让一切最后沦为一纸空文。


吴清缘老师


事情要从2017年6月9日说起。刚考入大学的李晶从北京乘坐哈尔滨铁路局运营的K1301次列车到天津旅游,但一上车就闻到车厢内浓浓的烟味。

李晶发现,虽然乘客是在车厢连接处的吸烟区吸烟,但烟味弥漫到整个车厢,列车上不但无人劝阻,且列车工作人员也有吸烟行为。

李晶认为,列车上安全须知里写明“禁止在列车各部位吸烟”,但车上却又设有吸烟区并放置烟具(烟灰盒、烟灰缸),这并不合理。于是向国家铁路局运输监督管理司反映上述问题。

然而从国家铁路局到卫计委,结果都是“不属于受理范围”、“不属于监管范围不予受理”。

投诉无果,李晶以铁路旅客运输合同纠纷为由,将哈尔滨铁路局诉至法院。要求被告赔偿购票款102.5元、律师代理费3000元;精神损害赔偿1元;取消K1301次列车内的吸烟区,拆除烟具;禁止在K1301次列车内吸烟;赔礼道歉。

这起引发广泛关注的公共场所“无烟诉讼第一案”,于2017年12月在北京铁路运输法院开庭审理。李晶一方认为,列车禁烟是大势所趋,即便是在车厢连接处吸烟,二手烟也会对非烟民乘客造成影响。

而铁路方面则表示,在高铁动车等行程较短的列车上,已实现全程禁烟。在普速列车、长途慢车等“绿皮车”车厢连接处设吸烟区不违反法律规定,也是对烟民乘客“人性化”的管理措施。

昨日(6月25日)下午,法院对该案进行一审宣判。由于要准备考试,李晶没有到达法庭,其代理律师出庭。

法院审理后认为,哈尔滨铁路局在列车设立吸烟区等行为,违反承运人义务,需承担相关责任。对于李晶提出的在k1301次列车取消吸烟区、拆除烟具的诉求,法院予以支持。

最终,北京铁路运输法院判决,哈尔滨铁路局在判决生效30天内取消k1301次列车的吸烟区标识及烟具,考虑到拆除的具体经济成本和可能对车厢本身设施造成损害,允许采取变通措施,如采取对烟具遮挡、封堵、张贴封条等方式。驳回李晶的其他诉讼请求。

众所周知,如今在高铁动车等行程较短的列车上,已实现全程禁烟。而在普速列车、长途慢车等“绿皮车”车厢连接处,却还保留着吸烟区。虽然给一些烟民提供了便利,但所产生的“二手烟”问题的确不容忽视。长久以来,虽然很多人对此多有诟病,但迟迟没有人提出反对意见。

然而就是这样一位19岁的姑娘,用力说出了很多人心声:拒绝“二手烟”,人人平等。即便是普速列车,也不应该让乘客无条件接受“二手烟”的危害!河青君不禁要为姑娘拍手叫好!

事实上,近些年来国家也在制定和晚上相关法律,限制和制止公共场所的吸烟行为。正如李晶说的那样,列车禁烟应该是大势所趋,而不应该以高铁和普速进行区分。之前的设施和规定也不能一成不变。

此次乘客告赢铁路部门,让我们看到了希望,希望今后能够继续推进这一举措,在全国所有高铁线路上加大禁烟力度,保障更多人的健康权,让乘客今后能够舒适出行,安全出行!


河北青年报


这一案例的胜诉,有两点值得肯定:一是19岁姑娘敢于状告哈铁局,彰显年轻一代人的法律意识的增强;二是北京铁路运输法院能够判决哈铁局败诉,也彰显了法制建设的进步。因此,我们要向河北这位19岁姑娘表达敬意。

从这起案例的胜诉时机来看,是在国家在公共场所多年全面实施禁烟基础之上,才具备了胜诉的可能性,再加上国家法制建议日趋成熟理性,基于这两点,才为胜诉奠定了良好的基础。所以,被称为“普速列车无烟诉讼第一案”绝对具有里程碑的重要意义。

在现实生活中,很多类似普速列车上明明张贴禁止吸烟标志,大家却都无视其存在的现象,这主要源于大众的惯性思维,别人都这样做,我也可以心安理得那样去做,结果导致和种规定形同虚设。随着时代的进步,这种明知不可为,而偏去做的现象,会逐渐消失。但是前提是总需要有像河北这位19岁姑娘敢于去和不良行为、规定叫板的勇气,这既是对个人合法权益的维护,同时又兼具社会责任感的浩然正气。

当社会发展到一定阶段时,人人都开始重视合法权益,并进行合理维护合法权益时,才能说明社会开始逐步走向成熟与理性。但愿今后会有越来越多的公民都能够像这位姑娘一样,敢说敢做。


寒石冷月


事件回顾:

19岁女孩起诉哈尔滨铁路局,要求被告赔偿购票款102.5元、律师代理费3000元;精神损害赔偿1元;取消K1301次列车内的吸烟区,拆除烟具;禁止在K1301次列车内吸烟;赔礼道歉。

北京铁路运输法院判决,哈尔滨铁路局在判决生效30天内取消k1301次列车的吸烟区标识及烟具,考虑到拆除的具体经济成本和可能对车厢本身设施造成损害,允许采取变通措施,如采取对烟具遮挡、封堵、张贴封条等方式。驳回李晶的其他诉讼请求。

先来看看网友的评论吧:

  1. 支持女孩做法,谁愿意让自己的孩子坐满是烟味的车啊,连自己孩子的健康都不顾及。

  2. 觉得这姑娘没见过世面,书读的太多了,进入社会一定会吃亏。

  3. 喷女孩的都是烟民,像我们不吸烟的,反手就是一个赞,抵制二手烟。

  4. 女孩做的太过了。乘普通列车都是普通人,就喜欢吸口烟,要不一天半的火车怎么熬?

  5. 普通火车连接处本身就四处漏风,有烟味一会就散没了。

  6. 怕吸二手烟去做高铁啊,想出名想疯了。

  7. 怎么不去告烟草公司,把吸烟源头掐灭。

  8.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生活方式,你大可选择其他出行方式。

  9. 强烈要求女人在公共场合不能喷香水,太刺鼻难闻了。

看网友们的评论,大多数还是持否定态度,认为女孩小题大作,做法不符合现实情况;也有部分网友支持女孩;当然,还有要求不让喷香水的......确实一些香水闻多了刺鼻,不过偶尔有点香味,还是比闻着汗味好一百倍。

公共场合禁止吸烟的规章条例确实没有执行到位,二手烟危害也应重点管理

30年前养个孩子都是随便养,大人就更无所谓了,而现在人们观念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发生了很大变化,健康越来越被注重。二手烟害处很多,并且都弥散在空气里,人又不得不呼吸,从而被迫“受伤害”,所以很多公共条例都有禁烟的规定。普通火车禁止吸烟是应该的。

目前多数普通快车可以在车厢连接处吸烟,想法是可以让烟味快速散掉。但其实连接处的空气流动并不是很好。夏天还好有空调,空气从空调进从连接处出,这样烟味多数可以散出车外;而像冬天或者其他时候,风的流向一般从连接处来,从下一个连接处走,像是穿堂风,基本上一个人在连接处吸烟,一车厢的人要吸5分钟二手烟。

而且很多烟民也表示,自己也不喜欢吸二手烟,一般的操作是看到别人吸烟,自己为了不吸二手烟也点一根.......

从实际情况分析,烟难禁。关键点不在是否禁烟

香烟的普及并不像零食广告效应,香烟本身也不是如咖啡一样的消遣品。对香烟的依赖在于其能够缓解压力,香烟的普及更要归功于战争与利润。

在二战,战士们面临死亡的压力,能舒缓精神的只有家人的照片与香烟,所以国外士兵都有吸烟的习惯,战争打完了,士兵回家后,香烟也就大量的普及开来(二战希特勒战败,有一点原因是他不允许士兵吸烟...)

在现在,人们压力还是很大的。前一阵头条也报道,30岁男子喝酒后痛哭,因为父亲重病,家庭难以支持,男子只能在家人看不见的地方,借着酒精发泄。所以禁烟,就要减少人们压力,可现实而言,房地产,烟草产业都是纳税大户。

经常坐车的人知道,做普通火车的人,多数是来往不发达地区,多数是务工人员,压力大,从而多数都是烟民。高铁虽然发展快速,但站点都设在地级市或者经济发达区域,一些县城的远程出行还是要依靠普通火车。普通火车多数价格便宜,一些长期务工人员好不容易攒出假期,也因为老家有普通火车,都会选择做火车。漫长的长途旅行,没啥娱乐活动,也只可以吸两根烟。火车的吸烟行为完全是可以理解的。

女孩的做法不能说不对,也不能说做得好,只能说,这种方法还不够好。

不能说有矛盾就立马打死不符合理法的一方,可以尝试在火车内设立吸烟室,或者加装大功率的抽风机,合理导向空气流通,将烟味散掉。高铁虽然禁烟,烟民都会趁着车停的时候,赶快出车抽一口,然后再上车。

中国拥有目前世界上最完善的制造业体系,解决二手烟矛盾,更应该靠科技、靠方法,设立吸烟室,加大排风等。相信未来会有更完善的解决模式与方法。


电音PUNK


列车取消吸烟区,有人提议火车全面禁烟,3亿烟民能答应?

简单的讲述一下事件的起因,有一位叫李晶(化名)的女大学生在去年6月份的时候,乘坐K1301次普通客运列车,有乘客在在车厢的吸烟区抽烟,弄的整个车厢都是烟味。李晶觉得很不合理,明明火车的安全须知里都明确规定了乘客不得在车厢的任何地方抽烟。于是,李晶向法院起诉,要求哈尔滨铁路局取消该次列车的吸烟区。她胜诉了,今年6月25日法院判决被告(哈尔滨铁路局)取消K1301次列车吸烟区标识及烟具。

这起号称“无烟诉讼第一案”的案件在网络上迅速传播开来,很多人就开始呼吁,希望能够在火车上(普通旅客列车)推行全面禁烟。他们的理由是在国内不抽烟的人比抽烟的人要多的多,二手烟对人们的健康危害很大,不能因为旅途时间过长,烟民忍不住烟瘾就让其他人迁就这种在火车上抽烟的行为。这种说法获得了很多人的赞同,特别是一些对烟味尤其敏感的人群。

但着也引来了很多吸烟者的不满,因为经济、工作等原因经常要乘坐普通客运列车的人不在少数。而普速列车运行时间普遍很长,停靠站点的时间又短,根本不够抽一根烟的,那就相当于每次乘火车都得被强制戒烟达到20-30个小时,这对烟民们来说是无法忍受的。毕竟中国有3.15亿烟民,他们的利益也需要得到尊重。有烟民这样说:“为了照顾到大部分人的利益,烟民们已经被赶到吸烟区这样的小角落去抽烟了,没想到现在连一个小角落都不给了。”

不管是烟民还是还是不抽烟的人,他们的权利都应当得到保证。于是,有人提出了折衷方案:一方面加强引导,让烟民们注意到抽烟的危害,逐渐减少甚至不抽烟。另一方面,建设一个排风系统相对较好的吸烟区,让烟民在解决烟瘾的同时,又不至于影响到其他人。当然也有网友提出了一个一劳永逸的方法:没有买卖就没有伤害,如果能够关闭烟厂,那不就什么事都没有了?皆大欢喜。


科技民生


这个案子显然具有风向标意义,我强烈支持这个女孩起诉的行为,我强烈支持法院一审判决!希望此案能够将公共场合的禁烟效果提升到更高的台阶!

人人都有一定的权力和义务,吸烟者有吸烟的权力,不吸烟者也有不受过度侵扰的权力,在私人空间与公共空间由于相关方不同,因此权力的边界肯定不一样!在私人场合能做的事到公共场合未必可以,一个人的权力有很多种,在公共场合人与人之间的利益发生冲突时,我们需要先保障优先级高的权力!就我们的立法精神而言,生命权高于一切,其次是健康权,最后才是其它权益,这一点对所有人都是公平的,公共场合之所以禁烟就是基于这一点考虑!

权力的边界在哪里?怎么确保这个边界落到实处?此案能够给我们带来一定的思考,禁烟要不要立法之所以存在争议就是因为这个边界在哪里存在争议,虽然国家卫计委曾经提交过一份立法草案,但是该草案目前还不是正式法律,就全国范围来看不同地区设定的边界是不一样的,目前真正适用的法律是各地自行出台的地方条例,另外即使是已经立法禁止的地区,在如何执法上也是存在差别的,之所以差别会存在是因为在怎么确保这个边界落到实处方面存在争议!

这个边界如何设定、这个已经设定的边界如何维护?都是我们的立法者和执法者必须深思熟虑的事,不同的历史时期大家的观念不同,因此不同的历史时期这个权力的边界位置不一样,不同的历史时期执法者的观念存在差异,因此不同的历史时期维护这个边界的做法也有区别,在依法治国这个大背景下,此案对于这两个问题在我看来都给出了一个具有积极意义的解答!这个趋势至少是我喜闻乐见的!

此案为何这样判?它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起诉人的起诉理由:

首先该趟列车安全须知里写明了“禁止在列车各部位吸烟”,但车上却设了吸烟区,对于抽烟者也没有工作人员进行劝阻,说明列车作为承运方并没有将该须知落到实处,没有履行好承运人的义务。

其次虽然全国范围内就哪些地方该禁烟、禁烟该怎样禁没有达成共识,但是该车行驶在北京和天津辖区时需要遵守该区域法律规定,在北京和天津均有相关控制吸烟条例,在公共交通工具内吸烟已经违反两地相关法律,该趟列车的管理单位并没有履行好管理责任。

被告中铁哈局的抗诉理由:

被告已经将原告按时送达目的地,没有造成身体不适的后果,不构成侵权,且被告设置吸烟区并不违反法律的禁止性规定。

最终法院一审判决的理由:

1:被告并没有履行好承运人义务:

“承运人的义务既包括将旅客安全运送到目的地的义务,也包括提供与列车类别相适应的良好车内环境的义务。”中铁哈局公司设置吸烟区、摆放烟具所默许的吸烟情形的发生必然会导致车内环境质量降低。并且中铁哈局公司张贴在列车内的安全须知明确记载“禁止在列车各部位吸烟”,表明该列车是“全车禁烟“的,承运人也有义务对吸烟行为予以劝阻。因此,判定中铁哈局公司设置吸烟区、摆放烟具的行为违反了承运人的义务。

2:旅客身体健康不受侵害的权力高于吸烟者的吸烟权益:

吸烟是吸烟者的自由和权利,但自由和权利不是绝对的,不是没有边界的,相对于室外公共场所,列车是相对封闭的公共空间,当权利发生冲突时,需要考虑权利在法律价值体系中的位阶,本案中,旅客身体健康不受侵害的权利应高于吸烟者的吸烟权益。



中国的烟民基数很大,法律法规出台的目的也是为了改善社会环境,也是为了更好得服务大众,任何事都是宜疏不宜堵,非烟民的权益要保护,烟民的权益同样需要保护,我们不仅仅需要明确公共场合的权力优先级,也要想办法改善配套设施减少这种权益的冲突,个人认为公共场合的确需要禁烟,但公共场合也有必要考虑多设置一些能够给烟民解决烟瘾的场所,只有这样才是皆大欢喜的局面!


心安理得君


看了一些言论,为什么明明是一个非常棒的事情,很多人却都想的怎么不起诉烟草局,二氧化碳排放也有错,怎么不起诉车商。

为什么没有想过,在众多不利于我们健康的行为中,至少这样的举措也是保护我们健康的一部分呢?

并且这样的判例,小姑娘勇敢的状告了铁路局,这样的行为本身就值得鼓励。法院的判决也再次提现法律本身的意义。

还什么替烟民叫委屈的,我才替不抽烟的人委屈,并且吸烟有害健康就是常识,会吸烟也不是一个值得骄傲的事情,烟民最基本的就是不应该给他人增添额外的麻烦。

还所谓的人情世故,我国可能就是太多人太懂人情世故,欠缺原则,纵容过头,才会很多事情一再妥协,越来越糟糕。

我们来看看为什么小姑娘这么做取得了胜利。

那是因为她乘坐火车上的安全须知里,写明了“禁止在列车各部位吸烟”,也就是说该列车本应该自我遵守相关规定。

另外,个人很赞同法院判决里的一句话,本案中,旅客身体健康不受侵害的权利应高于吸烟者的吸烟权益。

列车,第一应该遵守自己的规定,第二,身体健康理应高于吸烟。

另外需要严肃说出一个逻辑误区,这个社会是还存在很多糟糕的地方,但是你不能用还有更糟糕的事情a依然存在,所以我们就不需要去纠正错误的事情b

你应该庆幸好歹事情b得到了纠正,这样很多错误的行为才更有纠正的希望。


廖彩琳律师


案件简介:

2017年6月,大学生李某乘坐K1301次列车从北京站到天津旅游途中遭遇二手烟,向相关部门投诉无结果后,李某向北京铁路运输法院起诉负责K1301次列车运营的中铁哈尔滨局公司,要求被告取消K1301次列车内的吸烟区,拆除烟具并禁止在K1301次列车内吸烟。2017年12月27日北京铁路运输法院公开审理了此案,2018年6月25日北京铁路运输法院公开宣判。法院认为,中铁哈尔滨局公司设置吸烟区、摆放烟具的行为,影响了旅客的乘车环境,不仅影响李某的身体健康,还会对其他乘客的出行环境和身体健康产生影响,与铁路安全管理条例的规定不符,违反了承运人的从合同义务。判决中铁哈尔滨局公司取消K1301次列车内的吸烟区并拆除烟具,驳回李某要求中铁哈局公司承担精神损害赔偿金、公开赔礼道歉等诉讼请求。

案件分析:

一、李某诉中铁哈尔滨局公司一案属于公益诉讼。此事见诸媒体后,我一直跟踪此案进展,并了解案件相关人士情况。李某的叔叔为控烟志愿者,从事法律工作,曾因控烟问题起诉诸多单位,李某叔叔借侄女名义提起公益诉讼可能性最大。律师要提起诉讼,自己应是利害关系人,律师作为原告在诉讼中不享有律师执业权利,律师借他人名义起诉,诉讼过程中可以享受法律赋予律师的权利。

二、铁路局在普速列车车厢连接处设置吸烟区于法不符。《哈尔滨市防止二手烟草烟雾危害条例》第七条第(十)项 禁止在公共电汽车、出租汽车、轨道交通车辆、客渡轮、火车、飞机等公共交通工具内及其售票室、等候室等场所吸烟或者携带点燃的卷烟、雪茄、烟斗。第二十三条 在禁止吸烟场所吸烟且不听从经营者或者管理者劝阻的,由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处以二百元罚款,并责令其停止吸烟或者离开禁止吸烟场所。

三、铁路局在普速列车车厢连接处设置吸烟区属于无奈之举。

我国大约有3.5亿吸烟者,每百名中国人中大约有30个吸烟者。突然停吸或减少香烟,吸烟者在24小时内至少会渴望吸烟、烦躁、忧郁、精神难以集中、不安定、头痛、昏昏欲睡、胃肠功能失调等种种不适的症状。

K1301次从北京至满洲里全程运行时间需要33小时45分,北京至天津运行时长约1小时45分钟。普通列车在车厢两侧连接处设置吸烟区吸烟,考虑到普速列车站与站之间行驶时间过长,犯烟瘾的个别旅客随意在车厢内吸烟。醉酒驾驶机动车,要承担刑事责任,但是每年仍有十几万人被追究刑事责任,2017年被审判追究刑事责任有130822人。列车上吸烟处罚规定远不如酒驾醉驾处罚严厉,犯烟瘾的违法后果不足以抑制吸烟冲动。铁路取消吸烟区并不能杜绝列车上旅客在车厢两侧连接处吸烟行为,铁路列车员也不会难为老烟民,只是劝解他们注意别影响其他旅客。

四、普通列车全程禁烟,必须有法律措施保证。《铁路安全管理条例》第七十七条第(十四)项规定,禁止在动车组列车上吸烟或者在其他列车的禁烟区域吸烟等危害铁路安全的行为

第九十五条 违反本条例第五十一条、第五十二条、第五十三条、第七十七条规定的,由公安机关责令改正,对单位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对个人处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罚款。法律应当修改为,在列车上违反禁止吸烟规定的,列车应强制终止其继续乘车旅行,才会遏制有钱任性的烟民。


429方寸世界


河北19岁的姑娘告状中铁哈局,要求取消列车吸烟区胜诉,我来说一说自己的看法吧。

首先,我对吸烟和这个女孩的动机持两种不同的态度。

我个人很讨厌别人在公众场合吸烟,不仅仅是烟味大,更重要的是二手烟对周围人的身体伤害很大,所以我觉得大家抽烟的话还是去专门的吸烟室比较好。而火车上有专门的吸烟区该女孩为什么要去告人家,为什么要被禁止。

所以我觉得这个女孩是有一定动机的,为什么这么说?第一,一般一个还没有进入社会的女孩是不会冒这么大的险去告中铁哈局;第二,该女生只是出去旅游,也只是坐一两次这个车,为什么就不能忍受;第三,我不相信这个女孩是第一场坐火车,也不相信她是最后一次坐火车,那如果以后她还要坐火车的话还会告人家铁路局吗?可想而知是不会了,所以这个女孩有什么想法,我们也不知道。


以上观点仅为个人想法,欢迎大家在文章下面留言评论!

大猫聊三农,我是王大猫。喜欢大猫的可以关注一下啦!

大猫聊三农


这个问题有意思了,看了下评论,评论更有意思,基本上分为两派:


1 做的对,应该坚决抵制;

2 做得不对,因为没有考虑别人的感受;


大家的角度不同,所以思考问题的方式也就有区别,结果嘛,中国的烟民挺多的,特别是上头条的烟民也挺多了,所以基本上还是第二种观点多一些。其实类似的行为还有在车上脱鞋脱袜子的,比吸烟还让人反感。


首先,我对这个女孩的行为的勇气感到非常的佩服,比方说,我们日常生活中看到有人随地吐痰,有勇气上去制止的有多少人?肯定不止这一个女孩对这种行为反感,很多不吸烟的人对车厢内的烟味都很反感,这很正常;但是真正阻止的人有多少呢?当然,大家都有各自的考虑和难处,有的人会觉得太费时间,划不来,有的人觉得理解烟民的这种行为;但是,这个女孩完全可以下次不做这种车,完全没有必要花费时间和精力来打官司,从新闻上来看,她还在很多地方做了尝试; 她为的也不是她一个人的利益,为的是讨一个说法,她可能会有点偏执,社会经验不足,但是她的初衷是好的,因为一个真正自私的人是不会花费这么大精力来做这种事的。所以,请大家给她多一点包容。


但是,如果这个女孩有了社会经验以后,就会发现,其实这件案子没有太大的意义,改变不了什么。因为人们抽烟有瘾的大家都知道,而且抽烟有害身体大家也知道,但是为什么还有这么多人抽烟呢?因为社会竞争大,社会压力大,因为香烟店到处都是,随处可见,因为烟草是国家财政收入的重要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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