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2 美國的副總統為何權力不大?

反迷你麥克11


美國副總統確實權力不大。在總統競選時,一般會尋找一個志同道合的夥伴作為自己的副手一起參與,贏得大選後,這名夥伴大概率就會成為副總統。比如,當前美國特朗普總統的副手邁克·彭斯就是特朗普在競選期間的搭檔。副總統最為重要的職權莫過於可以在非大選期間直接繼任美國總統。比如,約翰·肯尼迪總統被刺殺後,副總統約翰遜則按照美國法律程序自動成為美國總統,直到新的大選來臨。美國法律這種設置就是為了避免危機出現後,美國出現群龍無首的局面,必須按照程序快速決定新的臨時領導人。

在不出現這種危機局面的話,副總統的職權遠不及總統。比如,羅斯福在任期啟動了研發原子彈的曼哈頓工程,期間動用了美國無數人力、財力、資源,但身為副總統的杜魯門毫不知情,直到羅斯福因病去世後,杜魯門“轉正”才知道美國正在籌劃的“大手筆”。


琺大庶吉士


這種觀點其實有點過時了。副總統雖然是虛職,但近幾十年來美國副總統的實權卻呈擴大之勢,不再是可有可無的總統備胎。當然有的副總統比較幸運,總統在任期內的突然斃命或突然因醜聞辭職使得副總統得以繼承大統,一躍成為最有權勢的人物。當然這樣的幸運兒屈指可數,目前只有泰勒、菲爾摩爾、約翰遜、阿瑟、西奧多.羅斯福、柯立芝、杜魯門、約翰遜和福特。

副總統權力的擴大是與總統的決策模式息息相關的。自從小布什開始,總統的決策,尤其是外交決策,越來越倚重總統的親信小圈子,而副總統一向是總統親信小圈子的權力。這使得副總統得以得以參與美國政府的重大決策,從而使得其權力日益擴大。美國有史以來最有權勢的副總統當屬切尼。在小布什時期,切尼對美國的外交政策產生了舉足輕重的影響力。切尼在美國決定打阿富汗和伊拉克上發揮了超乎想象的影響力。今年聖誕節將上映講述切尼傳奇生涯的《副總統》電影,將對切尼有深刻的演繹和刻畫。

特朗普的副總統彭斯顯然也不是一個可有可無的人物。如同他的前任們,特朗普的決策也倚重親信小圈子,這個圈子裡最重要的人物有有他的女兒、女婿以及彭斯。在過去一年多來,彭斯對特朗普的內外政策都產生了一定的影響力,可以稱得上是一個有實權的副總統。作為福音派基督徒,彭斯對推動特朗普承認耶路撒冷為以色列首都發揮了重要作用。


睿恪煦


美國副總統作為美國政府的二號人物,其職權肯定沒有美國總統大,但是這不代表他不重要。美國副總統作為總統的副手,是通過與總統捆綁競選產生,其本身在聯邦政府中沒有實際的權力,其可以被總統委任一些職權(多為參謀角色),更多的只是一些象徵性的權力,如代行總統出使,代行總統接待外賓等。其重要性主要體現在兩個方面,一方面就是總統出現問題的時候,另外一方面就是其還有個重要兼職。


美國總統如果出現不能履行職責的時候,如:因身體疾病、重傷等原因,由副總統代替總統行使職權,直到臨時總統選舉產生。美國總統如果出現缺位的情況,如:被彈劾、死亡、辭職等,由副總統直接接任。所以有人稱美國副總統與總統只有一個“心跳”的距離。依據美國憲法的規定,副總統還兼任美國參議院議長一職,可稱得上是“一體兩跨”(政府與議會)。其議長一職平時沒有表決權,因為美國參議院的席位為100個雙數,其在法案表決的時候有很大機會出現50:50的情況,這時候副總統的態度就決定了一切(很關鍵)。

至於副總統的任期與選舉的問題下面進行說明。美國副總統,必須是美國出生的公民,年滿35週歲並且常住美國14年以上,如果當選,其與總統任期一致為4年。副總統可以在任期結束之後,參加美國總統大選角逐大位,如果當選則跟美國總統一樣,可以再選一任。根據美國憲法第二十二條修正案理想狀態下副總統成為美國總統,可以最多幹十年,甚至更長時間。

美國總統只能參選成功擔任兩次,任期最多八年,副總統在一任期的中間時間段(兩年左右),總統突然出事,其繼任為美國總統直到卸任將近兩年時間(上任時總統剩餘任期不能多於2年,超過兩年其卸任之後只能,連選一任),卸任後其競選總統,並連任兩屆就是8年,這樣總共10年。由於美國對副總統參選次數沒有規定,那麼其可以繼續以競選搭檔的身份繼續參選副總統,然後總統再出問題,其仍然可以繼任總統。(這僅是理論狀態,無窮無盡)


美國現任副總統,為特朗普競選搭檔,邁克·彭斯(Mike Pence),1959年出生,來自美國印第安納州哥倫布,其為共和黨內的強硬的社會保守派人物,曾出任美國眾議院共和黨主席。綜上所述,您還認為副總統權力不夠大麼?


本文圖片1來自百度圖片為美國副總統標誌,2、3、4來自推特,2為副總統彭斯演講,3為彭斯與安保人員,4為彭斯本人,感謝提供,歡迎大家批評指正留言點贊!


古姿


美國副總統,是一個比較特殊的職位。美國人設計這一職位的初衷,是為了解決總統的繼承權問題。眾所周知,1787年的費城制憲會議,徹底否定了王權制度,建立了聯邦制共和國。

但是,共和制在當時的世界上,屬於異類,並不是主流,即使羅馬人曾經搞過共和國,但美國的情況又比較特殊,因為美國建立了一個聯邦制的共和國,並且還是一個“合眾國”。在美國的聯邦制設計中,各州是擁有部分主權的,而且聯邦權力的合法性,來源於各州的自下而上的授權,這與當年羅馬人的共和制是有顯著區別的。

同時,美國的共和制,也不同於希臘的城邦制,因為希臘城邦的規模較小,而美國很明顯是一個地域性大國,在一個複雜的地域性大國內實施聯邦制和共和制,是一個艱鉅的考驗。按照傳統的觀念,要想在大範圍內保持聯邦制的穩定性,採取帝制是比較常用的做法,也是行之有效的。如果有了一個國王,或者一個皇帝,各邦直接向國王或者皇帝效忠,這個國王或者皇帝就成了維繫聯邦統一的紐帶,最具代表性的,就是成立於1871年的德意志帝國,以普魯士國王為核心,維繫了聯邦的統一。

美國人決心開發一種新的制度,他們徹底否定了王權制度。在1787年的制憲會議中,他們找到了一種創造性的方案,即在聯邦架構內,對權力繼續進行分割,設立總統職位,以掌握行政權,並在法律意義上代表整個美國;設立國會,以掌握立法權;設立最高法院,以掌握對於憲法的解釋權。同時,聯邦不能干涉各州的內政,各州擁有很大的自主權,但他們都效忠美國這一整體,而不是各自的州。這也就意味著,美國人通過制度設計的方式,用對於美國整體的效忠,取代了對於國王或者皇帝的效忠,徹底解決了建國的難題。

但是,總統作為權力的中心,是非常重要的。在美國人看來,總統需要由全體選民選舉產生,不能偏袒任何一方,並被賦予了很大的權力。總統既是美國的國家元首,又是聯邦政府首腦,同時還是軍隊的總司令,坐在這個位置的人,他的一舉一動,很可能會影響全體美國人的命運。美國人就不得不考慮,總統的繼承問題,如果只是根據選舉產生,如果出現了意外情況,例如總統死亡或者生病,或者辭職,那該如何應對呢?由於美國總統的選舉是全體參與的,如果出現了意外情況,就再搞一次全國大選,這個成本實在太高。

試想一下,假如出現了某個極端情況。例如,某個總統非常不靠譜,激起了眾怒,結果被迫辭職,然後美國人搞一次大選,選出新的總統,結果發現他依然不靠譜,然後就再換總統,如此反反覆覆,什麼時候是個頭?最終,美國人就會被這個循環給困住,社會生產也就停滯了,因為人人都把心思放在選總統這件事上了,誰還會關心公共事務呢?在美國的建國者看來,完全依託選舉來解決總統的繼承問題,很可能會把美國置於萬劫不復的險境。

事實上,美國人要選舉的,是一個有任期的皇帝。總統,他的職責,也很類似於西方的皇帝,唯一的區別就在於,這個皇帝是有任期的。在歐洲王權國家,他們完全可以依託議會,指定一個王子作為繼承人,當老國王出現意外時,王子就可以繼承王位,不用再折騰。但是,美國人是不接受王權制度的,也反對議會一家獨大,因為這威脅到了各州的州權。他們能接受的,只有一種體制,那就是三權分立的聯邦共和制。

在這種局面下,副總統的重要性就凸顯出來了,設立這一職位的目的,就是為了解決總統繼承權的問題。既然不能像歐洲王權國家那樣指派王子,那就指派一個副手吧,總統和副手同時出現意外的可能性還是比較低的。這也就意味著,副總統其實類似於美國的“大皇子”,即使在歐洲王權國家內,這個位置上的人,也是要被各種規則約束的,儘量不讓其擁有實權。


剛才也講到,副總統是為了解決總統繼承權問題而存在的,不是為了分享總統的權力。按照美國人的看法,總統一個人掌握大權,是最有效的,也是最安全的。假如副總統分享了總統的權力,很可能會引發內亂。既然副總統存在的唯一意義就是為了在關鍵時刻繼承總統的位置,那就不能讓其參與總統的事務,這既符合職位設定的初衷,也能確保美國政治運行的有效性。當然了,這只是初期的安排,隨著時間的推移,副總統的地位也在不斷提高。例如,副總統原本是沒有官方住所的,但在1974年,美國國會給副總統批了一套官邸,即:美國海軍天文臺一號。


圖維坦


美國副總統在聯邦政府中擁有最少理解,最嘲諷,最常被忽視的職位,其中包括一些非凡的個人。

十四位前副總統成為美國總統 ,其中一半以上是在總統去世後。有一個副總統擊敗了他所服務的現任總統。有一個副總統謀殺了一個人併成了逃犯。有個副總統加入了南方邦聯軍隊並領導了華盛頓特區的入侵。有個副總統是他那個時代最富有的銀行家。三個副總統曾獲得諾貝爾和平獎等等。

從這些例子中可以明顯看出,擔任美國副總統的人在這方面的才能和才能方面差異很大。他們通常的共同點是政治野心和公職經歷。大多數人希望這個職位能夠成為總統職位的墊腳石,但是一些年齡越來越近,他們的職業生涯即將結束 - 只是希望它能夠為政治生活的壓力和動盪提供一個安靜的避難所。

這些不同個體的故事說明了副總統本身的發展 - 這是一個色彩繽紛,重要且經常被貶低的美國政治制度。

制定者也很少關注副總統的職責,只提供他“將成為參議院議長,但不得投票,除非他們被平分”(第一條第3款)。在實踐中,副總統行使這一權利的次數差異很大。


走進伊拉克


美國總統缺失情況下,副總統繼位;如果副總統也缺失,眾議院議長繼位;如果眾議院議長也缺失,參議院臨時議長(因為議長是副總統)繼位;參議院臨時議長也缺失,那就國務卿繼位。

如果國務卿也缺失......當然後面還有財政部長、國防部長等著,但如果出現這種情況,只能說明美國已經被一鍋端了,所以一般不會出現這種情況的。

那副總統是怎麼產生的呢?這可不是總統任命,而是競選出來的。總統候選人獲得提名後,就要開始挑選副總統候選人,副總統候選人之間還要競選辯論、拉取選票。

因為副總統在總統缺失時可以直接繼位總統,所以美國人是按照總統的要求來考察副總統候選人的,如果副總統候選人挑不好,可能導致競選失敗,也就是說副總統候選人也是非常優秀的。

在美國政府現在這樣一個蘿蔔一個坑的情況下,副總統的坑就是等著總統出事和兼任參議院議長。參議院平時由臨時議長(多數黨最年長的議員擔任)主持會議,在投票出現平局的時候,副總統就可以投關鍵1票決定議案是否可以通過。

因為副總統是總統備胎,副總統很有動機把總統搞掉,所以總統不能讓後院起火,如果給副總統的權力過大,也就是說副總統如果有了實權,那就更容易把總統搞掉了。


劉權林




首先要說明的是,權力拒絕分享。

在美國現行體制當中,聯邦政府(即中央政府)只有總統和副總統是選舉產生。其他都是總統提名,國會任命。當總統缺位時候由副總統繼任。副總統還是美國參議院議長。

國家最高行政權歸於總統和其內閣。副總統在法理上沒有權力,在執行上也沒有權力。也就是說,副總統是個超級備胎。他的權力來自總統的信任和賜予。如果總統信任並重用副總統,那麼副總統將擁有很高的權力,如果不信任甚至是防範,那麼副總統幾乎就是不存在。在政府部門中沒有任何影響力。

而在現實中,美國的歷任總統都不信任副總統,怕他們分享或者說謀奪自己的權力,美國總統杜魯門曾言:副總統唯一的希望就是我立刻去死,他好繼任。美國媒體也認為副總統最大的希望就是總統立即死亡,自己好上臺。

在做出任何重大決策之前,美國總統會和幕僚閣員協商,但一定會副總統進行隱瞞。杜魯門在當副總統的時候根本不知道原子彈的事情.尼克松的副總統野是從電視新聞裡知道總統要訪華。戈爾也是提前一天才知道克林頓要發動海灣戰爭。

美國副總統是美國最沒有權力的人,但絕對有機會成為最有權力的人,但代價是總統的死亡,未免有些殘酷。如果你是美國副總統。你願意以犧牲美國總統的代價而成為新的美國總統嗎?期待你的點評。


清水空流


根本上來說,美國副總統就是個備胎,自然權力不大。這一點不同意 @睿恪煦 的觀點,美國副總統近年來的確擁有了一定的權力,但是這種權力只是非正式的,並非美國憲法或者法律賦予的。

首先,美國副總統權力不大原因就在於美國實行的是單一行政首腦制度,如果副總統權力比較大,那麼必然形成總統與副總統相互爭奪權力與相互扯皮的現象,不利安全,也不利於施政。在1787年制憲會議上,美國製憲者們就曾為中央行政機構究竟應該如何設置,進行過激烈的爭論。當時曾出現兩種方案,一是一人制方案,即單一行政首腦,而是三人制方案,即三個人平等地分擔總統職務。最終經過爭論,制憲會議否定了三人制行政首腦制度的方案,決定採納一人制方案,也就是單一行政首腦的方案。之所以採取這個方案,原因就在於一人制有利於實現安全,在制憲者們看來,政府的安全與政府的力量同等重要。如果行政部門設置多個首腦,那麼 結果就是

預料只會是無控制、無休止的、激烈的仇恨,

這樣不利於行政部門的工作,

並且把他們的毒素擴散到其他政府部門,擴散到各州,最後擴散到全體人民。

所以,最終制憲者們選擇了單一行政首腦制度,而不是多人制。正是在這一理解上,美國製憲者們雖然設置了副總統這一職位,但是並沒有賦予副總統實權,目的就在於防止這種兩個具有實權的行政首腦同時存在,導致雙方扯皮不斷,相互爭權奪利的情況出現。畢竟

決定行政管理是否完善的首要因素就是行政部門的強而有力。舍此,不能保衛社會免遭外國的進攻;不能保證穩定地執行法律;不能保證財產以抵制聯合起來破壞正常司法的巧取與豪奪;不能保障自由以抵禦野心家、幫派、無政府狀態的暗箭與明槍。……以原則立場最堅定、態度最公允而著稱的政治家和國務活動家,都曾宣佈主張單一的行政首腦與龐大的立法機構並存。

而在憲法批准過程中,漢密爾頓又進一步分析了為什麼要實行單一的行政首腦制度。因為建立強有力的行政部門必須是統一的、穩定的、具有充分的法律支持和足夠的權力。而如果行政首腦實行多人制的話,那麼久容易造成

軟弱無力,拖拉疲沓

的情況。這將會導致

整個管理體制陷於糾紛而喪失活力,……容易掩蓋錯誤和規避責任。

相反,如果將行政權集中於一人身上,那麼將更利於監督

人民的警惕和監督只有一個對象,這樣就安全得多。

因此,漢密爾頓認為,

執掌行政權的人越多,越不利於自由。

在這種情況下,一個單一的,強有力的興鎮首腦和一個龐大的立法機構並存,就能夠防止對自由的破壞,畢竟只監督一個人,比監督多個人容易的多的多了。

其次,美國1787年憲法設立副總統這一職位,並非是要從總統手中分權,而是為了防止總統逝世或者不能視事的時候,可以有人依照法定程序繼任總統。所以1787年憲法規定副總統兼任參議院議長的職務,但同時又限制他的權力。副總統主持參議院會議,但只有在參議院表決出現贊成和反對票相等的時候才能投下決定票,而且他必須遵循參議院的慣例和規則。除了這一兼職外,美國1787年憲法沒有賦予副總統任何其他權力。因此,可以說正是制憲者們對於行政部門單一首腦制度的堅持,為了能夠防止多人行政首腦制度可能造成的危害,所以將行政權力集中於總統身上。但是制憲者們同時又考慮到如果總統出現意外,比如說逝世或者說因為各種原因不能視事,那麼就需要法律規定總統的繼任者,否則容易造成混亂。所以,美國1787年憲法又設立了副總統的職位,作為總統出現意外的繼任者。而為了不讓副總統這一繼任者干擾到總統的權力,防止單一行政首腦制度變成雙行政首腦,所以才在1787年憲法中規定副總統除了兼任參議院議長這一職務外,沒有任何職務和權力。正是在這一意義上,美國首位副總統約翰·亞當斯覺得副總統

只不過是人民創設或想象出來的一個最無關緊要的職位。

而約翰·泰勒副總統甚至在接到威廉·亨利·哈里森總統去世的消息,接任總統職務時,還在自己老家做家務……

其三,當今美國四年一次的總統大選,民主黨和共和黨兩大政黨的總統候選人選擇副總統候選人。總統候選人選擇作為競選搭檔的副總統候選人往往是出於政治上的考慮,或者是為了維護黨內團結,或者是為了出於競選策略的需求,選擇出來的副總統候選人,要麼是能夠獲得本黨反對自己的人的支持,要麼能夠儘可能多的吸引更多的選民的選票。而不是考慮副總統候選人的才能如何,也不考慮副總統候選人是否與自己政見相同。因此噹噹選之後,總統們很少會與副總統溝通,副總統也很難成為總統決策圈的核心。在很多時候,副總統就幾乎成了禮儀性的官員,主要是參加各種慶典、葬禮、剪綵,主持各種稀奇古怪的會議等不重要的活動。雖然副總統也參加內閣會議,也是國家安全委員會的成員,但副總統的作用取決於總統,即取決於總統的意願和處境,以及副總統自身的能力和策略。而在一般情況下,總統基本上不會,也不願意與副總統分享權力,因此副總統的權力不大,也就是必然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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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的憲法規定了副總統不能擁有實權,副總統的工作必須由總統來安排。也就是說副總統必須得聽總統的話,不然就得坐冷板凳。那麼美國人為什麼要這樣安排呢?既然不想讓副總統擁有權力,又為什麼設置這麼一個尷尬的職位呢?

按照美國的憲法,總統是國家的最高領導人,很多大事都得總統才能決定。總統怎麼產生呢?必須得通過全國大選的選舉才行。那麼問題來了,萬一總統出現意外死了怎麼辦?臨時再舉行大選肯定是來不及的,一次大選從提名到宣佈結果要歷時四個月呢。總不能讓總統位置空缺那麼久吧。所以就得有個候補的人選,萬一總統出事了讓候補的直接補上就好了,於是就有了副總統。

副總統唯一的作用就是這樣,總統任期內死了,好有個替補人選。但憲法同時又規定了,副總統不能擁有任何實權,這又是為什麼呢?

因為美國人擔心副總統如果擁有實權的話,會跟總統進行奪權,引起國家內部的混亂。副總統本身就是作為總統職位的替補出現的,如果他再擁有實權,如果心懷不軌的話,暗中發展自己的勢力,架空總統,甚至暗殺總統好繼任,這不是不可能。曾經有部美國電影就是講述這樣的內容,副總統謀劃了一個局,準備暗殺掉總統好替代他。

所以就要從根源上避免這種情況的發生,最好的辦法就是不讓副總統掌權,沒有任何實權就算想搞事情也搞不起來。副總統的工作都由總統來指派,也直接避免了副總統跟總統奪權,可以維持國家的穩定。

這就是美國副總統為何權力很小的原因。


漂浮菌


現任美國副總統彭斯

1.美國副總統權力不大的原因。美國是總統制國家,行政權力歸總統,總統既是國家元首,又是政府首腦。如果美國副總統也有實權,容易造成行政體系內部混亂,辦事效率低下,損害的是美國國家利益。因此,在《美國憲法》中明確規定了,美國副總統不能握有行政權力。

2.美國副總統兼任參議院議長。雖然美國副總統沒有行政權,但是根據《美國憲法》第一條第三款規定,副總統兼任參議院議長。在正常情況下,美國副總統在參議院沒有投票權。但是當100名參議員形成50:50僵局的時候,美國副總統有權利投出關鍵性的一票,這一項權利非常重要。

美國參議院開會

3.美國副總統非常有政治前途。《美國憲法》規定,美國副總統是美國總統的第一繼任人選。當在任的美國總統出缺(於任內死亡、辭職或者遭到彈劾)時,副總統將繼任,成為新一任的美國總統。歷史上有9位美國副總統接受了在總統出缺時,接任了總統的職位,如我們最熟悉的杜魯門總統;有4位美國副總統,任期結束以後,參加總統大選,成為美國總統,如我們熟悉的尼克松總統、老布什總統!

老布什、尼克松、杜魯門都是因為擔任副總統積累政治資源以後而成為美國總統

可以看出,美國副總統,實際上就是美國總統的超級大備胎!只要美國總統能夠正常工作,就沒有副總統發揮的餘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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