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6.28 执行法官巧调解 情法兼顾促执行

芦溪法院网讯 6月27日,芦溪县人民法院法官在执行过程中兼顾法理、情理的融合,成功执结了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被执行人黄某亲自将20000元执行款交到了申请执行人张某的手里,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和。

2015年10月,黄某以与他人合伙做生意为由向好友张某借款20000元,并承诺于2016年6月底还清,借款到期后,张某多次要求黄某偿还借款,而黄某都以各种理由一直拖延不还。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张某遂将黄某起诉到法院。法院判决由被告黄某偿还原告张某借款本金人民币20000元以及逾期利息。

判决生效后,黄某归还本金10000元,尚余10000元及利息尚未归还。2018年6月20日,张某就余款向芦溪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法官找到被执行人黄某,与其晓之以法、明之以理,最终,黄某意识到履行法院生效判决的重要性,表示愿意偿还借款,但希望张某能放弃利息。执行法官立即与张某联系,张某表示愿意放弃利息。当天下午,黄某将10000元执行款亲自交到了张某的手里,此案圆满执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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