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7.05 市中级人民法院印发实施方案 坚决防范化解金融风险

日前,市中级人民法院印发《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攻坚战实施方案》,要求全市法院充分发挥金融审判职能作用,,为我市经济持续健康发展营造良好的金融生态环境。

《方案》指出,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的主要任务包括依法惩治金融犯罪活动,妥善审理金融债权案件,支持金融监管机构依法履职,加大金融案件执行力度,完善金融纠纷快速化解机制和加强金融风险宣传教育。

市中级人民法院要求该院相关庭室、各县市区人民法院充分发挥刑事审判职能,依法审理贷款、票据、信用卡、保险合同等方面的金融诈骗案件,加大对操纵市场、内幕交易等行为的刑事打击力度,依法惩治集资诈骗、非法吸收或变相吸收公众存款、传销等经济犯罪行为,切实维护金融秩序。

妥善审理因民间借贷、企业资金链断裂、中小企业倒闭、证券市场操纵和虚假披露等引发的纠纷案件,注重对企业破产案件中金融债权的妥善处理,依法保障金融债权。

依法审理涉及金融监管机构履行行政许可和审批、作出行政处罚和处理、公开政府信息及不履行法定职责等方面的各类行政案件,积极推动、监督和支持金融监管机构依法行政。加强与金融监管机构的协调配合,推动完善金融法治体系。

集中时间、集中力量、统一调度、强化力度,有计划地开展金融案件专项执行活动。针对在金融案件审执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司法建议,提醒金融机构严把审查关,提高放贷安全性。

全市法院将对金融案件开通“一站式绿色通道”,简化诉讼程序,实行“快立、快审、快判、快执”。积极延伸司法职能,对各类金融商事纠纷案件受理情况实行动态跟踪,及时为地方党委、政府有效化解金融风险提供决策依据和合理建议。

此外,还将加强防范金融风险和非法集资有关知识的宣传教育,积极引导老年人、妇女、低收入群体等重点人群树立正确的理财观念,远离非法集资。通过送法进企业、进社区、进学校、进乡村等形式,推动金融风险防控体系建设。(张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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