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加強我市行政審判工作,研究探討當前不動產登記行政審判工作遇到的新情況、新問題,統一規範不動產登記行政訴訟立案和裁判標準,提升行政應訴工作水平,市法院、市法制局於6月28日下午3時在博羅縣人民法院召開全市不動產登記行政審判工作座談會。
惠城區法院、博羅縣法院、市海洋與漁業局、市房管局、市林業局、市國土局、惠城區法制局、惠陽區法制局、惠東縣法制局、博羅縣法制局、龍門縣法制局、仲愷區法制局、大亞灣區法制局、惠城區國土局、惠陽區國土局、惠東縣國土局、博羅縣國土局、龍門縣國土局、仲愷區國土局、大亞灣區國土局、惠東縣林業局、惠陽區房管局派員參加。
按照會議議程,各有關單位結合工作實際情況,就不動產登記涉及到的問題依次發言。會議結合工作實務,重點圍繞下列議題展開討論:1.《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實施後,涉及國土、房產、林業、海洋等部門行政登記職責整合後發生的不動產登記行政訴訟案件被告的確定問題;2.大亞灣、仲愷等國家級、省級高新技術開發區不動產登記行政案件被告的確定問題;3.涉不動產登記行政案件時候需要行政複議前置的問題;4. 涉不動產登記行政複議案件的管轄調整問題;5.我市有關不動產登記行政訴訟中存在的其他需要統一規範的問題。
會上,惠州中院黨組成員、副院長鍾日紅簡述了會議的目的和意義,梳理了不動產登記涉行政訴訟工作遇到的問題,隨後從四個方面提出了建議:
<table><tbody>要提高認識,建立健全行政執法與行政審判良性互動工作機制。
要堅持問題導向,及時總結行政審判工作中出現的各類問題,並制定具體的解決措施。
要加大對基層法院行政審判工作的指導和監督。
要不斷加強行政審判司法能力建設。
通過本次會議,各有關單位就不動產登記及審判實踐發現的有關問題積極交換了意見,為下來確保我市不動產登記行政審判工作順利開展打下良好基礎。
來源/ 惠州市中級人民法院
校對/ 周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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