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7.25 横县法院:病榻前的和解

横县法院:病榻前的和解

“喂,是陆法官吗?我是申请执行人梁某,这几天经与被执行人莫某沟通,已经达成和解,因莫某行动不便,不能到法院签订和解协议,我们要求法官上门服务……”。7月25日,横县法院执行局陆云洪法官前往莫某家,在病榻前签订了执行和解协议,双方握手言和。

被执行人莫某因资金周转向申请人梁某借款20000元,逾期后莫某未能还款,梁某遂提起诉讼。经横县法院审理,判决莫某偿还梁某本金20000元及相应的利息。判决生效后,莫某拒不履行,梁某遂申请执行。

执行立案后,主办法官了解到,前段时间莫某因意外造成身体残疾,生活不能自理。主办法官前往莫某家送达执行通知书,发现莫某确因意外受伤只能卧床不能自理。针对莫某的现状,法官经与梁某沟通,希望双方能互谅互让,协商解决纠纷。最终,在法官的耐心协调下,双方达成了执行和解协议,遂出现文前一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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