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7.25 蕉城:通報2起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問題典型案例

日前,福建省寧德市蕉城區紀委通報2起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問題典型案例。

1.蕉城區蕉南街道小場社區原黨支部書記兼居委會主任黃振金違規發放購物卡問題。2013年10月31日,蕉南街道小場社區原黨支部書記兼居委會主任黃振金,提議並安排購買超市購物卡,發放給社區幹部作為補貼,合計金額5000元。2018年6月17日,黃振金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2.蕉城區飛鸞鎮梧埕村黨支部書記江興弟違規發放補貼、違規購買香菸等問題。2015年5月至2016年5月,江興弟先後6次安排給參加黨員大會的黨員發放誤工補貼,合計金額15400元。2015年6月至9月,江興弟違規使用集體經費購買香菸用於村換屆選舉工作,合計金額905元。江興弟此前有其他違紀行為,應從重處分。2018年6月28日,江興弟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通報要求,全區各級各部門黨委(黨組)要認真落實黨的十九大精神和習近平總書記關於進一步糾正“四風”、加強作風建設的重要指示精神,切實擔負起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把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作為嚴肅的政治任務,推動責任落實,營造崇廉尚儉的氛圍。各級紀檢監察機關要發揚釘釘子精神,以永遠在路上的執著,一個問題一個問題抓起,一個節點一個節點堅守,強化監督執紀問責,對貫徹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不力、“四風”問題突出的,嚴肅追責問責,對不收斂、不收手、頂風違紀的,一律從嚴查處,點名道姓通報曝光,保持糾正“四風”工作高壓態勢,持續釋放越往後執紀越嚴、處理越重的信號,不斷鞏固和拓展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成果。(寧德市蕉城區紀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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