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7.28 “長生”之後又“武生” 疫苗之病亟待市場手術刀

【摘要】繼長生生物後,武漢生物成為了公眾口誅筆伐的對象。面對疫苗企業接連“爆雷”,該行業不僅需要企業自律、政府監督,更需要市場機制這把“手術刀”。

文 | 時代財經 陳遠枝

長生生物疫苗造假被曝光,股票接連跌停,進而“戴帽”,但事件遠未就此結束。

隨著疫苗事件的發酵,另一家公司武漢生物製品研究所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武漢生物”)也上了質量“黑榜”,其生產的40萬支不合格的吸附無細胞百白破聯合疫苗,接連流入重慶、河北等地,數量遠超長生生物的25萬支。

疫苗風波至今尚未停歇,更多疑問有待解開。

“隱蔽”的武生

長生生物的疫苗事件直接波及了多家公司,其中更是把隱藏起來的武漢生物推到聚光燈下。

公開資料顯示,武漢生物是中國醫藥集團下屬中國生物技術股份有限公司的全資子公司,擁有各類生物製劑的生產文號119個,每年生產30多個品種及100多個規格近2億劑量的產品。這次出問題的,便是該公司的拳頭產品——吸附無細胞百白破聯合疫苗。

早在去年11月3日,原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就已發佈公告稱,近日接到中國食品藥品檢定研究院報告,在藥品抽樣檢驗中檢出長春長生生物科技有限責任公司生產的批號為201605014-01、武漢生物生產的批號為201607050-2的百白破疫苗效價指標不符合標準規定。

武漢生物生產上述不合格批次疫苗共計400520支,銷往重慶市疾病預防控制中心190520支,銷往河北省疾病預防控制中心210000支;長春長生生產的該批次疫苗共計252600支,全部銷往山東省疾病預防控制中心。

然而,武漢生物並非上市公司,相對“隱秘”。即便截至今年5月份,該公司因上述批次疫苗不合格而被武漢市食藥監局作出行政處罰,也依舊未引起大範圍的影響。直到,上市公司長生生物造假風波演變到最為激烈時,武漢生物的“案底”才逐漸被揭開。

時間已過去半年,該批次不合格百白破疫苗的使用情況究竟如何?這成為了公眾新的焦點所在。根據澎湃新聞的報道,武漢生物涉事的約40萬支百白破疫苗部分已經被使用,召回並銷燬的僅不足3萬支。

換言之,該公司生產的40萬支不合格疫苗已經大部分被使用。繼長生生物之後,武漢生物成為公眾口誅筆伐的對象。

“可怕”的武生

“長生”之後又“武生” 疫苗之病亟待市場手術刀

疫苗市場的更多信息也被陸續公諸於眾。事實上,武漢生物、長生生物、沃森生物三家公司已經瓜分了國內百白破疫苗市場份額,其中更以武漢生物為甚。

具體的情況,可從沃森生物的歷年年報中得知:由武漢生物所生產的百白破疫苗,連年市場佔有率位居第一,2016年、2017年,武漢生物所產的百白破疫苗批簽發量(劑)分別為6111.53萬、4569.67萬,市佔率分別為81%、83.09%,還處於上升趨勢;而長生生物的市佔率僅分別為19%、16.37%;玉溪沃森(沃森生物控股子公司)的百白破疫苗在2017年才開始上市,當年的批簽發量(劑)為29.48萬,市佔率僅區區0.54%。

此外,從武漢生物母公司中國生物間接控股的上市公司天壇生物的年報中,時代財經發現,2015年、2016年,武漢生物營收分別為7.9億和7.1億元人民幣,其中2016年的淨利潤為4000多萬元,產品毛利率高達41.35%。

如今,在長生生物已被責令停產,沃森生物剛入局產能不足的情況下,武漢生物在百白破疫苗市場中的地位更是不可動搖。廣州一位母親在接受時代財經採訪時很無奈地說:“現在這種疫苗幾乎都是武生和長生出廠,也是沒辦法。”據財新此前報道,長生生物、武漢生物涉事的兩批共65.31萬支不合格的百白破疫苗已經銷往山東、重慶、河北等地,共計35.92萬人接種了問題疫苗。這其中,武漢生物生產的不合格疫苗共計40.05萬支銷往河北和重慶。

湖北省食藥監局雖然在7月26日公佈了涉事批次疫苗不合格,是分裝設備短時間故障導致待分裝產品混懸液的不均勻所致,但關於武漢生物的疫苗停產自檢、處罰力度等問題,至今尚未有明確的對外公告。

案發後,武漢生物尚處於緘默狀態,至今沒有接受任何一家媒體的採訪,甚至沒有任何公告或者公司高管出面回答公眾的疑問。所以關於該公司的百白破生產流程、生產工藝以及該品種的營收數據等方面,至今尚有諸多的疑問未解。

“生病”的體系吃啥藥?

從長生生物再到武漢生物,疫苗企業接連“爆雷”。

中歐國際工商學院醫療管理與政策研究中心主任蔡江南對時代財經表示:“疫苗事件是一個系統的問題,涉及企業行業自律、政府監管。有些地方政府往往為了保護自己本地的企業,有醜聞也是遮遮掩掩過去了。我們法律的懲罰也太輕了。”

以2017年淨利潤高達5.87億元的長生生物為例,其因百白破疫苗檢查不合格,被吉林省食藥監局立案調查,在今年5月被罰沒款僅344萬元……反觀美國,在1955年,當時被稱作為“卡特事件”的疫苗事件中,僅受害者之一的安妮一家,即獲得了14.73萬美元的賠款,按購買力計算,這相當於現在的130多萬美元。

相比於國內資本對疫苗行業的趨之若鶩,經營疫苗產業,於美國醫藥公司而言,在某種程度上反而是一樁“吃力不討好”的苦生意。

此外,1955年的“卡特事件”,還推動了美國疫苗風險補償這種市場化機制的建立。在1988年,美國推出了“國家疫苗傷殘補償項目”,這個項目類似於一個補償基金,由美國財政部向疫苗生產商收取每一劑疫苗0.75美元的稅,用於支付項目所覆蓋疫苗造成傷殘事件的當事人。

蔡江南對時代財經表示:“每個國家一定要根據自身情況建立完善保障。無論是建立保險補償還是如美國那樣的基金補償機制,都是可以討論嘗試的。”實際上,中國的疫苗機制——“疫苗異常反應補償保險”也能看到相似的身影,只不過,基金補償被保險賠償所代替。

例如,《廣東省預防接種異常反應補償保險實施方案》於今年7月1日開始實施。該方案提出,省級衛計事業發展專項資金統一為一類疫苗異常反應購買補償保險,出了異常反應都由保險賠;二類疫苗企業也可自願購買。下一步,家長還可以自願為孩子購買補充險,抵禦接種後異常反應風險。

然而,我國疫苗保險機制還僅是初步建立,作用較為有限,存在著理賠困難的情況。例如,大地保險在淘寶平臺銷售的《兒童健康疫苗醫療保險少兒預防接種疫苗保障》,其條款的“除外責任”中即明確包含“使用過期、變質、質量不合格的疫苗或使用未經國家藥品監督管理部門認可的疫苗。”

借用一位資深保險從業者的說法便是,“打好疫苗出事兒了,保險可能賠,但如果疫苗本身有問題,那多數疫苗保險是得不到賠償的。”換言之,如果是長生生物、武漢生物的不合格疫苗引發的問題,疫苗接種者即便購買了保險,也難以得到補償。

對於疫苗行業而言,目前不僅需要企業自律、政府監管,進一步完善疫苗的保障機制,亦迫在眉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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