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7.23 陝西教育廳:高校入學未滿1學期等7種情況不得轉學

陝西教育廳:高校入學未滿1學期等7種情況不得轉學

陝西省教育廳18日公佈做好普通高等學校學生轉學備案工作的通知,明確有入學未滿一學期或者畢業前一年等七種情況不得轉學。

學生原則上應在被錄取學校完成學業。因患病或有重大特殊困難、特別需要,無法繼續在本校學習的,可申請轉學。學生有下列七情形之一不得轉學:即入學未滿一學期或者畢業前一年;高考成績低於擬轉入學校相關專業同一生源地相應年份錄取成績;由低學歷層次轉為高學歷層次;以定向就業招生錄取的;研究生擬轉入學校、專業的錄取控制標準高於其所在學校、專業的;無正當轉學理由的;學校規定的其他限制性情形的。

經研究同意轉學的,應報省教育廳備案,並提交相關材料(具體材料要求可登錄陝西省教育廳網站查詢)。明確因患病轉學的,學生要出具學校指定的三級甲等以上醫院的病歷、診斷證明及相關檢查資料(加蓋醫院疾病證明專用章);因有重大特殊困難、特別需要轉學的,出具特殊困難、特別需要證明材料(加蓋證明單位章);因學校培養條件改變等非學生本人因素需轉學的,出具參軍、退役或休學等相關證明;研究生轉學需補充提供專業導師出具的接收證明。

學生應按要求準備齊全轉學備案所需材料,省內轉學的,經雙方學校協商同意後,由轉入學校報送省教育廳高校學生工作處備案。跨省轉學的,經雙方學校協商同意後,先報送轉出學校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門備案,再報送轉入學校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門備案。學生轉學必須經轉出學校和擬轉入學校所在地的省級教育行政部門備案後方可辦理離校或接收手續。

省教育廳集中在每年寒暑假期間辦理轉學備案。轉學手續完成後超過3個月未向省教育廳報送備案材料,省教育廳均不認可其轉學行為,一切責任由學校承擔。學生轉學備案受理後,省教育廳將於寒暑假期間將備案結果集中反饋學校。(張彥剛)

原標題:陝西省教育廳:高校入學未滿一學期或畢業前一年不得轉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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