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8.13 科普來了,范冰冰涉嫌犯罪被抓了嗎?

自從崔永元爆出某些明星涉嫌利用陰陽合同逃稅,真是一石激起千層浪,一下子把范冰冰推向了風口浪尖。

科普來了,范冰冰涉嫌犯罪被抓了嗎?

科普來了,范冰冰涉嫌犯罪被抓了嗎?

這不,不知道是不是因為攤上了事,范冰冰最近不露面了,就有人說她失蹤了,引發了各種媒體猜測,甚至於臺灣媒體都在嚷嚷,說是范冰冰被逮捕、被軟禁、甚至於被“囚禁”。

以至於境內一些媒體也開始捕風捉影,跟風轉發了。

科普來了,范冰冰涉嫌犯罪被抓了嗎?

雖然小明對偷稅漏稅的事情也是深惡痛絕,也十分贊成對此一查到底。但是一碼事歸一碼事,對於臺灣媒體這種一點常識都沒有地汙衊大陸司法,那小明今天要好好說說了。

實話說,范冰冰是怎麼回事小明還真不清楚,不過趁此機會,在闢謠的同時順便向大家普及一下法律常識,以方便大家下次出去跟“冰冰棒”粉絲們八卦的時候多一點吹水的談資,讓你們八卦的心靈插上法律的翅膀!理性八卦、文明八卦、和諧八卦!

好了,多的不說。我們來歸納一下現在大家關注的幾個問題:

范冰冰是否有可能涉嫌犯罪?

范冰冰是否被秘密“軟禁”?

01

范冰冰是否可能涉嫌犯罪?

科普來了,范冰冰涉嫌犯罪被抓了嗎?

這我們得從法律規定的罪名來看。從目前資料來看,范冰冰最有可能涉嫌的是偷稅漏稅方面的罪名。根據《刑法》的罪名規定,范冰冰最有可能涉嫌的2個罪名:一是逃稅罪、二是逃避追繳欠稅罪。

這兩個罪名的區別在於:

逃稅 是以欺騙、隱瞞等方式不申報或者虛假申報的方式逃避繳納稅款,也就是讓稅務機關誤以為你已經繳夠稅,實際上沒有。

而 逃避追繳欠稅罪 ,是指納稅人欠繳應納稅款,採取轉移或者隱匿財產的手段,致使稅務機關無法追繳欠繳的稅款,數額較大的行為。就是稅務機關已經確定其欠稅,但他就是各種不還。

通俗來理解,前者是騙子,後者是老賴。

如果范冰冰涉嫌犯罪,更有可能是涉嫌逃稅罪。

如果是涉嫌逃稅罪,並不是說起逃稅數額很大,就一定會構成犯罪。

逃稅要構成犯罪,有三個條件,缺一不可:

1

逃避繳納稅款數額較大,即5萬元以上;

2

逃避繳納的稅款佔應納稅額10%以上。

所以,理論上來說,即使范冰冰逃稅幾百上千億,只要不佔應納稅額的10%,其也不構成犯罪。

但這不是最重要的,最重要的是第三個條件:

3

如果被確認為是逃稅,但是經稅務機關依法下達追繳通知後,補繳應納稅款,繳納滯納金,並且已經接受稅務機關的行政處罰,那麼就不追究刑事責任。

除非是比較作死,5年內曾因逃避繳納稅款被刑事處罰過或者受過稅務機關2次以上行政處罰,那麼此時即使補繳了全部稅款和滯納金,也會被刑事追究。

科普來了,范冰冰涉嫌犯罪被抓了嗎?

科普來了,范冰冰涉嫌犯罪被抓了嗎?

我們都知道,雖然范冰冰是明星,但要論真正的逃稅,其所關聯的公司定然是脫不了關係的,而如果是公司犯罪,那麼要想追究到范冰冰本人,范冰冰必須是這個公司的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

所以,范冰冰要是涉嫌犯罪,這其中要理順的東西還是很多的。

以范冰冰大明星的覺悟,我們不能一口咬定她就逃稅。而如果有人說范冰冰構成犯罪,那我們就需要從以下幾點一步一步分析:

第一,就是范冰冰以及其所控制的公司5年內有無因逃避繳納稅款被刑事處罰或者曾被稅務機關給予2次以上行政處罰。

如果沒有,那麼就是第二個問題,那就是:

稅務機關下達追繳通知後,范冰冰或者其所控制的公司沒有補繳稅款或者滯納金。

范冰冰有個名言,“我就是豪門”。如果范冰冰涉嫌犯罪,那就是說,她補繳不了或者不願意補繳。

我想,作為一個有影響力的巨星,如果欠稅,應該是能補繳就補繳吧。

如果一個豪門都補繳不了或者不願意補繳,那以我們因貧窮而註定的想象力,那逃稅的數額我們應該是想象不出來的……

所以,范冰冰是不是會構成犯罪,還真不好說。

02

范冰冰是否被秘密“軟禁”?

科普來了,范冰冰涉嫌犯罪被抓了嗎?

要說現行法律中能與“軟禁”這個詞最為類似的強制措施,應當就是“監視居住”了。

什麼是 監視居住 呢?

監視居住是指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公安機關在刑事訴訟中限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規定的期限內不得離開住處或者指定的居所,並對其行為加以監視、限制其人身自由的一種強制措施。

提醒一下,拘留、逮捕也屬於強制措施。

被監視居住的人,未經批准不得離開住所和會見他人以及通信。還要把護照等出入境證件、身份證件、駕駛證件交執行機關保存(有些人將其理解為限制出境)。執行機關甚至可以對其採取電子監控和不定期檢查等監視方法對其進行監督,在偵查期間也可以對其通信進行監控。

但是,監視居住的前提是 涉嫌犯罪 。

科普來了,范冰冰涉嫌犯罪被抓了嗎?

所以,有些媒體說范冰冰以“協助調查”名義被囚禁在某賓館,我覺得是不太可能的。

除非其本人就是犯罪嫌疑人。

范冰冰是否可能涉嫌犯罪,我們前面已經說了。

而即使是被監視居住,也不會是在“某賓館”。更不可能是“秘密”。

科普來了,范冰冰涉嫌犯罪被抓了嗎?

首先,監視居住必須要在犯罪嫌疑人的住處執行,如果要在指定居所執行(比如賓館),那就必須滿足2個條件之一:

1

無固定住處的。

這一般是給無住處的人準備的,然而范冰冰有可能沒有住處嗎?如果因為其住處太多而說她沒有固定住處,那我只能給你個白眼了,你傷害了我!

2

涉嫌危害國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動犯罪和特別重大賄賂犯罪。

而逃稅不屬於這三種犯罪。

而指定居所監視居住的,除無法通知的以外,應當在執行監視居住後二十四小時以內通知被監視居住人的家屬。所以,也不會存在秘密的情形。要說秘密,最多也只是家屬對媒體保密罷了。

科普來了,范冰冰涉嫌犯罪被抓了嗎?

刑事案件雖然訴訟過程時間可能會比較長,但是每一步都是有法可依,有章可循的。歡迎與我一起,坐等真相。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