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7.30 北流市各镇分别任命流域面积50平方公里以下河流河长

玉林广播网7月29日讯

(通讯员杨光登 )

为确保“河长制”工作制度落实到位,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做好农村水环境保护工作,加快美丽、宜居、幸福乡村建设,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提供保障。日前,北流市大伦镇、隆盛镇、清湾镇、北流镇、清水口镇、山围镇、民安镇等,分别以镇党委政府的名义发文任命或调整一批镇辖区“流域面积50平方公里以下河流河长”。被任命的镇村河长,将共同担当起相关河段的管护、环保、利用等相关工作。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