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9.10 “不起訴就還錢”!馬來西亞前總理納吉布要求退還1.167億林吉特

 繼馬來西亞警方從前總理納吉布住進行大搜查之後的三個月以來,一直沒有采取任何相關法律行動。對此,納吉布多次通過當地媒體要求警方退還之前沒收的1.167億林吉特(約1.9億人民幣)。

“儘管進行了幾次努力和談判,但都沒有結果”,納吉布週日在自己的臉書上這樣寫道。納吉布表示,這筆資金大多數都是林吉特,只有一小部分外幣,“我已經多次提出此事,但我還要更詳細的解釋,因為警方仍然堅持不還錢”。

納吉布堅持認為,這筆錢無論如何是屬於巫統的資金。他解釋說,自己作為總理處理捐款和一些政客的資產,包括在選舉期間所進行的各類轉款和支付款項都是正常的。他說,“這些權利和任務都被寫入了黨的憲法,從馬哈蒂爾擔任主席以來就一直如此。”

納吉布還提到,上次大選期間,來自商人和其他個人的捐款基本都是現金捐款,這些捐款用於分配給222個議會選區和505個州。“政治捐款並不違反馬來西亞法律”,他說。

據納吉布說,馬哈蒂爾建造總理辦公室和官邸的時候也分別在這兩處建造了各自的保險庫和保險櫃。“這些地方也是用於儲存收集的現金,用於政治和選舉活動,還包括結算選舉後的各種賬單以及運營資金。”

納吉布還提到,在國民陣線意外丟失GE14之後,這筆錢才被收集起來並轉移到他吉隆坡展館的住宅處。“最近我還得知,有幾名警察在轉賬時偷了3.5萬林吉特,被馬來西亞反腐敗委員會拘留。”他控訴道,“警察突襲了公寓,沒收了這些錢,當時我們甚至還沒有來得及決定如何管理這些錢。我再次重申,這是巫統的資金,我們目前已經尋求通過法律途徑與當局協商歸還這筆錢。”

對於此次被搜查到的外幣,納吉布稱,“任何到海外工作或者遊玩過的人家裡都會有些外幣,我和我的家人也不例外。”

他還宣稱會在晚些的時候對被沒收的珠寶和大量名貴的皮包手袋做出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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