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9.19 “黑名單”再顯神威 恢復執行速結案

近日,一起民間借貸糾紛案的被執行人黃某來到蘆溪縣人民法院,主動要求一次性繳清全部執行款,並請求將其從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中撤下來。

2017年6月,原告王某與被告黃某因民間借貸糾紛向法院提起訴訟,經調解,雙方達成執行和解協議,由被告黃某償還借款5萬元。調解生效後,黃某卻沒有按期履行協議內容,於是王某隻得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案件進入執行程序後,黃某外出務工,就再也找不到他的下落,經多方調查均未查找到被執行人黃某有可供執行的財產,然而案件到期,無奈執行,作為申請執行人王某隻得撤回執行申請,法院裁定終結執行。

9月14日,王某找到執行法官,稱已經找到被執行人黃某的工作地址,申請恢復執行。執行法官瞭解信息後,馬上恢復了案件的執行程序,並在被執行人黃某拒絕履行義務的情況下,果斷將被執行人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處處受限的黃某苦不堪言,只好聯繫承辦法官主動履行全部執行標的款。至此,案件全部執行完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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